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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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无论是liberty 还是 freedom 都只强调不受他人压迫性的干涉,而不强调随心所欲。

 即自决,自主。

自决自主的目标与结果是什么呢?

走自己想走的路,走正常的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至少应该说,走不伤害不侵害他人的自己想走的路。

这部分就是自由的由,无论是自由还是他由,都要有所由。

这个所由的大框架,就是liberty 所包含的共识性约束。而这个约束下的具体选择,则留给个体。

比如把用面包换牛奶还是还是换面粉,就是所由。别人不能替我决定我的面包应该换什么,自己决定,就是自由。要是计划经济,政府决定,那么就是他由,不是自由。

但无论换什么,什么政府,交易都要缴税,就是共识性约束。交税,并不违反交易自由原则。自由交易也不反对交税。

这个原理可以扩大到政治自由。

西方的自由并不反对秩序。它反对的是来自其他个体的侵害或者压迫。

它强调自主选择秩序下的由,并不强调自主选择反秩序、非秩序的由。

道理很简单,很明了。

但深挖一步就不简单了:这种对自由的追求的前提是:他人必对我造成威胁。因此,自由只遵从秩序,不遵从他人。他人的意志与自由秩序、自由原则是对立的。因此,我接受秩序的约束,不接受他人的约束。

这个“他人”包括父母,包括爱人:你不能以你们认为的好来要求我,这是侵害我的自由。

有没有道理?

对西方文明来说,有。

对中国文明来说,则不一定。

因为中国文明的底层思维与西方不同。西方的底层思维是出于他人的对我的要求一定是威胁,而中国人的底层思维则是出于父母的对我的要求不是威胁。

为什么不是?

因为中国人独特的天道观:在家庭树上:天---祖先---父母----我---子女。中国人遵从的秩序不是人商量出来的,而是天规定的;天的规定被上层所代表,父母也没有权力代表自己的意志,他们只能代表天的意志。因此,服从父母就是服从天;反过来,服从天就要服从父母。这种服从关系并不是个体对个体,而是天对个体,个体对天(当然,这是理想状态,实际情况往往并不如此)。

简单概括一下:中国人的观念中,终极秩序,人的阶差秩序和个体的人是一体的。个体的人可以且只能代表阶着秩序。而西方社会中,三者是分开的。终极秩序与人无关,多个个体协商或者斗争形成阶差秩序,每个个体遵守。个体的人不能代表阶差秩序。

这就形成中国人的领导权威主义和西方人对权威的反感。

中国人并不蔑视秩序,但中国人列乐于把秩序与个体权威联系起来;西方人也不特别强调为所欲为,但西方人乐于把权威从个体身上剥离掉。

 

这就形成了对自由的不同理解。

在西方文明看来,一人决定就是专制。众人决定才是自由。

在中国传统中,依天理决定就对,依私欲决定就错。自由与不自由从来都不是一个重要标准。

而今天的中国人则对自由产生了与西方不同的理解:别来约束我。比如如果我聪明,用来搞金融诈骗伤害他人也是自由。

但这是误解,或者说是歧义。

西方的自由虽然强调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但似乎确实在经济方面客观上保障甚至促进了强食弱肉。

这应该是背离了西方自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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