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最讨厌的一种评论

很多人会发评论“下毒的这么多年也不好受。” “下毒的这么多年也被惩罚了”等等

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有法律就是希望违法的能被用合法途径惩罚,如果犯罪人内心感受就能代替法律责任,还有必要制定法律,不停根据社会发展出修正和细则吗?

朱令虽然去世,这个案件肯定会被很多人记得,对枉法行为深恶痛绝,对正义也没多少指望的无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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