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 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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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持在手,误伤自己人。

办案需谨慎,莫让风乱尘。

从1943年春到1944年春,桃源发生一起震动苏皖边区的“三青团”案件。

“三青团”是国民党的外围青年组织,有一定的反动性。国民党在一些地方为了和共产党争夺群众,抢占地盘,便大力发展“三青团”组织。认为只要参加“三青团”就是他们的人了。“三青团”分一般群众和骨干分子。其中骨干分子大多是特务,为国民党传递情报。因此,淮沭地区党委指示,对有破坏行为的“三青团”骨干,要予以打击。对于那些没有罪行的普通“三青团员”,只进行教育,争取为抗战服务。

1943年秋,有人汇报,界集区某小学校长王某某是“三青团”员。揭发他开过秘密会议,贴过反动标语,辱骂共产党,反对征粮。于是民主政府派人下去了解,汇报说确有此事。公安部门便接手此案,对王某某进行审问。

初审时,王未承认。后对其严刑逼供,王便承认自己是“三青团”员。为了将功赎罪,他又咬了几个老师。于是被咬的老师,也被逮捕审讯。被咬的那几个老师又咬了别人,连学生也被咬上了。

因为学生年轻,不便拘留,便被开除回家。这些学生更经不起逼问,又供出一些老师。恰在这时,界集有一个年轻的瞎子到县里告状,说:“王某某当过国民党兵,在国民党县党部做过事。”于是王某某的“三青团”更被坐实了。

一个被捕的徐老师交代,自己在“三青团”中是专门负责抓武装斗争的,自己给自己升了级。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又抓了一些人。

到了年底,已经从教育界波及到其他财政系统、商业系统、军队系统和政府内。县领导认为,这也是国民党向来的反共手段,他们会从各方面渗入的。

在县领导放手发动群众,刑讯逼供下,好几个区的区长都被捕了。连县武装总队中的连长、指导员也被逮捕。有人怀疑,将情况向淮水行署汇报,但边区党委、边区公安局并未提出异议,甚至还鼓励继续搞,继续查。

就在此时,县委办了党政干部训练班。谢县长向县委反映说:“据揭发,训练班里也有三青团。”

于是搜查迅速扩大到党内、政府内。而在此时,行署公安局却又派人到县里帮着搞,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以致汪集区长王伟、史圩乡长史金玉都被咬成“三青团”员。

办案人采取的审查诱供方法主要有四个:

一、车轮战术。办案人员对被审查者接连不断的轮番审讯,不让被审查者有休息时间,吃饭时间,搞疲劳战,或者叫熬老鹰。

二、隔壁听供。就是在审讯时,故意让被怀疑对象在隔壁偷听,最后再审讯被怀疑者,问那个人交代的对不对。让其跟着传音,作伪证。

三、搞串供。有的故意看管不严,让同案犯有机会会面,互道供词,互通情况。让他们串通,你怎么讲,我也怎么讲,以便获得基本一致的口供。

四、假杀、假枪毙。把犯人拉到野地,强迫其跪在地上,向头顶上空开一枪,吓的犯人半死,再问交不交代,不交代再来一枪。于是犯人就胡乱交代了。甚至有的小孩舅舅咬了自己的姐夫。

用这种残酷卑劣的手段,到了年底,全县被抓了一百多个“三青团”团员。有的地方传言:“家家有特务,个个是三青。”闹得人心惶惶。

情况如此严重,引起了上级的警惕。1944年初春,当地驻军九旅旅长兼淮北地委书记韦国清同志着手亲自过问此案,并要求立即停止捕人。派军区参谋长张震和军保卫部部长梁国斌两位同志到县里了解情况,又派得力干部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他们问那个揭发王某某的瞎子。瞎子说:“王某某是坏人,我见他手里有枪,我还看见他用红布包着枪,埋在地里一个地方。”

调查的人说:“你眼睛瞎了,怎么看见的?”

瞎子一听支吾不出来了,只好承认说假话,于是把瞎子关了起来。

经过广泛调查核实,“三青团”案从一开始就是错了,而一些办案人却以错就错,大搞扩大化。案件查清以后,淮北行署派主任兼行署公安局局长刘瑞龙同志坐镇桃源县,处理此案。最后得出结论,桃源县“三青团”案,确属冤假错案,决定予以彻底平反。

平反结论是由四师政委邓子恢做出的,由刘瑞龙在全县干部会议上宣布。被审查的人全部放掉,档案全部销毁。王伟、史金玉等干部仍官复原职。对此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朱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县长谢某予以撤职处分。行署公安局副局长唐某某被警告处分。

谢县长后来在日伪大扫荡中,带了一个班与日军浴血奋战,壮烈牺牲。人们送了他一副挽联:

桃园案件终遗恨。是其所长,是其所短。

山头滴血酬壮志,以此报国,以此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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