个人破产是让消费者替国家买单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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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是让消费者替国家买单

                              2005年5月7日

何必

中国居民的负债消费,将是继企业负债经营后,又一个鲜明的时代特征……(略。)

一个著名的故事流传了很久,说是一个中国的老太太和一个美国的老太太都在买房子,中国老太太攒钱到了70岁才足够支付房款得以搬进新房,而美国老太太利用银行房屋贷款,早早就乔迁新居,住了40年到了70岁才把房款还清;中国老太太劳神费力干到70岁方可住到新房子里去,此前则在黑漆漆的小屋子里苦苦挣扎,而美国老太太却可以不管不顾地在30岁上先住进去爽了再说。人们把这种对比当作是典型的中美消费方式与制度上的差异。这导致了中国人攒钱到能够一次性购买大宗消费品时才能发生消费,而美国人却可以利用消费信贷提前享受生活的实际后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中国人从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生活方式上发生了潜移默化但却是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在持续了近10年的通货紧缩当中,当局提出要启动内需(后来也有人认为称作“振作内需”更为准确和贴切),于是,在中国特定政治生态体系内的银行承担起了如此重任,设计了琳琅满目的消费信贷架势勾引消费者上钩。而想如许就必须向消费者灌输透支消费的时尚意义、先进性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风范内涵,以至于是否举债成为判断一个人能否介入社会主流生活的标尺与界限,媒体也在此推波助澜,各式各样理财增值的喧嚣吵闹舞文弄墨摇唇鼓舌比比皆是不绝于耳。一时间,转变观念先行消费未来,成为流行。仔细看去,无处不透露着献媚当局掏亿万国民腰包政策的嘴脸。

学术界、理论界乃至其他界别也为此摇旗呐喊,弄出了什么“中产阶级”的概念,既让不少人自以为是忘乎所以认为已然步入衣食无忧的人生境界,同时也营造了歌舞升平橄榄型社会阶层构成的安全景象以混淆视听。可非常有趣的是,这种呐喊也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学术的严肃性与科学性,沦为政策的附庸。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综合处长程学斌在谈及“中产阶级”这个人群设定时直言不讳坦承,“这个标准必须要考虑到20年的发展速度,十六大讲话中明确提出来,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要达到相当的比例。”在有效样本中,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241746户,占到全部比例的91.7%,5万到6万元为8471户,6万到7万元为4747户,7万到8万元为2540户,如果把标准下限定为8万元,“那20年的发展也许远远不到这个比例。”为此,中国社科院在进行此类标准设定时,就别有用心地将收入放到了6万元到50万元这个匪夷所思的区间当中,毕露无疑的是,所谓中产阶级人群的设定,完全不是科学的结论,只是成为政策的走狗。

能够看到,银行、媒体、学术界等等都在贯彻执行最高当局的旨意,共同合作制造着一个弥天大谎,都在为把消费者哄骗到入不敷出的非理性消费的境地,让消费者对自己、家庭乃至社会和国家的未来有着莫名其妙的美好预期当中,进而毫不吝惜地透支消费;同时,由于责任的缺失,银行不需要为了呆坏账而发愁,大不了对不良资产进行核销,以及要求中央动用财政资金对自身准备金进行注入,以实现海外上市的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使得上市股价跌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于是,纳税人的钱被白白用来供养了一群银行的蛀虫,而股价低估也使得国有资产名正言顺地流失。于此,类似个人汽车贷款成为逃贷最多的项目,也足以说明银行到底在为谁经营,或者说一旦发生呆坏账时谁将为此买单。

遑论媒体和学术界之流在鼓吹消费信贷里矫枉过正无所不用其极,可却对消费信贷当中合理界限的提醒告知义务与责任的不在场视若无睹,成全了全社会的信用危机的加剧。

同时,中国的法律救济制度更是摇摇欲坠。笔者在1993年就调解完了的民事案件至今过去12个年头,但却依然无法得到执行,约20万的诉讼标的看得见摸不着的结局,到现在早就化为对中国整体信心的破损,也成为周遭取笑的缘由:中国的法律你也信!使人对私人财产入宪这类的现象及其附带的溜须拍马的说辞嗤之以鼻。

到现在,又有“专家”指责个人负债的消费方式,甚至建议推出什么“个人破产”制度,真是奇怪,大概通货膨胀压力使然,必须要将政治失误找到民间的转移渠道,变化为消费者个人的选择成本。

鼓励消费者花未来的钱进行即时享受的是政府,提高贷款利率甚至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限制消费以抑制通货膨胀势头的也是政府。设想,如果哪位仁兄仁妹被认作是个人破产、从而在社会上举步惟坚,到底是该怪自己太乐观主义了,还是应该懊悔轻信当局的承诺和宣传?

说穿了,这个人破产制度,又是让消费者替国家掏腰包的举措。在国家破产讳莫如深之际,只好让消费者承担如此巨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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