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阳》相爱也会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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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一路朝阳》还挺好看。新片子只要剧情和表演没有让人倒胃口的方面,一般都挺养眼。这个片子看到第十集,让我有些感慨的是李慕嘉和丁之谭的分手。

李慕嘉漂亮开朗,丁之谭英俊阳光。俩人从大一就好了,直至毕业工作,至今已经相亲相爱六年多了。俩人感情深厚亲密,关系甜美温暖。几乎没有矛盾冲突。甚至为了尽早在北京有个家,丁之谭的父母卖了天津的老房子,给丁之谭五十万作为首付买他俩的婚房。俩人欢天喜地看中了一处新楼的顶层,下了两万定金,再过数周缴了首付,就板上钉钉万无一失了。没想到丁之谭受同事影响,赚钱心切,不听李慕嘉的嘱咐,把五十万投入股市,想在缴首付之前赚个“装修”钱。万没想到,钱被套牢,跌去将近一半。无法提现交付首款。买房的事算是泡了汤。俩人似乎也因此而分了手。

但是细想想,他们是因为丁之谭不听李慕嘉嘱咐丢了买房首付分手的吗?其实没有那么简单。这只是一个到火索。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他俩的社会经济地位差距正在在迅速拉大。

在大学时,俩人都是学生,状态地位相似,相互帮助,卿卿我我,丁之谭可能给与李慕嘉的照顾更多些:“丁之谭是李慕嘉的背景”。但是毕业进入社会,社会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和拉大差距的环境。每个人的天性和能力渐渐充分显露。丁之谭有一份比较安稳的工作,进取心不强,有点得过且过的懒散。地位进步上升的势头不明显。李慕嘉性格开朗,进取心极强。凭着大胆执着勤恳,外加一点侥幸,获得了一家著名金达律所的职位。进了律所之后,继续凭着勤奋努力和吴律师的提携,进步飞速,很快从打杂的助理成为助理律师,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都发生飞跃,可以说是眼看就要实现社会阶层的跃迁,和丁之谭几乎已经不在同一社会层次了。

他们对事物的看法和处理方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差异。丁之谭对著名律所里的工作性质,繁忙节奏和巨大压力完全不了解,因此完全不能理解李慕嘉的忙碌,对李慕嘉成天加班,没日没夜的工作,没有时间和自己相处,很有意见。加上地位差距变大后,丁之谭似乎有了些许微妙的自卑和多疑。他执意不顾风险炒股,可能与心里也是想要做出点成绩的念头也有关系。李慕嘉虽然从来没有对丁之谭在事业上原地踏步表现出过任何不满,甚至曾经开玩笑的说将来可以“养”丁之谭。但是尽管没有表现不满,但还是意识到两人越来越大的差距的。这个差距才是他们分手的根本原因。否则6年的相处,应该不至于一次错误,就不可挽回。

对于俩人的分手,双方都非常痛苦。丁之谭像变了个人似的,没有了往日的阳光朝气,成天垂头丧气,无精打采。李慕嘉也情绪低落,神不守舍。最后分手时,丁之谭仍然给李慕嘉带来了妈妈包的饺子。两人各自在心里回忆过往的甜蜜时光,知道那样的甜美永不再来,不禁都悲从中来,泪流满面。但是丁之谭意识到这个差距不可改变,所以也决心放弃,不再争取挽回。而李慕嘉同样也没有一点挽回的意思。眼看着流水落花春去也,他们俩的人生从此换了时代。令人惋惜。

丁之谭作为男子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现实地忍痛割爱,不拖泥带水,表现不错。但是作为多年来多少受到一些宠爱的女子,在心爱的人犯了错误时,只是因为意识到两人的差距,就一次机会都不给,立刻断交,心有些狠。男方比比方差并非不可组成家庭。李慕嘉的师傅吴律师就是男主内, 女主外的家庭。是李慕嘉在潜意识里不愿意再带着丁之谭一起前行了。尽管心痛,她还是抛弃了丁之谭。在这一点上,李慕嘉的表现不够完美,对相亲相爱六年的未婚夫,她可以,也应该更善良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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