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近湮没的陈年旧事

文化大革命,派别武斗进入高潮那一两年,社会秩序是完全失控的,武装冲突是主流,主流之外也有支流,在广州,随便抢夺汽车也可以算是支流之一了。等到社会秩序开始恢复的时候,广州文化公园有一个大型展览,专门展出被抢去遭到损毁的大小汽车,从展览规模来看,可知抢车风潮的破坏力,但是在后来的记载中少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以下是那个年代一个中学生的描述:

“我们八个人来自不同的学校,都是初中学生,有广雅的,有六中也有八中的,都说有兴趣搞辆汽车玩玩,于是骑单车到了六二三路,我们在沙基涌边徘徊,守株待兔。用不着等很长时间,我们看见一辆墨绿色的上海牌三轮汽车从黄沙方向开过来,立即将四辆单车推到马路当中一字排开,拦住汽车的去路。截停汽车的地点在镇安路口,也就是现在的康王路的路口附近。这辆汽车驾驶室的门上有用白油漆喷涂的“广州市第二运输公司”的字样,开车的是二十多岁的女司机,她提着自己的手袋,从驾驶室走出来,从容不迫,没有做任何抗拒的举动。我们将单车放到卡车上,人也爬了上去。我们当中一个人自称在去年夏季武斗那段时间开过汽车,其他人从未接触过方向盘,因此“掌舵人”非他莫属了。他坐上驾驶座之后,左脚踩离合器,挂上一档,右脚踩油门,然后左脚松离合器,汽车往前冲一下就熄火了,如次数次,汽车开不出两米,‘市二运’那个女司机在旁静静观看,似乎在想:如果你们开不动这辆车,那就“物归原主”。最终,我们令她很失望,车还是开走了。我们站在车厢上,看见她呆呆地站在那儿,目送我们远去。”

从以上描述来看,那时只要能够组成一个团伙,为所欲为是不受任何管束的,虽然还未去到打家劫舍的程度,但是对“公物”的肆意破坏和侵夺,法律已经是完全废弛了,道德规范也是荡然无存的。以下是另一段描述:

“1968年夏天,抢夺汽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现在是中山大道东茅岗附近,一辆公共汽车到站,我们七、八个中学生手持短棒上了车,敲打乘客座椅,喝令全部人下车,司机也不例外。 当时车上有十几个乘客,没有一个人表示抗拒的态度,也没有人说出半句不满,一个跟一个苦着脸走下汽车。强人剪径,我在小说《水浒传》里看过,想不到自己在15岁的时候也做了。我们出没的地方当时不叫中山大道,也不是现在的模样。从东山杨箕往东,路是用沙子铺成的,路面的宽窄也仅容两车相会。到了茅岗,属于广州远郊,很僻静。后来,我们轮流开着这辆汽车在东郊一带飞驰奔突,把它刮碰得遍体鳞伤。后来在文化公园的损毁汽车展览中也有一辆我们毁坏的汽车,其他展出的各类各型汽车, 形貌破烂得稀奇怪异。被我们撞毁的一辆大客车也成了那里抢眼的展品,它的车头深深凹陷,记得当时撞了之后,开车‘勇士’的腿被卡住,拔出来时是血淋淋的。幸好方向盘压迫他的胸膛,点到即止,没有给他重创。另有一个印象中的展品是一辆解放牌卡车,它的前轮没有了, 像匍伏地上的人拱起屁股。将车开成这个样子,真不可思议。这辆车曾经在东风路一带出没, 开车的是两个小孩, 看样子还未从小学升上中学的, 属于坐在"大解放"驾驶室里隐没了身影那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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