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规定企业该怎么涨工资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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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规定企业该怎么涨工资

                                  2007年6月9日

何必

8日北京市劳动局发布了2007年的企业工资指导方案,其中规定如果收入低的一线员工工资不涨,经营者也不能涨……(略。)

网上有关破小孩的内容是。

一生工作的报答。破小孩看爷爷从来不去上班,也不到学校里去读书,然后他跟我探讨关于爷爷的若干问题。他说:“爷爷不劳动,那么他就没有收入。”我说:“爷爷从前每天都去上班,辛苦劳动,现在老了,就退休了。”破小孩说:“退休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一个人老了,不用上班了,然后他从前上班的那个厂还是要给他每个月都发工资,确保他的生活。这就是一个人工作了一生的报答。”破小孩想了一会儿说:“我现在去读书是为了将来找个地方上班,将来上班是为了更将来老的时候可以不用再上班,也有钱拿,对吗?”破小孩的话概括了尘世间多少平凡人生,多少人活着的内容和目的不过如此,真是令人心生怅惘。破小孩却一转身到屋外去拍球了��他已然忘了刚才说的事,在这平凡人生的夹缝理,快乐也不过如此。

我曾经有手机时,央视办公室同事给我发来的手机短信内容也很是有趣:真想请你吃饭,可白天停水晚上停电,发不出工资买不起白面,翻开邓论找到答案:原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往后一翻:他奶奶,一百年不变!拿啥请你吃饭?

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今年温家宝的署名文章里,再一次被确认。咱也别弄那些个宏大叙事,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以及到底是恩格斯还是列宁是对马克思有关社会主义论述进行的修正,抑或马克思晚年自己就改变了人类终极目标的论调,还是针对现实情况:这就是说,一百年也甭想请人吃饭。

全球化背景下,要素的国际范围的流动很是热闹。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改变了毛泽东时代闭关锁国的统治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可此前为了国防和工业化等所形成的对要素价格的严重低估却积重难返;再加上改革开放面临着制度供给方面严重的不足,体制改革成为劫贫济富的把戏,体制的双轨制被固化,成为利益集团掠夺财富、将越来越多的社会阶层通过所谓的市场化而打入边缘化贫困化的境地。因此,不管是资本价格,还是土地价格,或者是劳动力价格,抑或其他的资源价格,通通处于扭曲得很严重状态下的低廉水平。在把中国变成全世界加工厂的过程中,用中国低廉价格的要素为全世界打工,通过贱卖中国资源换取国际市场的青睐,用中国人的血汗钱维持着全世界消费品的供过于求,还被国际上指责为向全世界输出通货紧缩。

经过了近30年的贱卖,该卖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改革开放的经济高速增长建立在对资源、环境、社会不可恢复和逆转的毁灭性掠夺上,建立在得过且过我身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断子绝孙的发展路径上。蓦然回首,发现被全世界热捧的中国却是满目疮痍摇摇欲坠。

国际上也认为,这种状况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去年8月28日出版《每日工业快讯》报道,(何必注,略。)

在举国上下以卖国贼的心态欢呼雀跃国际化快30年的光景,中国人突然发现自己在拽着自己的头发上天。当土地越来越稀缺时,当亿万中国人在水深火热之中沦为国际民工之际,当洋鬼子享受了中国的廉价消费品同时又指责中国人为压低货币价格获取不正常市场利益之际,当中国的改革开放走到了进退两难辗转腾挪空间越来越狭小之际,当中国经济的发展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际,当所谓的人口红利和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的谎言被戳穿后发现未富先老和劳动力迅速成为短缺之际,当重化工业走红大江南北却使得中国沦落到世界飞地之际,当因了贱卖资源所具有的那些国难财让全世界眼红并不约而同向中国举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这种两边下注不管中国到底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也找死里打之际,中国人如梦方醒,干起了贼走关门之类的亡羊补牢之举。

去年,还在做摩根士丹利经济学家的谢国忠建议,中国应考虑提高工资化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他指出,提高工资水平能带来更多消费,从而减少中国贸易顺差,只要在今后5年内以双位数的增长率调升最低工资水平,将可化解人民币所有升值压力。据估算,工资上涨10%,出口生产成本可上涨3%~4%。其次,提高工资可能带来更多消费,从而减少中国贸易顺差。中国出口数额非常之大,而在境内则面临储蓄生于。提高人民币值解决不了贸易不平衡问题,而只会把中国推向通货紧缩。

而今年初,跟随美国财长鲍尔森来华的美国庞大的内阁代表团里,也有美国劳工部长、那个让中国人喜不自胜认为是华人骄傲的赵小兰,她来华的使命是什么?要求中国提高劳工待遇,而中国人发现,屁股决定脑袋,华裔的身份并没有让这位部长对中国有丝毫手下留情,其用意是通过提高中国人的收入水平,扩大中国国内消费,减少对美贸易顺差,保护美国劳工就业。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儿,说到底还是为了米国人。这让中国人唏嘘不已;更让所有中国人汗颜的是,中国的劳工权益要让美国的劳工部长来维护,这也真是中国人的奇耻大辱了吧。

最近的消息是,美国最大的工会打破了不与中国的全国总工会打交道的禁忌,到中国与全总媾和。米国人来华时怎么说的?相信与中国唯一合法的工会合作会是有益的,可以教会中国工会如何与比如美国的跨国公司和资本家做生意,如何在其中维护中国工人的利益。

美国这些工会与中国全总合作,并不是出于什么国际主义,而是与美国劳工部长的目的殊途同归。

中国工会对中国劳工遭遇包括美国在内的资本家时的权益保护要让米国人来教,如果不是媒体报道,谁都会相信这也算是奇谈怪论了吧。

美国工会与全总合作,那是因为不得以,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货真价实的工会,因为中国劳工就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自己的代言人。

在中国,连傻子都知道的是,中国的工会与妇联和共青团一样,都是委府的走狗、帮凶和附庸。中国官员到国外招商引资作为引以为豪的诱人条件喋喋不休的,就是中国不会出现罢工,中国的各级工会不会站在投资者的对立面,因为那都是委府委任的。

随着时光的推移,中国社会的矛盾集中到了官民之间。民间对于官方的反对、抗拒、抵制、绝望达到了非常的高度。1989年春夏之交人民子弟兵向着人民开枪后,人民终于看到了温情脉脉面纱背后的狰狞面目。官民之间的距离迅速拉开,并迅速形如水火。

此后的委府发明了所谓的三个代表,却别有用心地将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闭口不谈,将劳工神圣的原则扔到九霄云外。今年的五一节,我写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思考”,比较过现如今的中国与纳粹时代的德国工人阶级的处境。那篇稿子被一些博客网站隐藏,所幸还有其他博客给于发布。

看看现在中国劳工的真实处境,也的确让我们领教,什么叫做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文化。

而现在,委府高调祭起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大旗。这并不是人家闲来无事发发慈悲,而是在劳动力短缺状况凸显,在投资与消费比例严重失调,在任凭委府花言巧语绞尽脑汁振作或者是启动内需可国民万众一心死活不花钱造成中国经济严重畸形必须依赖较快乃至过热的投资和居高不下的对外贸易才得以苟延残喘,在贫富差距早就超越国际警戒线并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严重威胁到委府统治,在从北京的国务院部委局办到地方委府各自为政胡作非为的情况下,在黄宗羲定律演绎着农村包围城市态势的格局里,不得以而为之的无奈之策。

人们也记得,涉及到企业用人制度方面,我们曾经有过太多的花拳绣腿。1995年就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到现在也被认为是国际上很先进的法律;此后,也有过比如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等等五花八门的制度设计,但所有这些,都没有改变中国的劳动者生不如死的境况。

去年我参加有关劳动合同法座谈会时,面对该法起草小组负责人、人民大学常凯对该法的津津乐道,我就直言不讳地提出,就算是有了该法,也不过是看上去挺美的货色。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大环境下,出台再先进的法律,也不过就是自欺欺人,而且平白无故消耗了大量的立法资源。最简单的,检查一下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就知道现在中国法律的婊子处境。

这不,北京市委府又煞有介事地弄出来什么工资调整方案。

这又是个贻笑大方的玩意儿。

企业用人,原本就是当事人双方按照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行为预期的过程,有外人什么事?北京市劳社局不失时机地要表现一下自己的存在和权力,规定企业工资的增长状况,这种所谓的指导性方案的合法性在什么地方?中南海少三令五申,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可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界定上,劳社局非得从中间插一杠子,这算哪儿的规矩?

从市场运行方面看,劳动力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的动态变化,并不是委府里诸如劳社局规定工资涨幅就能够万事大吉的。劳社局如此作为,原本就超越了行政许可的范围,对企业运行越俎代庖,干预市场的正常运行。

而且,所谓的指导性意见,对企业来说有什么用?这种指导性,并不具有强制力,企业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那么,规定企业老板工资涨幅不得超过员工工资涨幅,这种规定的权威性如何呢?如果企业都不执行,那么劳社局做出如此被广泛拒绝的规定,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搞些个不甚了了的勾当之外,也就是劳社局官员论功行赏时多了点子八股八卦的报告内容,其他何益之有?

再说,私营企业老板该如何给自己发工资,那是老板具有自主权的事,碍得着劳社局什么事?退一步说,这样的老板到底是给自己发工资,还是作为企业经营帐目中的运行成本,这与劳社局何干?从技术上,如何检查老板工资是否比员工涨得快?

如果说这个规定针对私营企业并不十分有效,而更多的是针对国有企业,那么为什么不在名字上进行限定,成为比如2007年国有企业工资指导方案?

还有,就算是针对国有企业,国资委下面那么多企业,哪个是北京市劳社局敢于说三道四的?在北京的国有企业那么多,无论是中石化,还是中移动,或者是建总行,再不就是航空集团公司,以及汇金、长城资产、北方等等,哪个会对北京市劳社局施舍点面子?

企业如何发放工资,这是企业法人权利界定方面的重要指标。在进行初次分配时,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状况的考量,做出工资发放的决策。政府只能通过企业和公民纳税,进行二次分配。而现在,北京市委府将初次分配也纳入到了行政范畴,实际上无非是行政权力扩张压缩市场空间,在貌似解决市场失灵地带问题的情形当中,用行政权力肆无忌惮地对市场进行干预,最终形成政府和市场双失灵的局面。

更危险的是,委府如此举措,表面上看是指导性方案,但却隐含着抢夺并主宰企业财富的险恶冲动;特别是,当委府在事实上已经成为强势利益集团的情况下,如此举措,会是在政治名目下进行财富从民间到官方集中的新一轮劫掠。

而且,当今的中国企业偷鸡摸狗的作为比比皆是。去年8月28日快讯,(何必注,略。)

就这,还指望企业能够自觉执行劳社局的规定?

今年北京晨报有消息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9家建筑企业被逐出京城。北京市建委通报批评了18家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企业,其中,9家企业被禁止在京承接任何新工程。

看到了吧,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引发群体性事件,这是那些倒霉的建筑企业被逐出北京不可或缺的条件。如果没有群体性事件,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被逐出北京的结局。

我本人与劳社局打交道也有过痛苦的经历。1998年,我和一群人给中关村一个大型公司做项目,结果该公司拒不支付我们这十多个人的工钱,将公司告到海淀区劳动仲裁机构,但却因为公司方面走后门而致使我们败诉;到了海淀区法院,法官连卷宗都没有仔细看,就依然判我们败诉。事后,我们提及案件中一个重要的当事人的证言前后矛盾出尔反尔,那法官怎么说:“你们怎么不早告诉我?要不然我非得严办他(出尔反尔者)!”可木已成舟,又有什么辙?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我们白白给那家公司干了半年,十多个人一分钱也没拿到。

想必,如果也弄个什么群体性事件,可能问题就解决了。所以嘛,这个世道就是霍布斯丛林法则的社会,弱肉强食混账吃香,遵纪守法必定倒霉,混账社会嘛。

媒体报道,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五大问题:(何必注,略。)

可这之中,有哪个得到了哪怕稍微的改善?收入提升之举,在如此背景下,让人如何品味?

也就在今天,崔之元给我发来了相关文字。

王小鲁: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

(何必注,略。)

如此说来,规定什么企业工资增长方案,也不过是讳疾忌医的权宜之计。

不过,政治体制改革那是可能的吗?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委府与民间互动,只要游戏规则制定的权力不受约束,游戏就不可能可持续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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