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轮船上的"早请示"
1969年初夏,我护送妹妹母女回江西铜鼓。一个是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一个是初产妇,我不得不尽兄长和舅舅的责任。
返程时就是我一个人回来了。从铜鼓坐汽车到南昌,已经是傍晚,随即去找住所,可是,招待所、旅馆、客栈找了好几家都被拒绝,原因是缺少单位的出差证明,有钱有工作证也没用,
无可奈何之下,我就在南昌火车站内,正对着大门的一张长椅上躺着,半睡半醒的熬到天亮。当时考虑到,大门口光线最亮,往来的人要多些,安全系数相对要高些。那天天气暖和,我还年轻,吹点过堂风也就无所谓了。
火车到九江,晚上登上了开往南京的大轮船。船舱里还比较宽敞,找个躺下睡觉的地方不难,下半夜的时候多数乘客都已呼呼入睡,我也是极度疲劳,早已进入梦乡。
天刚亮的时候,船上的大喇叭突然高声响起来,我从睡梦中惊醒,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后来听明白,是要大家“早请示”,船上的旅客们,无论是坐着的躺着的,或是还在做美梦的,都乖乖地爬起来,拿着红宝书,跟着广播里读语录。有几个睡在行李架上的人,也从两三米的高处爬下来,我虽然还没有完全清醒,有些迷迷糊糊,但有一点很清楚,必须跟着大伙儿应付,才能保证平安回家。
多年后我才知道,所谓“早请示、晚回报”,既不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也不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最新发明,而是从伊斯兰教学来的。穆斯林每天要向圣地麦加方向祈祷五次,我们改为一天两次,已经是偷工减料了。
直到现在,每当想到捉麻雀、破四旧、早请示等亲身经历,反复出现的这些落后、幼稚、愚昧的行为,作为中国人,我内心里总是感到自卑、酸楚、羞惭。
多年来,一个疑问总是在脑子里反复出现: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到底生有什么病呀?怎么老是做这些丢人现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