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全国人大发布了五个新修法案的系列征求意见稿,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引发广泛的争议。法学家童之伟、劳东燕、赵宏等教授坚决反对。
“草案”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第三款: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罚款。”
法学家们质疑:“中华民族精神”由谁确认,按什么程序确认?“中华民族感情”由谁体认,按什么程序体认和确定?“这都是极大的、几乎无法循法治原则操作的问题。”
我估计,领导已经后悔引进法学专业了——本来咱这水土就应该脚踏实地种枳,虽然味道酸涩,也算一种土特产吧。但引进了西方法学思想,就有了一批懂橘子种植技术的专业人士,又要改良水土还要优选橘种啥的,弄得枳园养殖主很烦的啦。
外来的法学注重的是权利的保护,本土的“法学”讲究的是“有法子治你”,更接近“法术”,有“拳法”“刀法”之法意,讲究“接、化、发”,跟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不是一个谱系。中土的法学还是以传统法家为底子,再辅以《辟邪剑法》和《七伤拳法》,君臣佐使,站如松卧如弓,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所以,法学家不理解这次“修订草案”是必然的啦。
不但法学家担心“民族感情”的标准和鉴定问题,网友又提出了很多民族感情被伤害的案例。比如,穿国足队球衣,为国足喝彩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歌颂岳飞朗诵《满江红》伤害了金人后裔爱新觉罗家咋办?“我大清”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而且满人祖上还穿过龙袍当过大领导,要讲统一战线嘛。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俄粉美化俄罗斯侵略乌克兰的战争,歌颂俄国侵略者,要不要拘留罚款?
其实,这都不叫事儿,“民族感情”被伤害程度完全可以标准化。“民族感情”由谁说了算?肯定要看级别呀,家有家长,族有族长,老百姓的感情叫私情,领导不爽才叫“民族感情”受伤。既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民族感情”,就得以上级的情绪为准绳。下一步肯定有配套措施,市局以上单位设置“民族感情鉴定处”,总部设“民族感情规划局”,对有伤民族感情的服装、首饰、言论要具体地规范、规训。有人对感情粗糙些,有人对感情敏感些,根据不同的国家关系,用不同情感类型的人组成“民族感情鉴定局”。比如,对朝鲜、俄罗斯,就用大大咧咧的感情粗线条的人去做“感情鉴定”,别小肚鸡肠,宜粗不宜细;对日本、美国要用感情细腻敏感型的人,略有不适就鉴定为“伤害民族感情”,宜细不宜粗。吃大列巴喝伏特加玩套娃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或身材丰满爱穿白西装爱骑白马,那都不是个事儿。若是吃日料穿和服炫加利福尼亚房价低,直接罚款拘留没商量。
当然,也得看日子,每年的7.7、9.18这些特殊的日子,吃日料穿和服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民族感情也是有时辰的,“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月越圆,情愈深,受伤愈重,初一、十五不一样,要因时因地因月制宜。有时,真相和感情并不兼容,难道追求真相就那么重要,以至于以民族感情受伤为代价?为情所困,此情可待,让所谓真相见鬼去吧。人可以殉情却不会殉真相——问世间,(民族)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法学家劳东燕老师担心第三十四条“可能加剧与一些国家的对立情绪,导致外交上的被动”,这也多虑了。若庚子年闹义和团时有这个“第三十四条”,不乱杀教民、洋人,不一刀切地拔电线杆子,只是对二毛子洋毛子的着装、言论进行戒告,顶多拘留罚款,何至于闹出大乱子?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第三十四条,妙处就在于其不可预期性,就像美国小说想象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有足够的回旋性起威慑作用。“神秘莫测”的随机性是中土法精神的特征之一。
20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