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恩师爱新觉罗·季庸先生(下)
感谢云在堂的博文公开了罗桂钧老师青年时代的赠款墨盒,勾起了我对恩师往事的怀念。罗桂钧字季庸。他的户籍登记姓名就是罗桂钧。他在自己的藏书里签名多是罗季庸。
第一次见到罗先生是在1962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学友带我来到坐落在青岛市北区周村路的一座二层日式建筑楼房前。沿木楼梯走上去就是罗老师的居家。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老先生一米八的身高,铮亮的光头,着一身黑色便服,穿一双圆口黑布鞋,讲话口音是京味十足的老北京腔调。
当时的罗老师刚办完退休赋闲在家,开办私塾的初衷与其说是传道、授业、解惑,倒不如说是为了排解退休后的寂寞与孤独而已。谈到他的退休,他多次吟咏郑板桥的一副对联:“从此光阴归己有,从前岁月属官家”以自嘲。
罗先生学识渊博。讲起他在北京读书时,数理化教师都是用英文授课。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在北京法院任法官。授课时他也常常插入讲述一些自己的经历。他对我讲过一段法官与犯人冤家奇遇的往事真是充满戏剧性。
卸任法官后他成为平民。有一次在火车上,迎面遇到了一个数年前被自己审判入狱的犯人。罗老师说,当时他很恐惧,以为要遇到麻烦。就在这时,那个男子走到罗老师面前,很有礼貌地讲:“罗先生!你不要害怕。当年你对我判罪是正确的。我确实是做了犯法的事情。”
这段故事真像一幕电影铭刻在我的脑子里,让我终生难忘。他昭示我:人之初,性本善,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让我法看到了法律、道德、理性三者结合在一起时真的是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这个故事也可能代表了民国时期的国风和民风,在当今社会恐怕是很难觅寻的。
罗老师曾练过气功和八段锦,但享年却不到七十岁。在1967年文化大革命最高潮时辞世而去。以我观察罗老师之所以未能长寿而终,与他家庭遭遇的打击有关。
罗老师有两个儿子。长子在北京机关工作。文革前不幸因公殉职。我曾看到过烈士证书。这对罗老师夫妇是一个几乎致命的打击。次子罗鹤翔大我七八岁,少年时代在北京当过报童。随父母来青岛就业在沧口华新纺织厂。因谈恋爱受诬陷被开除公职并劳动教养。两个儿子,一个早逝,一个入狱,这对罗老师夫妇的精神打击是致命的。罗鹤翔获释后重新就业在街道工厂。1969年,与住在相隔一条街临淄路的张玉玲结婚,我曾受邀主持了他们的婚礼。婚后育有二子,但都不愿读书。悲乎!罗氏文化香火不再有人传承。
罗鹤翔患有严重的哮喘和精神疾病,50岁左右就去世了。
师母王玉芳为青岛吉林路小学退休教师。文革中对我曾有救命之恩,将在另文记述。师母早年丧长子,晚年丧夫与次子。孤身一人与儿媳、孙子居同一屋檐下,可谓命运多舛,凄惨人生。
罗桂钧赠款墨盒来自新浪博客:
附:新浪博客——云在堂的博客有关罗老师的资讯:
故乡有句老话,不能拿来客(qie)当日子过。大意是说来客了要吃点好的,但可不能天天吃好的。收藏墨盒也是如此,偶尔买个大家伙,就当来客了奢侈一回,平日里还得粗茶淡饭,买些普品玩儿。这件“罗桂钧赠款墨盒”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小东西。上款家为无考。下款罗桂钧有可能就是下文里这个人。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只是有可能而已。下文转自网易博客,文章写得很感人,全文转帖。谢谢作者胶澳子《怀念恩师爱新觉罗·季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