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中國的四十年(15) 落實政策是泡影

本人出生上海企業家家族,祖父1901-1972,父親1924-2008,本人1945-,三代百年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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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中國的四十年(15) 落實政策是泡影

1979年,地主取消了,右派改正了,老幹部全部復職了,10月我調回公司。原先的石油機械製造公司已改為石油化工機械公司,我下放勞動十年的工廠,原先是我父親榮豐紗廠的附屬機器廠,現在是第二石油機械製造廠,是我國採油設備的主要生產廠之一。我回公司仍任副經理,正經理陳正泉,原是大隆機器廠【註】廠長,為人很正派,講道理,平易近人,很尊重我這個黨外人士。

【註】大隆鐵工廠,1902年由嚴裕棠(1880-1958)創辦,1920年改名大隆機器廠,為中國機器製造業主要企業,嚴裕棠長子嚴慶祥(1899-1988)任經理,1953年嚴裕棠四子嚴慶齡(1909-1981)在台灣開設裕隆機器廠,後改為裕隆汽車廠。

回公司不幾天,領導宣佈對我「落實政策」,將文革中扣發的工資一次發還,總數有五萬多元,當然沒算十年的利息。公司「落實政策辦公室」,也把我被抄去的七萬元存款發還。還有我妻被抄去一批首飾,現在這些首飾也「發還」了,用一塊方巾包了交給我,我打開一看,戒指上的鑽石、耳環上的藍寶、胸針上的貓兒眼寶石和珍珠、手鐲上的紅寶石翡翠,都統統被挖去了,只剩下一堆銀質的戒子托、耳環圈等等「骨頭」。這也算「落實政策」, 我將這堆首飾殘骸屍骨還給「落政辦」,簽字「放棄」,至於被抄家的其它物質,反正一筆糊塗賬。

過了兩個月,通知我到大場一個倉庫去,那是上海堆積抄家物質的地方之一,自己去查看被抄物質,查到了可以取回。我進去一看,那是一個很大的倉庫,裡面堆滿了古董、字畫、花瓶,紅木家俱,自行車,樂器,扇子等抄家物資,無奇不有,沒有任何紀錄,根本無法翻查,我只好寫了一個「放棄」字條給他們。

我問他們:「我還有三十萬美金被抄去了,什麼時候可發還 ?」此人瞠目不知所答。他將厚厚一本抄家財物清單翻來翻去,查不到有這筆美金帳,急得手足無措,說:「你能提供細節嗎 ?」我說,1966年抄家後,公司造反派開過一個「抄家罪證展覽會」,會上展出了幾張美鈔,說是從我家中抄出我私藏美金三十萬之巨。既然抄去了,就應該還給我。此人知道是我在諷剌造反派,心情放鬆了哈哈大笑說:「四人幫只講大話、空話、假話,這真是四人幫作的孽。」

後來沈祖棫(工商聯副主任)對我說:「你太老實了,他們要我去找我被抄去的字畫,像你一樣,我無從找起。我就選了幾幅看得上眼的古畫軸和扇面,上面也沒有題款,也不知是誰的,根本無法查核。我拿了就走,也算彌補一點損失。」我入寶山空手而回。

後來有天,文化局來人找我,說我被抄的鋼琴找到了,原来在上海音樂學院,分配給了作曲家陳鋼(《梁祝》的作曲這者之一),按政策應該還給我,不過陳鋼說很喜歡這架琴,希望可以買下來,我回家問我妻,她說「這是爸爸給我的唯一紀念」,說什麼也要拿回來,最後還是拿回來了。

隨著對外開放,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新事物,中國百姓從來沒見過的日本卡式磁帶錄音機,從香港流入上海,我取回了存款,買三台松下牌三洋牌卡式錄音機,開始互相轉錄西方流行音樂,當時最流行的是鄧麗君等港台歌曲,有句話叫「白天聽老鄧,晚上聽小鄧」。

內弟家騄出差來上海,他講了一件使我大吃一驚又莫明其妙,背了長期黑鍋的事。他說:「你被共產黨懷疑是『特嫌』,所以我申請入黨,一直未被批准。」

家騄1949年在上海交大畢業後就去了北京,開始在東北,當工業書記王鶴壽的秘書,後來隨王調北京冶金工業部工作,一直在部級機關工作,他的工作身份應該是黨員,但他申請多次都不獲批准。1965年中共內部有個文件,遵照毛澤東的意旨,凡出身地主資產階級出身,或有四類份子親屬關係,海外關係等十二種人,不許留在北京機關,全部下放到邊遠地區。名義上是自願下基層去鍛練,事後家騄一個有交情的黨員對他說:「內部有文件,說如果不服從,不報名,要受處分,還是要走。」家騄和妻子舉家去內蒙古包頭鋼鐵廠。他寫一手好文章,1972年被調到包鋼公司黨委當辦公室副主任,主要工作是替黨委起草文件,但他卻不是黨員,一個非黨員擔任黨委辦公室副職很別扭,黨委要他入黨。可是他入黨申請報上去又不被批准。最後黨委書記告訴他,經過外調,了解到你姐夫有政治問題,你姐夫到美國去是乘一個美國將軍私人的船﹐回來後還和海外通信聯系,有可能是美國「特務」。

直到1979年底,包鋼黨委書記找家騄去,對他說:「你姐夫的問題解決了,上海市委已經調查清楚,消除了特務嫌疑,還要重用。所以你的入黨問題,也可以解決了。」

我1947年去美國乘坐的是「戈登將軍號」郵輪,戈登將軍是美國南北戰爭時的北軍司令,死在十九世紀,現在居然「調查清楚了」,真叫人哭笑不得。1980年家騄終於入了黨。

聽了家騄的訴說,我一陣心酸,嘆氣搖頭不言。家騄安慰我說:「你還是大幸,有些人被共產黨懷疑是特嫌,不先調查清楚,不問三七二十一先關押起來,等弄清楚已是八年十年之後,再放出來,已經不像人了,家庭、子女也莫明其妙遭難,妻離子散,甚至被流放到邊彊,一家都完了。你還算幸運,沒把你抓起來,現在問題也澄清了,而且還重用,該慶幸了。」我一笑置之,心中想在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環境中怎麼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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