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汤淼运动悲剧诘难奥运金牌
2007年6月27日
何必
上周节目报道了受伤运动员王燕、汤淼在比赛和训练中受伤的消息,引起了关于运动员保障的思考……(略。)
记者的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最近,体操运动员王燕在比赛中摔伤,伤到了当时不省人事的程度,虽然时隔近半个月,双腿有了知觉,但医生判断高位截瘫的未来恐怕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男排主力运动员汤淼在俄罗斯训练时也摔伤,注定是无法继续其运动员生涯了。这些个事件,再度将中国的运动管理体制提到了前台。
王燕的受伤,让人们马上就联想到桑兰。赴美参加世界比赛的桑兰在赛场上摔伤,一时间成为举世瞩目的事件。桑兰获得了美国方面多达千万美元的高额补偿,并且一再得到赴美医疗的机会。这让包括现在摔伤的王燕们以自己的遭遇而慨叹,桑兰是摔对了地方:从对运动员保护和意外伤害救助的层面看,如果要是摔伤,千万别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祖国,要摔也祈祷能够摔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和操控国际霸权的美帝国主义那里。要知道,摔在中国是作为中国运动员人生中最大的不幸,因为,中国本身就是个最大的不幸。
也许,以后的王燕也会有桑兰伤后面对公众那迷人的笑容,但这却改变不了王燕迄今为止区区最多20万元人民币的“优秀运动员保险赔偿”,以及此后人生之路上不得不作为一个残疾人所必须面对的酸甜苦辣。汤淼也不会再让我们看到其作为优秀付攻手凌厉的进攻和诡异的战术变化,旋即就会被我们这个钟爱遗忘的民族在人们脑海里存在得一干二净。
王燕、汤淼还都是优秀运动员,才能获得专门属于这个群体的保险赔偿。其他那些达不到优秀的运动员呢?要知道,从运动的规律上说,能够达到优秀层级的运动员,受伤的几率要远远小于刚刚入门还没有掌握运动规律和通过千锤百炼的训练比赛将自我保护意识升华为习惯,换句话说,低级别(非优秀)运动员受伤的可能性远高于能够在全国甚至国际上出成绩者。那么,那些非优秀运动员受伤后的情况如何呢?当然是享受不到什么保险赔偿了。通常情况,受伤后只能自我救助,而到了致残后的状况就更加悲惨。
竞技运动(我还是不愿意使用“体育”这个充满中国特色的文革式的词汇)本身是项很残酷的人类活动。其之所以残酷,就在于人类对于优胜者的顶礼膜拜,以及对失败者的不屑一顾。在这个意义上,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一方面表现为对人类冲破自身体能和意志品质极限的鼓舞,另一方面却也反映出其惨无人道的内涵。对于打破记录的渴望,让运动员群体性陷入通过兴奋剂来以牺牲全部健康为代价换取独占鳌头的间歇性疯狂。
而竞技运动在中国,残酷就远非对运动成绩追求那么简单了。当中国社会步入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社会主义精神中对公平、集体主义、福利、保障的价值取向统统让位于唯利是图,中国文化当中含蓄操守克制隐忍谦让等成分被无法无天的自私自利及其所必然出现的自我恶性膨胀取而代之,如此情状下,竞技运动的残酷就添加上了王燕汤淼们悲剧带给全社会的万念俱灰。
在市场化的喧嚣中,竞技运动也在所谓职业化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却在全社会众目睽睽之下,将作为职业化的核心的职业保障釜底抽薪,把职业化活脱脱演变为追逐权力放逐责任的通行把戏。
市场化的精髓是什么?利益最大化,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按照边沁—穆勒功利主义的说法就是,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产生了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浮躁功利短视和寡廉鲜耻,一夜成名的梦想摇曳在越来越多的同胞的梦境和意象里。姚明、刘翔、王励勤等上海男人从娘娘腔摇身一变转化为中国精神的代言人和民族脊梁骨的骨质增生,更是让太多的男男女女们看到,比如姚明不仅仅在大洋彼岸以过气中锋让所有教练员为了能够搭配其战术组合而抓耳挠腮以免重蹈范甘迪之覆辙从而使姚明能够继续赚取大把米国人的钞票、在中国更是将类似全国劳模、杰出青年等等几乎所有适应的政治荣誉统揽入怀形成赢家通吃之势,在资源进一步向越来越少数的人集中的趋势里,形成日益险恶的贫富不均。如此权力扩张的加速态势,自然成就着权杖的风光无限,及其所裹挟的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驱使着全民族为此肝脑涂地亦步亦趋。为了成名成家可以不择手段,为了能够达到人上人的光宗耀祖可以出卖所有的残存良知。
看看咱那竞技运动管理衙门对退役运动员上大学的规定,就知道这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精英路线。
王燕汤淼们的遭遇,让人们看到了中国社会的本质。运动员是什么?是个民族精神的玩偶和道具。中国实行的是倾举国之力办奥运,竞技运动奥运化,那些不被奥运会所认可的运动项目自然就得不到人财物的支撑,当经济增长成为统治唯一合法性来源之际,奥运会成绩就成为这种合法性的强心针,用大把大把白花花纳税人的银两不计后果的投入,换来在奥运会上升起中国国旗奏响中国国歌时瞬间的民族意乱情迷的自摸自慰。
我早就写过,中国为了每块奥运会金牌的投入接近7个亿人民币,如此忘乎所以的投入,换来的只不过是奥运会上那转瞬即逝的陶醉幻象,如此投入产出是否经过纳税人的准许?作为世界上的竞技运动强国的俄罗斯,每块奥运会金牌投入不过区区千万人民币级别,那么,中国对奥运项目的这种投入通过了什么合法程序?
如果中国要靠奥运金牌来维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那么这种自欺欺人之举里又使多少人像国家长跑队教练员王德修那样通过克扣运动员粮饷中饱私囊而先富起来?还有什么人像中国女足领队李宇飞那样占山为王横行霸道肆无忌惮、酒后冲着女足姑娘污言秽语、硬是从瑞典弄来个从来都是中国女足手下败将的多曼斯基来主掌中国队的行径根本无法收到任何制约?
每年审计总署的公告里,国家体育总局都榜上有名,什么动用财政投入购买商品房了,什么未经许可进行投资了,但面对审计结果人家总局死皮赖脸根本不为所动,口是心非照方抓药,没有任何官员为违法乱纪承担责任,让李金华的审计风暴虎头蛇尾无疾而终。
现在,国家体育总局又口口声声要将运动员伤病纳入职业病保险当中。表面上看,这是对运动员的关爱和保护,可别忘了,这是在纳税人已经向中国竞技运动项目经年累月掏出着不堪重负的税费的情况下,如此,体育总局还在向社会保障伸手要钱,无非是用运动员伤残作为向纳税人巧立名目强取豪夺的新举措。
体育总局拿着巨额的财政投入,一来不为运动员在训练比赛以及其他的工作场所里所可能遭到的意外伤害进行风险控制,二来不为运动员退役以后的出路做安排,这也体现出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根本不会为运动员进行哪怕些微的考虑,连已经颁行12年的劳动法中对体育总局作为资本家的责任和义务都扔到九霄云外,也算让咱们充分认识到,运动员在赛场上拼搏,一旦有任何闪失,就会被一脚踢开的现实悲凉,或者功成名就卸甲归田,却只能生不如死的惨淡辉煌。
1980年代初,中国男排苦战5局赢得胜利,北大学生为此欢欣鼓舞,猴急之中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这种将竞技运动政治化的风尚自此一发而不可收。竞技运动场上中国人的表现已经远远超越了运动本身,被赋予了太多民族情结和臆想,弱不禁风的民族和摇摇欲坠的社会,对竞技运动成绩的依赖越来越有着瘾君子的路径。
其实,当我们津津乐道于在奥运会之类的国际赛场上中国运动员又取得了什么样令人心痒难挠的出色成绩时,是否也能够想想,这值得吗?在这欢天喜地的背后,有多少魑魅魍魉的蝇营狗苟甚嚣尘上?又有多少运动员被荒弃在路上?更有多少纳税人的钱财被竞技运动行政管理衙门用来挥金如土还反过来对纳税人作威作福?
王燕、汤淼不是中国竞技运动的第一个牺牲品,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烂下去的体制当中,我们只能对着愈演愈烈的悲剧长吁短叹无计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