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池时不常爆炸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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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池时不常爆炸

                                       2006年4月10日

何必

消费者说了,即使把真假两块电池放在一起,他们也很难区分……(略。)

怎么样?中消协发布了这么个消费警示,告戒广大消费者,手机电视里面蕴藏着危险,假冒伪劣的电视容易发生意外。

说起这手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手机修理行业黑幕重重,手机使用费用上令人咬牙切齿,手机短信中欺诈陷阱无处不在,手机电池里也花样百出让我们防不胜防。

听听,那些业内人士苦口婆心恨不得手把手地教授着辨别真假手机电视的知识和经验,什么价格了,什么包装了,什么防伪标贴了,什么拆开后的材料质地了,什么电池里面的保护电路了,什么电池芯的铝材料了……看起来还真实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总是会有办法破解假冒伪劣电池造成的麻烦。

想来,有了这些灵丹妙药,大概是能降低假冒伪劣电池危害的可能性了;如果带着这些宝典招数去浏览电池,可能也会让人放心些许。

不过,问题好像还是那么不对劲。

现在,消费者一个个都快变成火眼金睛了,人人神通广大身手不凡满怀绝技,个个对假冒伪劣产品服务心知肚明如数家珍,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消费,都会捧着越来越厚重的消费指南按图索骥刻舟求剑,不管是食品、服装,还是药品、手机,以及金融保险,甚或警务司法军事,到处都得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稍微一个闪失就会落入陷阱,进入密布的雷区。在中国当个消费者真是不简单,如果没有时时刻刻严阵以待刀光剑影的中国功夫,还真是应付不了最起码的日常生活。老潘拒绝消费,至今与手机、私家车、个人住房、旅游等等绝缘,很大程度上就是近乎弱智的我实在对当今消费泡沫和骗局避犹不及,惹不起只能躲避,惟恐哪天稍微一松懈就被虎视眈眈的贼们得了手去。

今年1月6日出版的《每日工业快讯》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们3G手机将给我们能带来些什么:(何必注,略。)

据说,现在已经到了3G半甚至4G年代了,更为灿烂而光明的日子还会远吗?泡妞、游戏、赌博(3G)算得了什么?

可无论是几个还是几十个G,也跑不了得用电池,而中国人的假冒伪劣水准日渐炉火纯青登峰造极,总不能购买电池时都拆开来看看材质成色吧,而且,就算是如此,如今我们的同胞们连假的人民币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以假乱真,还用说什么材质成色分量以及小儿科般的防伪标贴?

而如果使用假冒伪劣电池真是发生爆炸,甭说这电池本身没处说理没人赔偿,如果把手机炸坏了又能如何?进一步,如果真是由于电池发生爆炸而造成人身伤害,最终还不是消费者自己倒霉?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中,谁会相信法律会支持消费者?

按说,市场监管是政府的责任,消费者就应该是傻瓜般地,到了市场上就傻乎乎地放心大胆肆无忌惮地购买消费,出了问题就有着各种责任追究机制和救济机制,根本用不着消费者去操心。

可到了我们这里,政府的责任却必须由消费者来承担,辨别、提防、警戒、保护……消费者作为纳税人,都向政府老老实实缴纳了税款,为了什么呢?就是有个安全舒适可靠妥帖的消费环境。可这说交了,消费环境却越来越恶劣,所有的消费陷阱都要由消费者自己来识别躲闪,这叫什么道理?

就这,拒绝消费又有什么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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