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走进了树王的森林

每当我贴出一篇博文,屋后形单影只的鸟儿便唱出啾啾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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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火烧火燎的一天,箭鼠罗素一边竖起耳朵防备着苍鹰从天而降,一边用前爪快速地刨土,试图翻出几只水虫,丝毫没有注意到猫头鹰洛克从树上飘然而下,落在自己的身旁。当他感知到有什么东西位于背后、扭头一看是猫头鹰时,不禁魂飞魄散,“嗖”地一声放出体内所有的气体,试图一飞冲天,却被猫头鹰死死地按在地上,从屁股冒出的臭气把地面冲出一个大洞。“别怕!我要想吃你的话,早就把你连同那些臭气一起吞进了肚子。”洛克用爪子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慰说。

“大白天的,你不睡觉,在这瞎逛游。你要干嘛?”箭鼠罗素依然有些心惊肉跳,却壮着胆子责备起来,想了想,又换了一副口气,说道:“你们猫头鹰的飞翔越来越悄无声息了,不像苍鹰,几千年了,俯冲时还是带着风声。”

“你的冲天技术也越来越娴熟了。”洛克说,“一个月前你一蹲屁股还像是放屁,现在倒真有那么一点火箭的意思了。我正在找我的儿子,你刚才看见哈耶克了吗?”

“哈耶克?我稍早前确实看见一只小猫头鹰朝着树王的森林那边飞过去了,但没有看清是不是你儿子。他在接近通天河时叫了一声,要不然我还以为是只苍鹰。”话刚出口,罗素又从屁股放出一股气体,“咻”地一声窜上天空,不见了踪影。出现在他原来位置的是苍鹰卢梭。洛克还未明白发生了什么,卢梭就质问道:“你为何要放走那只箭鼠?而且你违反了我们之间的协议。我从未在你们的夜间捕食,现在光天化日,你为何要来抢我的生意?”

“我没有抢你的生意。我只是在问那只箭鼠一个问题。”洛克回答。

“我在上面看得清楚,刚才你们俩在这里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做着什么勾当。现在好了,把他放走之后,只有你的一面之词,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在搞什么阴谋诡计?”

“我的圆眼可以数清你身上的每一根羽毛,干嘛要搞阴谋诡计?”洛克笑道。

“是吗?那你数数看,我倒想知道你们猫头鹰的眼睛是不是真地比我们苍鹰的还要锐利。”

“你身上的羽毛一共是九万九千九百零一根。”

卢梭大笑起来:“我就知道你在吹牛。这片森林里的每一个动物都知道我们苍鹰身上有九万九千九百根羽毛,哪来的零一根?真是笑话!”

“那多出的一根是你嘴角极细极软的绒毛,你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到,看起来像是来自一只幼鼠的尾巴。那是你今天唯一的收获吗?所以就打起了罗素的主意?你不知道他已经进化出了用放屁把自己发射到天上的招数吗?”

卢梭用右爪抹了抹嘴,又“呸”地吐了一口,然后答非所问地揶揄起来:“你刚才说是在问罗素一个问题。你是我们福瑞森林的思想家,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一只箭鼠帮忙的?”

“嗯。我可能也需要你的帮忙。”洛克说:“你在天上巡逻时,看见我家小子了吗?他本来跟我一起在树洞里睡觉,但几分钟前我忽然醒来,发现他不见了踪影。”

苍鹰没有说话,只是看向树王森林的方向,眼神中满是惶恐和悲悯。猫头鹰也看向那个方向,天边,地平线上,树王的枝桠如同黑云一般依稀可见,几个月前,它们还无影无踪;“砰砰”的锤击声从那里传来,犹如雷鸣般响彻天空。福瑞森林里的每一个动物都知道那边是树王的帝国,但没有谁能说得清里面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任何一个动物一旦靠近都是有去无回。

猫头鹰洛克展开翅膀,飞向通天河,连日的干旱和高温已经把丰满的河流折腾得瘦骨嶙峋,没有了往日水灵的样子。虽然它是两片森林的边界,但树王光秃秃的枝桠已经越过河道,遮蔽住了福瑞森林的大片天空。洛克沿着河岸忽而窜上云霄,忽而扑向谷底,但他的视线怎么也穿不透树王的枝条,他甚至无法向上飞到树顶,一窥全貌。树王高耸入云,超过所有的山峰,密密麻麻的光秃树枝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块巨大无比的伞盖,覆扣在它的领地之上。洛克不明白,树王为什么要长得如此高大和霸道,它又如何能够把水分和养料输送到顶部。他更不明白,儿子为什么想要飞到这里,难道树王使用魔法勾引福瑞森林里的动物这一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虽然难以一窥管豹,但咚咚咚的撞击声在河边更加震耳欲聋,任何一个动物听了都会感到心惊肉跳。

洛克沿着河岸缓缓地飞翔,寻找着可以进入的缝隙。忽然,他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他很惊讶脑子里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与自己的认知和原则完全相违的想法,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依循这个念头去做了。他落到地上,低下头,展开翅膀,俯身弓腰作了三个揖,然后抬起头,双爪合十,膜拜三次。神奇的是,面前的枝条挪动起来,搭成了一道拱门。洛克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他只能沿着拱门往前走,不能向左,也不能往右,更无法转身,走过之后,身后的枝条又合拢到一处,封闭起来。渐渐地,两边出现了一些动物,有昆虫,也有身材矮小的走兽,它们各自发出擅长的声音,形成一首声调奇怪的乐曲。此前,福瑞森林的动物们一直以为树王森林是片死地,是没有任何生机的蛮荒之地,看来他们误会了。不过,这些动物无论大小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僵尸模样,每一颗脑袋上都长着蚂蚁独有的两只触角,在一些走兽的头上显得不伦不类,非常地滑稽。没走多远,洛克认出了一些熟悉的面孔;他猛然意识到,这些动物都是来自福瑞森林。“米塞斯,你怎么也在这里?你看见哈耶克了吗?” 洛克停下脚步,试图去抓住一只穿山甲,但穿山甲米塞斯对他的叫喊无动于衷,兀自晃动着身子,让头顶的触角与其他动物的保持着同一个节奏。“睁开眼看看,米塞斯!我是洛克,曾经把你从蜘蛛网里解救出来的猫头鹰洛克。告诉我,你们这是怎么了?你为什么不想回到福瑞森林?你忘了跟我学飞翔的约定了吗?”身后的枝条正在迅速地合拢,推挤着他不由自主地沿着打开的拱门往前走,也不知道米塞斯是否听见或者听清了他后面的询问。

渐渐地,洛克的圆眼开始适应树王森林里的昏暗,他试着穿透交错重叠的枝条看清森林的内部,但好像除了树木,什么也没有,似乎所有的动物此时都聚集在了拱门两边,就是为了迎接自己才发出各种声响。习惯了飞行的洛克觉得这条路是如此的漫长,自己一辈子从未用脚走过如此长远的路,后来他感到自己根本就不是在行走,而是被枝条托举着向前挪动。终于,他来到了一颗巨大无比、既看不见顶冠也看不尽腰身的树干前,在它面前,洛克觉得自己就像是泰坦龙脚下的蚂蚁,心想这可能就是树王了,也明白了它为什么会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只见它的根部和身上长满了肉瘤,如同普通树木的果实,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个头,每一颗都比几百个猫头鹰的脑袋加在一起还要大。它们就像风中的摆锤一般在枝条的牵扯下从根部往上依次不断地来回撞击着树王的身体。洛克一下子明白过来,这些肉瘤充当着水泵的角色,依靠着击打把地下的水分和养料源源不断地一级一级送上树冠,帮助树王长得如此庞大,乃至所有其他的树木在它面前充其量只能算作它的枝条。而这些树木也确实是它的枝条,它们无一例外地把根扎在肉瘤上,而且一起横向地生长。洛克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刚进入这片林子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总觉得这片森林与其他的任何一片都有些不同。原来这里没有站立的树木,只有爬着的枝条;原来森林就是树王,树王就是森林。

这时,几只蚂蚁爬上了洛克的头部,他赶忙摆动脑袋,把它们甩了出去。但更多的蚂蚁连绵不断地爬了上来,有的甚至开始分泌一种汁液,刺激得他头皮发麻,浑身酸痒不止。他索性倒立在地,像陀螺一样高速旋转起来,这一招果然奏效,身上的蚂蚁被悉数甩了出去,想要爬上来的却无法近身。瞅准一个时机,洛克猛地窜上树干,往上爬去。但树王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黏液,很难像在福瑞森林里那样在一棵树上自如地抓牢、爬行,同时还要躲避击打过来的肉瘤,洛克一时有些手忙脚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一个尚未长好枝节、依然附着于树干的肉瘤上,这颗肉瘤也还没有被任何一根枝条扎根牵扯。洛克气喘吁吁,心想总算可以在这既不黏脚也不摆动的树球上面缓缓劲儿,根本没有防备它会啪地一声猛然裂开,害得他险些掉了下去。裂开之后,一个老态龙钟的蝙蝠钻了出来。洛克刚被方才的险境吓出一身冷汗,见了他,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差点松开了紧抓着肉瘤的爪子。“霍布斯老师!”他一边费力地抓住肉球的枝节,一边不由自主地叫道。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洛克;也很高兴你弃暗投明,终于向树王磕了头。既然是自己人了,对你当年在最后一堂课上的粗鲁和无礼,我也就既往不咎了。”十几年前,霍布斯是福瑞森林的哲学教授,但在一堂关于森林规则的讨论课上,因为自己的观点遭到了洛克的不礼貌质问,他就不辞而别,没想到如今会在这里相遇。

“老师,我当年对你没有丝毫的不敬,那时血气方刚,以为爱真理胜过爱导师,所以冲动之下有些话说得过了头。不过,我今天来并不是为了投靠树王,我磕头是为了能进来寻找我的儿子哈耶克。老师,离开我们之后,你就一直生活在这里吗?你成了树王的国师?”

“请不要对这片森林或树王有任何的偏见。也希望这次见闻能让你修正以前的观点,认识到当年的质问是偏激而又幼稚的。”

“树王勾引了我的儿子,他的枝条也遮蔽了我们福瑞森林的部分天空,让我们在夜里出来捕食时因为月光被遮挡而难以看清猎物,因为星星被隐蔽而认不清回家的路。除此之外,我对树王和这片森林没有任何偏见,霍布斯老师。”

“树王必须高大,才能保证平和与平等,让每一颗植物、每一只动物都能在这里幸福地生活。瞧瞧你们那片林子,依然处于混乱的自然状态,依然遵从丑恶的动物本能,每一天每一夜,伴随着弱肉强食的是遍地的哀嚎和无尽的恐惧。还记得我离开你们那一年的全动物运动会吗?我们的球队一场未胜,成绩垫底。我们虽然有最佳发球手长颈鹿,最佳二传手羚羊,也有最好的扣球手斑马,但我们也有着一碰球就飞的野猪和见到球飞过来就抱住脑袋的黄鼠狼。最后拿到冠军的是没有优点、也没有缺点的猿猴队,它们所有的队员都水平一般,但能力持平,进攻和防守都没有大的失误。我想你可能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树王服务。”

“我不明白。我不觉得把长颈鹿、羚羊和斑马变成野猪或者黄鼠狼,就会让我们赢得比赛的胜利。”猫头鹰又恢复了当年的劲头,与老师辩论起来,“而且我还是认为,自然状态并不完美,但它赋予森林以活力,让它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你当年可是同意我的观点的。森林统治没有普世的准则,无所谓形而上的优劣,只要能提高森林公民的当下福祉,让每一个生命既能衣食无忧,又能和平安宁,那就是好的法则。当今世界,每一个森林的统治者都是以此为目标,至少是这么宣扬的,但只有树王最为成功。当你头上的两只触角长出来后,你就会明白的。”

“这正是我们俩的分歧之处。我同意,森林统治者有提高公民福祉的义务,这也正是它们存在的合法性,但一个好的管理者并不会为了当下而牺牲未来,它不会为了眼前的财富和公平,去磨灭任何一颗草木的个性、限制任何一个飞禽的活动、或者阻碍任何一个动物的思考。换句话说,就是森林统治者的最重要资质是长远的眼光,是为了森林的长治久安而制定自由、民主和公平的制度。我们所有的森林都位于同一个星球,共享着同一个未来,因为大自然的进化不会有第二个方向,但只有丰富多彩、自由自在的森林才会在未来的竞争中胜出,只有这样的森林才符合大自然的进化方向。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森林可以繁荣一时,但最终荒芜下去;有的森林存在了千年,但依然死气沉沉。”洛克正想着怎么进一步阐述,忽然听到了哈耶克的叫声,他抬头向上看去,只见儿子正从上面不远处的一颗树球里探出头来。未作多想,他赶忙顺着树干往上攀登,就听霍布斯在底下喊道:“你的触角马上就要破头而出了,洛克!”“我不管!我必须救出我的儿子,他是我的未来!”

爬上去之后,洛克嘴脚并用,死命地撕扯、剥啄着肉瘤,指甲断了,嘴角流出了鲜血,他毫不在意,继续挖掘,终于让哈耶克露出了身子。他激动地想要把儿子抱住,谁知肉瘤承受不住两只猫头鹰的重量,一下子掉了下去。也不知遭到了多少根枝条的抽打,经受了多少次碰撞反弹,他们总算滚落到了地面,但黑压压的蚂蚁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洛克大声地喊道:“快跑!儿子,快跑!”他知道,在这么多蚂蚁的围攻下,在如此密匝的枝条里,父子俩今天凶多吉少。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故技重施,像陀螺一般急速地旋转起来,把哈耶克保护在中间。他知道气味和味道就是蚂蚁的语言,它们利用嗅觉来处理语法,用味觉来理解语义。只要不让它们上身,不让它们在哈耶克头上分泌汁液这一味觉中介,这些蚂蚁就丧失了完整的语言,成了没有主意的无头苍蝇,儿子就不会被洗脑改造。正在此时,他犀利的眼光注意到不远处的地面有轻微的隆起,并迅速地向这边靠近。他眨了眨眼睛,想要看个清楚,穿山甲米塞斯已经把洞打到了脚下,他一把抓住哈耶克,拽向地下,朝着通天河的方向遁土而去。

再次回到树王的森林,已是数年之后。哈耶克把一只土拨鼠的尸体放在曾经是树王根部的地上,用锋利的喙啄了三下干裂的土块,说道:亲爱的爸爸,这是我给您带来的祭品。自您走后,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的星球更加地炎热了,雨水越来越稀少,而山火却越来越猛烈。一年前,一场大火烧死了树王,把它的帝国夷为平地。我们福瑞森林也受到了波及,危急时刻,箭鼠大军在罗素的带领下冲入天空,控制了路过的云层,把里面仅有的雨水挤兑下来,拯救了我们的家园。现在,我们的森林形成了新的生态,如果您还活着,您会看到长着尖嘴的蚯蚓,它们可以挖掘很深的地下水;您还会认识全新的穿山甲,它们不但学会了飞翔,还像箭鼠一样进化出了气囊,但它们不是为了把自己发射到空中,而是将它当作水袋。爸爸,这样的变化还有好多,很可惜您已经看不见了,但我知道您生前肯定已经想象到了。我还记得当年您对霍布斯老师说的话,当时并不能够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所有森林的掌权者为了能够继续获得权力无一例外都会着眼于当下的福利,但只有它们眼力之外的多元与自由才真正决定了一片林子能否存活久远。对于森林来说,要不走向僵化,把紊乱规定为秩序;要不选择活力,让秩序充满着紊乱。最后,我还想告诉您,福瑞森林里有一种动物开始崛起了,我可以预见,他们将会主宰整个星球,因为他们继承了我们的多元与自由。他们是我们的孩子,是在我们这片林子里诞生并走出去的,而不是来自其他任何一片森林,这是我们的自豪。虽然在他们崛起时,我们所有的动物都将被绞杀殆尽,但最终他们会把我们所有生命的基因完整地保存下去,也正是他们,永远消灭了我们动物界的弱肉强食。谁会知道,我们的命运会如此终结呢?但是,爸爸,我知道您会感到高兴的,因为这些新主人延续了福瑞森林的精神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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