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那样的天,让鲁迅成了天才

随翻随摘随忆 能感受得到 , 那块绕在南院上的云,又来了,看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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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一直读到《遗言》,越读越孤独。

 

真切的鲁迅于我,是这样的:

 

“许多年,我便寓在这屋里抄古碑。客中少有人来,古碑中也遇不到什么问题和主义,而我的生命却居然暗暗的消去了,这也就是我惟一的愿望。”

 

一直很钟意这段话。岁数大一点,相信加深一点。

 

见过他抄的古碑,专心,潜心。他是所见到的最安静的海归,也是觉得最对头的留过洋的人。

 

鲁迅呆过的日本社会和当下的美国社会一样,正常。之于个人,找份工作,业余时间干点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过日子,老去,死掉。

 

“一发不可收拾”地写啊写,成了名人,成了今天品茶小轩里的哄资,于鲁迅的人生,则像打了个岔。每读鲁迅文章完了,总觉得有一种“说说玩玩呗”的无奈和凄凉。丢下笔,望呆,“大雾弥天,人在广州”,此际,见到原生态的鲁迅。

 

蔡元培在《鲁迅全集.序》中说:

 

他的感想之丰富,观察之深刻,意境之隽永,字句之正确,他人所苦思力索而不易得当的,他就很自然的写出来,这是何等天才!又是何等学力! 

 

觉得,这又是何等的孤独!

 

例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意为,理别人个鬼,跟儿子玩骑马要紧。

 

在不正常的地方,正常即孤独。“百年未遇之大变局”里,上班干活,下班抄书,了此一生,中国,容得下这态度吗?

 

“遵命”,鲁迅做文章。所有的,杂文,小说家等等,其实不过在直线曲线地说什么叫正常;告诉,上班干活,下班抄书,就是天上人间。偏偏这理,在中国说起来,费老劲了。

 

活了几十年,“得一知己,足矣!”和许广平吵架竟是一声不吭,躺平在方砖铺的地上。“埋掉。拉倒。”“一个也不原谅”,这比“茕茕孑立 ,形影相吊”还洪荒。

 

鲁迅非天才,踏进欧美,他想的,还需要说吗?我的小镇,全是上班干活,下班抄书的人们。

 

中国那块天,让鲁迅成了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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