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不少人认为,卢刚不应该枪杀山林华以外的人:
这点和1991年我们留学生的看法完全相反。当时我们都一致认为,冤有头债有主,上楼左转找教务。卢刚第一枪打的是 他的导师,第二枪打的是他的第2导师,然后在现场大乱,人人夺路而逃的时候,打的山林华,继而上楼打了系主任,卢刚写了很多告发信给学校控诉这三个教授,学校置之不理,所以他又去杀副校长。
至始至终,他没有对山林华有任何抱怨,我们91年时一致认为山林华是陪葬了。想不到现在怎么变成只有山林华该杀,其他人成了无辜?
当然卢刚是毫无疑问的凶手,不过反思一下,教授和学校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卢刚到处告状之后,他的导师停了他的助学金,警告他有后果,才让卢刚走上绝路。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大家怪上了山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