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就是用来追求的

落花BQ了,下一个目标是啥,BBQ?

阿唐刚完成了越野超马“山口 100英里”,海拔 10,464尺。

斜阳在暴风雪中 强行翻越了Donohue 山口,海拔11,040尺。

我也刚完成了一个跑山,高海拔。掐指一算,超过10,000尺的比赛,我也有6个了。加州1个,犹他1个,内华达1个,科罗拉多3个。什么感觉呢?一言难尽。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人类很渺小。生活在温暖的地球表面很薄的一层温室里。这么好的条件,还抱怨太冷,太热,太潮,太干旱。我们真是被惯坏了的宝宝们。

高海拔,就有了高山反应。每个人的反应不同。我具体描述一下我的感受。

第一,轻度,没觉得啥,一切看起来很正常。山上很冷,所以思维清晰。但是,你不能看表。偶尔瞄一眼,啊呀,怎么这么慢啊。正常感觉下,应该是配速8,结果是9分半,甚至是10以上。我知道上山很累,速度会降低,但速度却大大降低,比同样 effort 慢了2分左右。你想“恢复”到“正常”配速,心率就高攀,到了上面一个 Zone 了。

第二,人开始难受。我的反应不是气喘,而是想呕吐。我至今还没真的吐过一次,但真的见过很多人在路边吐。女的似乎更多些。

第三,肠胃一家,上面想吐,下面也有比较明显的想找厕所的需求。

第四,随着海拔的增大。开始明显跑不动了,甚至走不动。这个时候就麻烦了,很容易退赛。即使碰到下坡,也同样不能跑,只能慢慢挪步。

今年,我起码有两次,完全停了下来。第一次,虚脱,眼睛发黑,心率猛增,我想暂时不要蹲下,只是完全站住,等一会,让供血恢复到大脑。休息了一下,继续前行。

第二次,最惨了。很大的坡,陡的地方我走几步就要停一停。这样缓坡走,陡坡停,3英里花了一个半小时,最后在一个山脊下面20多米的地方,彻底不行了,停下。最陡的地方已经走完,路几乎平了,只有一层楼那么高了,可就是抬不起腿。对,只有20几米,我走了8分钟。依稀感到有其他赛手从我身边走过,可在我看了,那是在奔跑。蔚蓝色的天空下,寒风咧咧,白雪皑皑。我闭着眼睛,大口喘气,等待血液回升,这种感受真是绝望。So close yet so far,我以为我要退赛了,因为每段都有Cutoff。这让我想起那次大峡谷R3。

有人问,马拉松最难的是哪个?这个答案不好说,因为各有各的难。有点太长,有的太热,有的太冷,有的太虐。不过有一种答案,几乎没人会反驳,那就是“派克峰马拉松”,Pikes Peak Marathon.

这是个爬升很大的马拉松,海拔也很高。位于科罗拉多州。坐飞机到丹佛,开车往南一个多小时,到达Colorado Spring,也可以直接飞到这里。然后上山,派克峰就在西边20英里,是落基山的一个山峰,海拔14,115尺。

一般的马拉松,我们害怕爬山,每爬1英里高度,等于多了10英里的水平距离。所以我们害怕高山,累人。我们也害怕那种上上下下的,于是一般用累计爬升(Elevation Gains)。山不高,但很多山,等于爬了很多次山。但是,派克峰,却非常特别,不承认累计爬升,只计算绝对爬升,也就是你的起点是多少海拔,最高点的海拔。计算的是“海拔差”。所以阿唐说的“海拔爬升”在这里是说成累计高度爬升。

派克峰马拉松有两个比赛。一个叫PPA,A是Ascent,只跑上升部分,所以是半马。全马叫做PPM。

但,难就难在上升。PPA的爬升是7815尺,13.3英里,略长于半马。1936年的成绩是3小时0分55秒。

到了1976年, Chuck Smead 跑出了 2:05:22 的最好成绩。

可是谁能想到啊,这个记录保持了如此之久,多少“先烈”都未能打破。至今都快半个世纪了。每一个年代,都有那么一些不屈的斗士,连续多年去冲刺,非常接近,但最后都未能打破,一直到年纪大了拚不动了,再换下一个不服的家伙,连续多年拿冠军。可就是,不能打破记录。这其中涌现了Scott, Matt, Simon 甚至 Sage Canaday。最接近的,是 Joseph Gray,拿了四年的冠军,2016年把成绩推到了2:05:28。只有6秒之差。

这不,记录,就是用来打破的。不管多么的难,不管等待了多少年。上上个星期天,9月17日,2023年,来自瑞士的 Remi Bonnet 终于刺破天空,获得了 2:00:20 的最新记录。这是他第二次获得冠军。去年的尝试,成绩是2:07:02。

2小时的半马,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海拔14,115尺,绝对爬升(不是累计爬升)7815尺,那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如果你亲自站在派克山顶,再跑个100米,就会感受深刻,刻骨铭心。

这个记录,下一次什么时候再被打破?也许就在明年,也许这一辈子都看不到了。但总会有人去打破的。这些人,有梦想,不服,有了那个目标,就会魔怔,会一直去追求,今年不行就明年,再后年,直到年龄大到没有可能。然后,就有新的一拨人,前赴后继。

 

 

严惠姗 发表评论于
我体验过4000米(13000英尺),人就头晕目眩,耳鸣恶心,两腿发软了。哪还能跑?
人和人真不一样,练习和不练习肯定不一样。真佩服小布,斜阳和阿唐们。
小棒棒 发表评论于
对跑马拉斯的人我充满了敬佩,看到文学城里有好几个人都跑马拉松。我小儿子跑过一次,下来后我看到他脚上的拇指大的血泡,心疼死了。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