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引驴兄原文:
罗素开始的设想的是,语言世界和现实世界可能沿着一条边线相接。要找到这条边线,就需要找到“逻辑原子”,逻辑原子可以理解为这样一些专名,它们只指向简单的事物个体,不再包含任何描述性。他的方法是莱布尼茨式的。“老子”这个专名具有描述性,是因为这个对象不够单纯。要继续分下去。我们说到老子会浮现他骑在青牛上,那就把他和牛分开;他是周的图书馆长,那就把官服扒掉;虬髯重瞳,拔掉挖掉。。。直道我们能够放心地说“老子”不引起任何歧义。对象像物品一样可以一直分到“原子”,我们语言中一一对应所有名称。这种专名是真正的“逻辑专名”。早期维特根斯坦也是如此想法,所以他说:“实况之所是,即事实,是由原子事实组成的。”
石评:
罗子显然用力过猛。或者说,小看了意识对概念的处理能力。
俺想到的例子是汽车。
这个概念在意识中就两个字或者两个音节。
但它的概括力有多强,概括范围有多大呢?
从一辆具体的车,比如
一直到只有简单线条的图,比如
二者之间,所有显示汽车的特征的形象都可能被认为是汽车。
直到车的特征弱于“非车”的特征(比如乌龟,或者啥也看不出)。
这个范围就是人意识中车的概念所涵盖的范围,概念帝国的疆域。
特征越突出,就越是在帝国版图的中部。
特征越弱,就越近边疆。
这个不需要寻找,也不需要人为确定。
人的意识,自然有这个功能。
甚至可以说相反,越是要找到一个明确的最小单位,就越违背概念的生成原理。
比如黑白之间,有无数种灰。
人眼所能见,人脑所能处理,数量有限。假设粗略归纳概括为三种,浅灰,灰,深灰。
则这三种都没有明确的边界,也不可能有明确的边界。
因为灰作为概念,本来就是对无数个体色相进行抽象,忽略个体特征的结果。
而且人与人的敏感度不同,不同人定义的灰肯定有不重叠的地方。
而这不重叠的地方,同时也是概念忽略的地方。
这才让人与人以语言进行交流有了可能。
换句话说,所有的概念都是以相对的最简方式存在的,不可能也不必另找逻辑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