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13):黄亚盛、黄北毓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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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13):黄亚盛、黄北毓兄弟

新宁

Wong Ah Shing,或Wong Ah Sing(黄亚盛,译音)和Wong Pack Gooey(黄北毓,译音)是堂兄弟,前者生于一八九五年,后者则是一八九六年出生。在档案中,黄来旺(Samuel Wong)是他们的堂兄,也是申请他们赴澳留学的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

黄来旺生于一八七四年一月二日,是新宁(台山)县人。年方十四岁时,他便跟着父兄,追随乡人赴澳淘金的步伐,奔赴澳大利亚寻找机会。一八八八年,他在域多利(Victoria)的美利滨埠(Melbourne)登陆入境。一八九○年,来自香山(中山)县的郭标等人在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的雪梨埠(Sydney)创办“泰生果栏”(Tiy Sang & Co.),股东中有台山人余荣(Yee Wing),黄来旺遂追随乡人余荣,随后也加入这间果栏,成为股东之一,从事香蕉蔬果生意,先在美利滨发展,很快便经商成功,成为当地著名华商,此后他也移往雪梨发展[1]。由是,尽管档案中没有说明黄亚盛和黄北毓的县邑籍贯,但根据黄来旺与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来判断,他们自然也应该是新宁人。

从档案中涉及到的情况来看,黄亚盛和黄北毓二人的父亲当时都定居在美利滨,只是自始至终未有披露他们的姓名,故无法得知其具体职业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与黄来旺是亲兄弟抑或堂兄弟。但从黄来旺可以充当二位堂弟来澳留学的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角色判断,则他的父亲与二位堂弟的父亲即便不是嫡亲兄弟,亦是极为亲密的堂兄弟。可以推测的是,在他们家族的赴澳人员中,黄来旺年轻有为,脱颖而出,更为出色。

到一九○九年底一九一○年初,可能是在其二位叔叔的要求下,或者是其家族内部协商的结果,黄来旺出面向外务部提出申请,要办理二位年龄分别为十四和十三岁的堂弟黄亚盛和黄北毓前来澳洲美利滨留学,希望给予他们五年留学签证,使其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完成基础学业。因档案中没有收录黄来旺的申请材料,也没有海关税务部门对他的生意经营状况及操行的调查报告,故无法判断其提交申请的具体日期以及该申请被审理的具体过程。只有一份一九一○年一月十七日的外务部致海关的通告函显示,上述黄亚盛和黄北毓的留学签证获批,准允他们在澳留学,期限为五年,只是该签证每次只核发一年,此后每年可申请续签,直到五年期满。上述处理过程似乎很顺利,不知是否与黄来旺当时是美利滨华社的著名商人有关。

接到批复通知后,黄来旺一边按照规定向海关缴纳足额保证金,一边赶紧通知在家乡的两个堂弟与家人做好准备,由泰生果栏在香港的金山庄联号负责为其办理相关的出国文件及订购船票。待一切安排就绪,黄亚盛和黄北毓哥俩就被家人送往香港,在此搭乘“依时顿”(Eastern)号轮船赴澳,于同年五月二日抵达美利滨,入境澳洲。

尽管黄亚盛和黄北毓哥俩的父亲都在美利滨,后者也和黄来旺一起到海关将儿子接了出来,除了负责他们各自的住宿和生活之外,但联络学校之事,因二人的父亲英语不好,就仍然还是由黄来旺具体负责,以便让他们堂兄弟尽快入读,先学习英语。五月五日,黄来旺致函外务部秘书,告知已经将两个堂弟安排进入圣疋书馆(St Peter’s School)念书。该书馆由天主教主办,位于美利滨城里东山区(East Hill)。由此,他们二人便进入该校读书,并分别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字:黄亚盛叫Eric Wong,黄北毓则叫Sydney Wong。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学校的报告皆表明,他们正常到校上课,各方面表现都算令人满意。

从一九一一年下半学期开始,这哥俩就分开了。黄亚盛继续留在圣疋书馆读书,黄北毓则转学去到位于考飞区(Caulfield)的考飞文法学校(Caulfield Grammar School)。后者是间名校,要求较严,虽然黄北毓表现还被认可,但毕竟考飞区离城里还有一些距离,走路上学不是很方便,他读了几个月后,还是退学了,再重返圣疋书馆,继续在此念书。哥俩的在校表现一如既往,每次外务部接到的书院报告,都是非常正面,他们显然都属于比较好学自律的学生。

一九一三年上半年,在美利滨唐人街上的益昌隆号(Yee Cheong Loong)打工的黄北毓父亲因病去世,在此前后,黄北毓就因照顾病重的父亲而不得不请假多达三个星期以上。待处理完父亲的丧事之后,他决定返回中国乡下。为此,黄来旺为这个堂弟申请签证延期到这一年的八月底,一方面让他能继续处理善后,另一方面也希望届时由他本人陪同这位堂弟一同回国,因他也需要回去处理一些公私事宜。到八月二十一日,十六岁的黄北毓便收拾好行装,在美利滨港口登上“圣柯露滨”(St Albans)号轮船,告别留学三年的美利滨,驶往香港回国。在回国前后,他并没有提出申请再入境签证,表明他已经不愿意重返澳洲继续念书。

而黄亚盛则留下来继续读书,因为他的父亲也仍然在上述益昌隆号工作,黄来旺回国探亲后,黄亚盛的监护人就改由其父充当。尽管他的表现仍然可圈可点,但他在黄北毓决定离开美利滨回国时,就离开了圣疋书馆,于当年七月二十一日转学到位于美利滨大学(University of Melbourne)附近的加顿埠末士准士学校(Rathdown Street State School, Carlton)。相对于此前所读的教会学校,这间学校属于公立性质,虽然毋需缴纳学费,但学风也还是很好,他的在校表现自然也与此前在圣疋书馆无异。可是,他仅仅是在此读完了当年余下的课程,到一九一四年新学年开学后,又重返圣疋书馆继续读书。

而到一九一四年五月,也正好是黄亚盛进入澳洲留学读完四年,进入第五个年头之时。严格说起来,在澳留学的外国留学生,如果要转学到其它学校,是需要先向外务部报备,获准后方才可以行动。黄亚盛这样转来转去,如入无人之地,视外务部为无物,如果当局认真计较起来,后果就很严重。因此,当外务部接到展签申请,发文去加顿埠末士准士学校询问这位中国学生的表现时,校方先是将其姓名搞错,把他错认为是在此校就读的另一位中国学生了;经指出改正后,又告知黄亚盛已经重返圣疋书馆读书。对此,外务部深觉有被戏弄之感。当外务部再与圣疋书馆联络时,后者告诉说,黄亚盛过去二个月旷课现象严重。既然已经有了前面的不满,再加上现在得知黄亚盛时有旷课,属于违规,外务部遂拒绝了他当年的展签申请,责令他立即安排船期回国。

在这种情况下,黄来旺采取了危机公关行动。他找到美利滨的一间律师行,由其向外务部申请复核,请求再给黄亚盛一个机会。律师在函中解释说,黄亚盛转学是因其不了解这些规矩所造成的结果,但根据其过往四年的留学情况来看,此前在校表现和学业都还算令人满意,而他现在的旷课现象是瞒着父亲做的,他父亲已经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律师表示,事实上,黄家是希望他在这里读完书后,回到中国可以很好地经商,尤其是开展对外贸易。为此,律师在信中希望外务部看在这位中国学生此前学习努力的份上,再给他一个机会,至少让他读完这个学年,届时再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展签。外务部秘书接到上述申诉后,觉得也有一定道理,便决定将其签证延期到这一年的年底。不过,他在批复的同时也特别强调,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也一定要遵守校规,不然就立即取消签证。对此得来不易的结果,黄亚盛自然倍加珍惜,不敢再犯任何错误。而书院每隔三个月便给外务部报告一次,每次报告也都认可这位学生的在校表现。由是,到这一年的年底时,外务部再续发给他下一年的展签。

可是,从一九一五年五月开始,黄亚盛就旷课不再去书馆上学。只是到七月中旬,圣疋书馆将此事知会外务部之后,才引起当局重视。八月初,外务部秘书指示海关对此展开调查。海关找到黄亚盛的父亲,从他那里得知,其子确实不再想读书,而是想返回中国,并且已经订好本月十九日起碇的“奄派”(Empire)号轮船的船票离境。但八月二十三日外务部得知,海关并没有注意到他是否如期登船,也没有按例留下他的手印,担心如果此后他再次入境,尤其是借用别人的出生证明等入境的话,就有可能让他钻空子。为此,外务部责令海关在该船路经的澳大利亚沿海港口追查,看这位中国学生到底是登上了上述轮船,抑或是哪条其它的船,找到后务必让他摁下手印,留底备案。

海关接到指令后,立即行动起来,于八月三十一日在停泊于雪梨港口的“奄派”号轮船上找到了时年二十岁的黄亚盛,确认他是在本月十五日便已在美利滨港口登上该轮,遂当场让他摁下手印留底。随后,黄亚盛便继续乘坐着该船,驶离雪梨赴港,回返家乡。

黄亚盛总计在澳大利亚留学五年时间。此后,在澳大利亚档案里,再也找不到有关他(Wong Ah Shing[Sing]或Eric Wong)的线索,表明他此后再未重返澳大利亚。

比黄亚盛早两年回去的黄北毓,在其堂兄回国后,又于次年即一九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搭乘“圣柯露滨”号轮船抵达雪梨港口。他此行之目的是经堂兄黄来旺介绍而受雇于泰生果栏,在其拥有的来往于澳洲和南太平洋岛屿之间的“几利伯群岛”(Gilbert Islands)号双桅船上担任助理押货员。因该船下一个航程前往几利伯群岛的日期定在九月初,故黄来旺通过泰生果栏总经理余荣向雪梨海关申请黄亚盛临时入境,以待船期,并表示会为其入境按规缴纳保证金。海关向外务部报告此事,也查到黄北毓几年前在美利滨留学读书的记录,便如其所请,批准了他临时入境上岸。

从六月底到九月初,总计有二个多月时间的等待期。作为此前在澳洲读过三年书的留学生,黄北毓有相当的英语基础,对澳洲的环境也算熟悉,因而在等待期内就顺便也在泰生果栏的店铺里帮工,一方面练手熟悉业务,另一方面也算是借此打发时间。可是,他的上述打工情形于八月初被不明情况的海关稽查人员发现,立即报告上去外务部,希望对此予以处理。但外务部通过税务部门了解到,黄北毓在待船期间,是按照泰生果栏的安排进入其店铺实习,为进入几利伯群岛工作做准备;而他在此期间做工虽然不符合规定,但这是不受薪工作,属于实习,也不算违反规定,因此,外务部就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此事压了下来。

过了九月初,因未见到海关呈报上来有关黄北毓离境的信息,外务部便在九月二十日致函海关部门,请其报告这位临时入境者及“几利伯群岛”号双桅船的动向。三天后,海关报告说,上述双桅船本月二十一日方才从几利伯群岛抵达雪梨,估计要等三到四个星期才起碇出发前往该群岛。根据海关的了解,该船定期来往于雪梨与几利伯群岛之间,黄北毓因是泰生果栏主要股东之一黄来旺的亲戚,他的工作是跟随上述双桅船押运员余三(Yee Sam)在船上学习如何处理和管理那些货物,等船到达几利伯群岛后,他就解除上述工作职位,留在那里为泰生果栏和余荣自己的公司工作,因为几利伯群岛的生意大部分是在余荣个人公司的名下。既然如此,外务部只好准允黄北毓待到上述船只离境时为止。

直到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雪梨等待了五个月的黄北毓终于登上了“几利伯群岛”号双桅船,离开澳洲,驶往目的地。此后,在澳洲海关的出入境记录里,再未见到有关他的信息。

黄北毓一九一六年再次入境澳洲时交给海关的照片。

一九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大利亚海关在黄亚盛离境雪梨时于“奄派”号轮船上让他所摁的手印。

黄亚盛的照片,大约拍摄于一九一三年。

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圣博德书院院长给外务部秘书的报告,显示黄亚盛和黄北毓哥俩在校表现良好。

一九一四年九月十一日,美利滨的律师行给外务部秘书的致谢信,感谢他给予黄亚盛额外的半年展签,使之可以在澳继续学业。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Wong Pack Gooey Exp. Certificate, NAA: A1, 1916/30332


[1] 详见:Samuel Wong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1888. Box 45], NAA: SP11/2, CHINESE/WONG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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