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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团河农场

苏向东教授号清慧居士离群索居精进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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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团河农场

潘汉年在团河农场

阎鹏

1963年2月13日至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和他的夫人董慧,作为特殊人物,在北京团河农场生活了四年零三个多月。在此期间,潘汉年处于半自由、半幽禁的状态。这是他后半生,自1955年4月3日被捕,至1977年4月14日病故,长达22年蒙冤受辱的人生旅途中较为安稳、平顺的一段路程,是不幸中又有幸的岁月。

潘汉年案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起重大冤案。潘汉年被捕前,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政协副主席等多项职务。被捕后,经过长达八年的关押、审理,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内奸”、“特务”、“反革命”三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判决的同时,下达“刑期执行书”。执行书确定,潘汉年的刑期自1955年4月3日起执行。

鉴于潘汉年已被关押多年,刑期超过半数,且在监禁期间“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对其予以假释。

按照常规,被假释的犯人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验其在假释期间的表现。假释人员如果在假释期间表现良好,原刑期就不再执行。若表现不好,有重新犯罪行为,或发现隐瞒了原有的其他罪行,狱方则随时将其收监关押,重新执行原有的刑期。并对其重新犯罪或隐瞒的原有罪行做出相应的处理。

公安部考虑到潘汉年的特殊情况,不便将他放回上海。于是,把安置和监督潘汉年的任务交给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将潘汉年安置在团河农场。

团河农场当时是北京市的第三劳动改造管教队,地处大兴县境内。场部与永定门相距18公里,有公路与市内相通。

团河农场建于1955年9月,总面积16000多亩。在改造任务上,被管理的人员有一般刑事犯、少年犯、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留场就业人员。在生产经营上,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把潘汉年安置在这样的地方,既便于管理,又为他的活动提供一定的方便。这里是一个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潘汉年本人都较为有利的场所。

市公安局领导对潘汉年的管理工作做了认真的研究,决定由五处(劳改工作管理处)直接负责,只利用团河农场的地方,使用团河农场的名义,不占用团河农场的人员。为此,五处成立了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管理小组,其成员全部由处部机关抽调。

对潘汉年的管理,实行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小组的组长在处部办公,负责承上启下,接收、传达上级的指示,受理、上报其他成员的汇报请示。其他四名成员全部随潘汉年住在团河农场。四人中两人名义上是服务人员,一人为管理员,负责潘汉年的生活管理,直接与潘汉年打交道。潘汉年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理,有什么问题需要请示,都要向管理员说。另一人是炊事员,负责潘汉年的伙食。

两名秘密的监督人员,不得和潘汉年直接接触。他们两人的办公地点设在团河农场场部的办公楼上。室内安有窃听装置,一人负责监听潘汉年的言论、行动。一人观察潘汉年住区的情况。

团河农场的办公楼与潘汉年的住区呈西南—东北方向的对角线。办公楼的东北角,与潘汉年居住的地方相距60米,中间有20米的水面相隔。监视潘汉年的办公室设在二楼的东北角上,居高临下,对潘汉年在院里的活动看得清清楚楚。对潘汉年的管理,主要任务是保证他的绝对安全。照顾好他的生活,注意他的活动,防止他情绪悲观,发生自我伤害或自杀。禁止无关人员与潘汉年接触,不得发生他人伤害潘汉年的事件。

按照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管理员住在潘汉年居住的小院东侧院墙外。这里有三间办公用房。潘汉年住区的院门本来是向南开的,为了便于管理,把院门改在东侧。这样,潘汉年或其他人的进出,都能纳入管理员的视线。在管理员的办公室里安装了通往市区的直拨电话(当时远郊县的电话叫市内要通过郊区长途台),以便管理员能随时向组长汇报情况,请示问题;组长也能随时下达指示,了解情况,使上下联系畅通。

炊事员住在院内,与潘汉年房连房隔墙而居。炊事员是经处部机关食堂特选的党员,也负有监督潘汉年的任务。他每天都要向管理员汇报自己听到、看到的情况。

管理员每天向组长写专报,报告一天的情况,有事多报,无事少报,不得不报。

住在团河农场办公楼上的监督人员每天也要向组长写专报,汇报听到、看到的情况。

公休日和节假日,管理人员不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都实行轮休,必须有人在场坚守岗位,不得使管理、监督工作出现漏洞。这样,组长能从两方面掌握潘汉年每天的情况,把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向管理小组人员布置任务时,没有介绍潘汉年的身世、经历和案情,也不许管理人员向潘汉年本人询问这些问题。只是说“潘汉年是特殊人物”,对他的管理要严格、周密,但要内紧外松,表面上以服务为主。

潘汉年在团河农场期间,生活待遇比较优越。他居住的地方是一个独立的小院。潘汉年的夫人董慧向外写信,或当面向人诉说,都称这个小院是“小别墅”。

这所“小别墅”位于团河农场场部大院的东北角上。它的东、西、北三面环水,水面是农场的养鱼池。

这所小院原是农场招待客人的地方。小院南北长34米,东西宽21米。有一亩多地。院内有五间北房,总面积150平方米,房前有两米宽的前廊。潘汉年住三间正房。另两间,一间炊事员居住,一间做厨房、茶炉间。

潘汉年居住的三间正房每间32平方米。这三间房的布局很有特色。从外部看,三间房各自独立,都有房门出入。从内部看,是一个布局合理的套房,三间房屋相互连通,形成一个整体。

潘汉年的生活费,每月200元,每月由管理员去五处领取。领回后交给他们自行支配。需要管理员或炊事员代买物品,董慧临时给钱,买回后当时结清。另外,他们的亲友有时还送给他们一些钱。管理员曾为他们把港元兑换成人民币。潘汉年在团河农场期间的生活水平,以当时的社会标准衡量,属于中等偏上。

潘汉年的粮、油、副食品,由管理员到团河农场场部食堂购买。不用购粮证、副食证,或粮、油票。也不限制粮食定量。工业券、布票,按市民标准发给本人。

潘汉年的伙食水平属于一般。早晨半斤牛奶,两个鸡蛋。当时团河农场有奶牛场、养鸡场。牛奶和鸡蛋既新鲜,价格也比较便宜。午饭和晚饭有些像机关食堂。每顿饭炊事员做好后,由董慧端回室内,饭后再把餐具送回厨房。

潘汉年好吸烟,爱饮茶,喜吃水果,也常饮酒。这些都与他长期从事情报工作有关。广泛交往,社会应酬,养成了这些习惯。

为使潘汉年能买到好烟,市公安局为他办了个甲级烟证。管理员每月到南苑特供点给他买两条大中华牌香烟。也常给他买些较好的水果。茶、酒基本上是他们自行选购。潘汉年在香港时曾以粤华茶叶公司老板的身份作掩护。所以,对茶道方面的知识比较丰富,愿自己买茶。

潘汉年的衣着比较讲究。过去因工作关系,他总是西服革履,是有名的小开(上海土话小老板的意思)。但在监狱里却穿了八年的囚服。假释以后,在团河农场期间又恢复了穿西服的习惯。他好穿灰色或黑色的西服。冬季外出穿呢子大衣。晚上在室内好穿睡袍。洗澡、理发都比较定时。理发时由五处派机关的理发员来。董慧常在理发时染发。

刚到团河农场时,天气还比较冷,夜晚时间较长。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在院里散散步、打打太极拳,然后洗漱、吃早点。在所谓的上班时间,看看书报、杂志,写点东西。

随着气候逐渐转暖,白昼时间慢慢延长。潘汉年夫妇常在早饭前、晚饭后到农场各地转转。

按当时的规定,在团河农场范围内,潘汉年可以自由活动。若离开团河农场则需请假,经过批准。所以,潘汉年在团河农场范围内活动不受任何限制。可是,团河农场的人员比较复杂,潘汉年对团河农场的情况又不熟悉。因此,在他外出溜达时,管理员总在其身后不远的地方跟着,以防发生意外。后来,他外出活动较多,对农场的情况逐渐了解,管理员也就不跟随了。

潘汉年在这样的环境中,心里的冰霜似有所融化,八年铁窗生活失去的笑容又浮现在脸上,仿佛对晚年的生活看到了希望。

四潘汉年到团河农场不久,公安部徐子荣副部长在北京市冯基平副市长的陪同下,来农场看望过他。

徐子荣当时负责潘汉年在假释期间的管理工作。对潘汉年的安置意见、管理原则,都是经他批准确定的。潘汉年在假释期间所有的重要问题,都要向他请示,经他批准。所以,他来团河农场,一方面检查一下对潘汉年的安置、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一方面看看潘汉年,征询一下他有什么要求,了解一下他的想法。

潘汉年对徐子荣的看望表示了感谢,对农场的安置、对现时生活表示满意。

徐子荣在请潘汉年夫妇共进午餐时,向他提出,可写点回忆录之类的材料。

潘汉年把徐子荣的话当做指示,把写回忆录当成了任务。

据管理员回忆,当时看到潘汉年经常在写东西,有时写到很晚才入睡。但是他写了些什么,管理员是不能看的,也不询问。潘写好后,逐级上转,直送公安部。

据尹骐在《潘汉年传》中记述,现在发现潘汉年在团河农场时期写的材料有四万多字。是否只写了这些,无法断定。据出版《潘汉年传》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王社长介绍,潘汉年在团河农场时期写的材料,现存公安部档案室。属自传体的回忆材料。

潘汉年到团河农场时57岁,已近老年。他的夫人董慧45岁,正当中年。他们两人是一对患难夫妻,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双方分离八年,又重新相聚。久别重逢,自然有无数互相思念的话要向对方倾诉。

潘汉年与董慧的结合,以及他们的经历都具有传奇色彩。

1939年春,中央为了加强情报工作,组建了社会部。为了充实社会部的力量,潘汉年受命主办了一个情报干部训练班。董慧是这个班的学员。

董慧,1918年生于香港。父亲董仲维,著名实业家、爱国人士,当时任香港道亨银行董事长、香港商会会长。1937年,董慧在广东培道中学毕业。在北平报考大学时,卢沟桥事变爆发。考学不成,她随平津流亡学生到西安,考上了西北联合大学。后来她在抗日爱国的激情感召下奔赴革命圣地延安,投身于抗日救国的革命斗争。1938年1月,还在抗大学习的董慧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她被分配到马列学院学习。潘汉年举办情报干部训练班时,董慧又被选调到训练班学习。

训练班的授课任务主要由潘汉年担任。他生动的讲课,丰富多彩的斗争经历,使董慧产生了敬仰和爱慕之情。此后,他们在共同的战斗经历中渐渐地变成了恋人,最后终成伴侣。上海解放后,董慧任市委统战部工商处副处长。

在潘汉年被捕后的第46天,即1955年5月19日,董慧也被逮捕了。董慧和潘汉年一样,先在功德林监狱关押,后在秦城监狱坐牢。

功德林监狱和秦城监狱实是一所监狱。1960年3月之前,位于北京市德胜门外的功德林地区,所以叫功德林监狱。1960年3月,迁往昌平县秦城村附近,改名为秦城监狱。它直属公安部,关押的人员大多是特殊人物,在预审阶段实行单独监禁,相互之间不许见面,与外界断绝来往。所以,潘汉年与董慧虽然关押在同一所监狱里,彼此之间却渺无所知,犹如隔世。

1962年6月,董慧结案,罪名是“参与潘汉年内奸活动”,处理意见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这是有罪而不判刑,属于宽大处理的性质。实际上,董慧蹲了七年监狱,等于服了七年多刑。却落了个“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虚名。

董慧被释放之后,先在秦城监狱家属宿舍居住。同时知道了潘汉年的下落,等待潘汉年结案。到团河农场,二人重又团聚。他们常常互诉离别之苦,思念之情。

潘汉年在狱中写了不少诗稿,以表达对董慧的深深思念。

岁暮怀妻1958年

纵然废弃在人间,塑料原材岂等闲。

千里相思知何处,几年隔绝梦巫山。

黄昏人影伶仃瘦,夜半铁窗风雪寒。

又是一年终岁暮,难忘往事走延安。

给董慧

相逢成遗恨,奈何了此生。

怜君犹少艾,为我困愁城。

昨日同生死,今无半点音。

但求息怨恨,勉力觉新人。

道路分明在,火中铸忠魂。

抗敌隐地下,十载尔同行。

北上延安路,朝夕共苦辛。

南旋千万里,悄然居海滨。

六年留上海,解放更相亲。

倘有千般罪,当有风先闻。六

196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后,北京正是春夏之交的大好季节。这时,潘汉年萌生了外出游览的念头。

潘汉年首先提出游览十三陵地下宫殿的请求,并立即获得了批准。发掘十三陵地下宫殿的消息,是1958年潘汉年在监狱里从《人民日报》上看到的。他一直想有机会亲眼看看,现在终于实现了。

为潘汉年游览十三陵地下宫殿,五处派专车负责接送。管理员陪同游览。

在前往十三陵的路上,潘汉年夫妇的心情格外激动,不断地张望车窗外的景色。夫妻间相互指指点点,满怀喜悦地欣赏大自然的勃勃生机。但他们却很少说话。

到十三陵后,汽车直奔定陵地宫。

潘汉年沿新挖掘的隧道直达地宫。当走到第一道石门前,立即被两扇洁白无瑕的汉白玉石门所吸引。他用手抚摸,上下打量,详看说明,显出惊讶的样子。

进入石门后,按照前殿、中殿、后殿、两侧配殿的顺序参观。参观中,潘汉年看得很细、很认真,对所有的展品都感兴趣。看了实物又看说明,反复对照,尽情欣赏。他被400年前的这些建筑瑰宝深深地吸引。特别是对中殿的长明灯,后殿内放置的复制棺椁,以及玄堂(后殿)那长30米,宽、高各9米多的宏大建筑,更是赞叹不已。

看完地宫之后,潘汉年又到出土文物展览馆参观。他默默地欣赏着琳琅满目、美不胜收的出土珍宝。特别是在用极细的纯金丝编织的皇冠、五彩缤纷的凤冠前,潘汉年好像观赏不够。原物与说明,反复对照。

参观完出土文物,潘汉年又看了看已遭破坏的陵区地上建筑遗址。

在定陵稍事休息,吃过自带的午饭,又去长陵参观,然后返回农场。

在参观过程中和往返的路上,潘汉年很少说话。这也是他在团河农场期间的特点。潘汉年这种特点,可能与他的经历、当时的身份和处境有关。他长期从事情报工作,养成了多看、多记、多听、少说的习惯。八年的铁窗监牢,使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潘汉年在参观过十三陵之后不久,又相继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和王府井商业区。

1963年初夏的一天,董慧到王府井地区购物。在东安市场的北门外,她被老朋友唐瑜意外地发现。从此,他们的生活有了一些改变。

唐瑜是一位缅甸归国华侨。在20年代,他读了潘汉年发表在《幻洲》杂志上的文章,对潘产生了敬仰之心,进而与潘汉年取得联系。1929年唐瑜从仰光到上海找潘汉年。潘安排唐在“左联”工作。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唐瑜曾在潘汉年领导下从事过情报工作。解放后分配在文化部。唐瑜一直把潘汉年当做良师、挚友、同志加手足。对潘汉年的被捕,唐瑜当时就不相信自己所崇拜的老领导、好朋友会是坏人、反革命。这意外的相见,使双方都感到惊喜。董慧告诉唐瑜:潘释放了。现在在京郊一个农场的小别墅里。那里可以种花、钓鱼。潘被允许到市内探亲访友,但他怕连累人家,所以没有和任何人联系。

唐瑜力邀潘汉年和董慧去他家。在唐瑜的盛情邀请下,潘汉年、董慧在星期日去他家做客。

由于潘汉年生活的自由度逐渐增大,进城的次数越来越多,五处不再派车接送。这样,他们进城,先步行两公里,到黄村镇乘366路公共汽车,在永定门下车后,再转乘市内公共交通车到达目的地。

潘汉年第一次到唐瑜家的情景,唐瑜在纪念潘汉年的文章《零落成泥香如故》中有具体的描写。据唐瑜回忆,潘汉年诉说了他遭致入狱的原因以及当年的情况。潘只强调自己的过失,并不过多地责怪他人。

从此,潘汉年常到唐瑜家做客。唐瑜还送给潘汉年一台旧电视机,愿他的生活多一些色彩和乐趣。

1963年秋天,潘汉年在唐瑜家做客时,孙师毅夫妇(孙当时是中国电影资料馆顾问)也到唐瑜家做客。老朋友不期而遇,无比高兴。据孙师毅夫人张丽敏回忆,当双方互相发现之后,惊喜地叫起来。彼此“紧紧地握手,悲喜,惊异,百感交集,仿佛遇见了隔世的亲人”。

从此之后,潘汉年成了唐、孙两家的常客。1965年,唐瑜到外地农村参加“四清”工作队,因此,潘汉年就常到孙师毅家过周末。

孙师毅和潘汉年是老朋友,他的夫人张丽敏和董慧是同乡,还有亲戚关系。加之孙家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没有子女的潘汉年夫妇到孙师毅家,就显得更加亲热、愉快。潘汉年甚至亲自动手做上海风味菜红烧鳝段、炒鳝丝,还教给张丽敏做上海风味菜的技术。

潘汉年在北京还有很多老朋友,都是出生入死共同战斗过几十年的至交,如夏衍、胡愈之等。但他从不主动和这些老友联系,也不让唐瑜通知他们。他不愿给这些身处高位的挚友添麻烦。

潘汉年和董慧在团河农场,生活比较单调、寂寞。潘汉年主要靠读书、看报消磨时光。当时,凡是能公开订阅的报纸杂志他都可以自由订阅。除此之外,在适宜的季节,较好的天气,钓钓鱼,散散心。董慧除了看看书报以外,也种点菜,养点花,用以调剂情绪。

董慧难耐孤独和寂寞,多次要求干点工作。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她那样的身份,哪个单位能给她工作呢?在董慧的多次要求下,1965年,她被允许到五处设在团河农场的农研室工作,做棉花品种试验观察。

董慧去试验田时,棉花已长到二十多厘米高。试验田有四分多地。她的任务是观察棉花的生长、发育情况,并做详细的观察记录。同时负责棉花的整枝、打杈等管理工作。董慧工作很认真,她每天风雨无阻地到棉花试验田,仔细观察棉花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的生长情况,并认真地记录下来。字写得整齐、漂亮,受到农研室领导的好评。

董慧参加工作的事,在孙师毅家做客时无意中被他的孩子发现了。孙家小孩看到董慧手上长了很多老茧,感到很奇怪。董慧借机高兴地说:“他们现在让我工作了。我每月拿60元生活费。不老不少,身体没有病,不劳而获是可耻的。我的工作是累一些,可是比闲待着强多了。”

正当潘汉年的生活自由度越来越大,距离刑期届满的时间越来越近,对晚年的生活充满希望之时,十年动乱的风暴席卷神州大地,吹灭了他安度晚年的梦想。

1966年6月,工作组开进了北京市公安局。从此,公安局内部出现了混乱,对潘汉年的管理工作也渐渐出现了困难。

随着社会动乱的步步升级,潘汉年忧郁的心情越来越重。说话、活动谨慎了许多,进城购物、游览少了许多,到朋友家做客基本上停止了。

潘汉年不安地注视着动乱的发展。管理小组人员更是忧心忡忡。潘汉年被社会上的坏人发现了怎么办?有“红卫兵”冲击怎么办?潘汉年外出发生意外怎么办?他们思虑着,做出种种设想,制订各种应急方案。

在对于潘汉年的管理问题需要越来越多的请示时,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权力却越来越小,渐渐变得自身难保。起初,管理人员请示问题时市局还能做些具体回答。后来,对问题的答复渐渐变得含糊了。最后,终于不敢答复,只好说:“你们看着办吧。”在这种情况下,对潘汉年的管理越来越成为难题。同时,林彪、江青反党集团也在搜集罗瑞卿、徐子荣等人所谓包庇潘汉年的材料。于是,公安部于1967年5月22日将潘汉年夫妇又收回秦城监狱。

潘汉年对此好像早有预感。在他们回秦城监狱之前,董慧一个人曾去唐瑜家一次。这时,唐瑜不断地挨批斗,家被抄过。孙师毅已于1966年10月遭批斗时,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而逝。

据唐瑜回忆:“我从农村回来快一年了,一直没有潘、董他们的消息。妻总是担心他们会不会被卷进去。我只希望已关了七年的他们能有自然的免疫力。”“1967年6月中旬,阿董突然来了,神色淡漠。她说他们要搬到小温泉去了。说完给我和师毅的小孩留下两盒饼干,就匆匆走了。”

“小温泉”是董慧对秦城监狱的代称。秦城监狱在小汤山的温泉附近。董慧对唐瑜、孙师毅谈到秦城监狱时,不愿说监狱这种令人不快的名称,常用小温泉代之。

据张丽敏回忆:董慧“托唐瑜同志转给我一包东西:两斤糖果,一罐饼干。在糖果包里夹着一张便条:‘你家的事我已知道了,我们后天就要搬到小温泉去住了。让我再给孩子们买一次糖果吧,希望他们健康长大,我们今生恐不能再相见了’”。

事实正是如此。潘汉年和董慧又在秦城监狱分隔关押了八年。本来什么新问题也没有,却改判潘汉年无期徒刑。于1975年5月29日被送往湖南省第三劳改队——茶陵县洣江茶场。1977年4月14日病逝,终年71岁。

董慧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随潘汉年一起去洣江茶场。1979年2月24日,因突发脑出血,抢救无效去世,终年61岁。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推翻了强加在潘汉年头上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并将骨灰盒移放到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在骨灰盒上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

摘自:《纵横》30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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