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反共》的人《双标》?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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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反共》的人《双标》?

在博文《反共谣言之一:饿死千万至上亿》中的评论:

《野彪》评论:“以前的确是饿死过人,但饿死多少,很难统计。我觉得关键是不能双标。例如你说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人,他们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说人数不对,不是三十万,是二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他们会说你在撒谎。



他们说那几年饿死了三千万,你一反驳,就是五毛红粉大外宣。

我觉得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中共也承认错误了,后来改的也很好,现在国家发展的也不错。如果揪着中共半个多世纪以前的错误,让中共下台,这办不到。

就像我们如果现在揪着日本半个多世纪以前犯的错误,要日本一命还一命,那也是不行的。因为那些侵略中国的日本兵早就死了。现在的日本人同那场战争没有关系。

所以,大家都需要向前看。

我们怎样才能在美国过得更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回复《野彪评论》:认同你的观点。

但想说的是:问题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为什么《反共》的人《双标》?为什么《一反驳,就是五毛红粉大外宣。》?因为《反共》的人也知道这是制造的《谣言》,所说的全是《谎言》。没有真凭实据,但就是要说。但凡细心留意一下,《反共》的人,《反共的华人》,砖家叫兽学者名人等在各种文章,演讲,讲话,博文中,伤痕文学中,电视电影作品中,甚至是一切《反共》文章中都会说:这时段饿死人的事。谎言说上一千篇就成了“真理“。更重要的是:为《反共》。为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制度。

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内在新中成立后走什么道路的之争。以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一派人坚持走社会主义公有化道路。而以刘少奇邓小平一线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内另一派人坚持要走资本主义道路。

自从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复辟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一直是走资派邓小平们及其右派们反共分子们,以掀起反毛译东,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势力联合并持续四十余年时间里一个卓有成效的攻击武器。即造谣说大跃进人民公社饿死几千万人。


根源在于:走集体化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包产到户走资本主义道路?

以毛主席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坚持走集体化社会主义道路的。

以刘少奇邓小平一线领导的是要包产到户走资本主义道路。

退居二线的毛泽东发现后很快批评指出错误,及时纠正按原定的中共中央集体决定的方针政策进行。坚持走集体化社会主义道路,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时,具体的一线领导刘少奇和邓小平不但不配合搞,反而搞极左的一套。你毛泽东要搞人民公社吗,刘邓就搞“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套来反抗。共产风,浮夸风,亩产万斤等乱来。结果搞得乱乱的,必竞人民公社是新生事物,谁也没有搞过更没有经验。毛泽东在高位,下面的官不配合,反而捣乱,何以能够成事?此时,恰逢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自然灾害》。

很多时候,走资派邓小平们及其右派们反共分子们,都是一体的,因为想要掘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就必须要向毛主席泼污。


1950-1958的九年中,年平均受灾面积为1971万公顷,成灾面积877万公顷,而1959-1961三年的年平均受灾面积就达到5728万公顷,是此前九年的291%;成灾面积2251万公顷,是此前九年的257%,为有记录以来最大峰值。

所以,某些砖家叫兽说三年是“风调雨顺,纯粹人祸”,显然是不顾事实。纯属《说谎》。并以此制造反共《谣言》打下基础。

其次,那么到底有没有内部的人祸?当然有!有没有饿死人?当然也有!

只不过,谁的锅,应该得搞清楚吧?

从1958年开始的浮夸风,就是最大的人祸。


关于浮夸风,即便是一发就被毙、就被夹,但经过去年2020这一年的互联网大教育,很多人应该已经对浮夸风的历史有了解了。

如果依然有疑惑,从历史上去寻找这么几个答案即可:

① 1956年“八大”之后,毛主席退居二线(吸取斯大林逝世后苏联被一帮修正主义之徒搞的乌烟瘴气的教训),被推上前台主持工作的,是这两位:刘少奇和邓小平,一位管党、一位管政,同时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舆论喉舌掌握旗下。邓小平站在麦堆上高举双手高呼着“亩产万斤的图片还是很有领导风度的。站在平地显现不出来。

当时毛主席为了要遏制浮夸风时,还不让登《人民日报》。毛泽东的讲话稿都不得不通过《党内通信》在内部来传达信息。一线领导刘少奇和邓小平不想给大众知道毛泽东的讲话稿内容。一线领导刘少奇和邓小平控制《人民日报》。

② “大跃进”这个词是不是毛主席发明的吗?   1957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社论首创“大跃进”,是谁负责审阅的,查查去就知道了。


③ 1958年8月12日,酿成河南信阳饿死百万群众惨案的吴芝圃,陪同毛主席视察农田,背后是谁指使的? 查查去——我教你怎么查,查查吴芝圃在之前反右扩大化时是谁的马仔,谁是反右的组长负责人。同时,再看看1979年1月24日,吴芝圃是被谁“平反”的。

④ 1958年7月,是谁在视察河北武清、香河两县时,提出“加速过渡到共产主义”?  查查去。1958年9月,是谁去的江苏常熟县考察时声称“一万斤还能更多些吗?”查查去。“一万斤还能更多些吗?就是一张图片上的邓小平高喊的。

⑤ 1958年9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著名的《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是谁的手笔?查查去。

⑥ 1958年10月,又是谁在天津站上稻堆拍照? 查查去。这张照片是很有名的邓小平的照片。

这些问题的答案,四十年来不让说。


不让说就不说,但至少作为铺垫,我们需要知道1959年之前都发生了什么。

从1958年10月到1959年4月,毛主席主持召开了足足五次会议(一次郑州会议、武昌会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强力纠左、遏制浮夸风,情况逐渐好转。

随便举几例:

一、1958年11月10日,毛主席审阅修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一九五八~一九七二年)》初稿,将第四十条中“一切浮夸和虚构,都必须反对”这句话改为“浮而不实,爱好排场,谎报成绩,表里不一,这一切,都是要不得的。”

二、1958年11月21日,毛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第一次讲话,共讲了八个问题,第一条就是共产主义过渡问题,他说:“我们现在是一穷二白,还有一个一穷二弱。现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实,没有反映客观实际。建设社会主义,我们没有经验,现在吹得那么厉害。我担心我们的建设。有一种树,叫钻天杨,钻得非常快,就是不结实,建设搞得太快了,可能天下大乱。这个问题,我总是担心得很。……务虚名而受实祸,虚名也得不了,谁也不相信,说你们中国人吹牛。我看啊,是要谨慎一点。”


三、针对某些领导干部要在水利工程中搞“一亿九千万土石方”的问题,毛主席说:“一千九百亿土石方,总是多了,请你们议一议。你们如果一定要搞,那也没有办法,不能杀我的头就是了。我看,明年水利工程照五百亿土石方,一点也不翻。今年是五百亿,明年是五百亿,后年是五百亿,你搞他十年,不就五千亿了吗?我说留一点给我们的儿子去搞也可以,何必我们统统搞光?比如钢三千万吨,究竟要不要那么多?能不能搞那么多?现在才搞到八百万吨,就是六千万人上阵,明年三千万吨钢,要多少人上阵?是不是定三千万吨,值得考虑。这三千万吨,还联系到焦煤、煤、运输等,请你们议一议………胡琴的弦不要拉得太紧,搞得太紧了,就有断弦的危险。还有,农业的任务是搞多少?还是要议一下,总是要有实际可能。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现实的可能性,一种是非现实的可能性。能够转化为现实的那种可能性,就是现实的可能性。所谓非现实的可能性,就是空的。”

四、毛主席找胡乔木、吴冷西、田家英这些笔杆子们谈话,说:“虚报不好,比瞒产有危险性。报多了,拿不出来。如果根据多报的数字作生产计划,有危险性,作供应计划,更危险。记者到下面去,不能人家说什么,你就反映什么,要有冷静的头脑,要作比较。”

五、1959年4月15日,毛主席主持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在会议上说:“去年的大跃进,伟大胜利也确是真的。报纸上吹的那些东西,不能全信,我是不信的。什么几万斤一亩,哪有那个事?那是并拢来的,禾秧要熟的时候,把许多亩并到一亩。这些浮夸现象要破除,要搞老实的。”

六、1959年4月29日,毛主席给六级干部,从省级到小队级的干部发了《党内通信》,专门讲了农业的问题,他在信中说:“去年亩产实际只有三百斤的,今年能增产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已!实在办不到,有何益处呢?………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

可以看到,大刮无风期间,毛主席是最喜欢“泼冷水”的人,然而后世遵循81决议精神,却将锅甩给了他老人家………


民国,发生过多少饥荒呢? 随便列一列有史可寻的:

1920-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

1925年川黔湘鄂赣五省大饥荒,死人数不详;

1928-1930年北方八省大饥荒:死1300多万人,难民5000万;

长江1931-1949年发生水灾11次,其中1931年、1937年两次水灾死人超过14万,1931年灾民1亿人,水灾后因饥饿、瘟疫而死亡的人数达300万人;


1934年全国大旱灾,导致饥荒饿死过600万人;

1936年-1937年川甘大饥荒,成都盆地各县外沦为灾区,受灾人数3700余万人,死亡人数不详;

1941年广东大饥荒,死亡人数不详;

1942年中原大饥荒:仅河南一省即饿死300万人;1942年,“水旱蝗汤”四大灾害轮番袭击中原地区的110个县;

1946和1947南方大饥荒:两年间仅粤桂湘三省就饿死1750余万人……


那么问题又来了,冯客写这本造谣书籍的经费从哪里来?——台湾蒋经国基金会!出资100万美元,责成书写。

从台湾弥散,从此“饿死三千万”成为抹黑中国共产党、抹黑毛主席的“不锈铁证”。

之后,经过著名大陆外逃“历史学者”、著名轮子辛H年在台湾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的“演讲”,扯淡程度进一步升级:“1962年中国共产党在10月间开了省委书记碰头会,在这个碰头会上,他们认为从1959年到1962年3月所谓的自然灾害,实际上风调雨顺的岁月里,完全是因为人祸造成的4300万人的不正常死亡,安徽,我的家乡安徽700万,山东900万,河南900万,天府之国,四川1000万,这些数字是铁的数字,是我亲自记录的!”这扯淡真的扯的没边。

可就是这种扯淡,能够几十年来在各种西方媒体的“大雅之堂”上登来跃去,然后再出口转内销、由国内各个砖家叫兽二次三次加工创作,继续升温。

查证《毛泽东年谱》、《刘少奇年谱》和《周恩来年谱》等,根本就没有中央在1960年10月举行各地省委书记会议的记录,事实上当时也压根没有“碰头会”这种官方会议的叫法。


这“4300万人死亡”,张口就来之胆大,实为轮子风范。

最后,除了境外势力的造谣,过去大陆方面同样存在“官史错误”。

比如著名的1983国统局数据(1960年非正常死亡千万人)与党史二卷的计算错误,也造成了恶劣的国内国际影响(比如金辉、曹树基、王维志、杨继绳等国内砖家的“研究”,又比如安斯利•科尔以中国官史数字为依据出版的《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

根据“某年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当年出生人口数”-“当年死亡人口数”的公式,在1983官史数据中,从1957===1979年期间中的大多数年份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竟然出现了巨大差异。这能够作为论据以证明三年自然灾害期间饿死千万、三千万人吗?

事实是:灾害前的在1956—1959四年中,由于户籍制度落实伊始执行不到位,有1072万人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但是他们并没有在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中国统计年鉴》1986)——这等于莫名增加了千万人口,所以,也就造成了此后1960年看似“下降”了千万人口的数字滑坡。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罢工权己成贵族与资本家争私利






加拿大飞行员高举牌子威胁资本家准备《罢工》要求加薪,从年薪30多万加元加到40多万。因为美国的飞行员就是40多万。

美国造飞机的工人《罢工》施压资本家今后四年要求加薪4o%。

造汽车工人工会,教师工会,公务员工会等等。这些领薪的是“工人“中的贵族了。这些贵族使用《罢工》不断与资本家抗争,要求加薪。

有人看不惯说是贪婪。的确是贪婪。但是资本家更贪婪。

因此,罢工权己成贵族与资本家争私利。

想当初,百多年之前,北美的《共运》史上的工人大罢工,为了每日只工作《八小时工作制》,是用生命和鲜血坚持不断抗争得来的。经许多年长期抗争,在迫使政府官员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以致坚持到现在。

如今的《八小时工作制》尚且存在,但己出现《996是打工人福报》的做法。

而《罢工》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己成为《罢工权己成贵族与资本家争私利。》的工具。在走资派中国特色社会里干脆被取消了。

这就如同毛泽东说的,中国共产党内的那些工人农民士兵在新中国成立,当官了,当大官了,有汽车,有房子.....不想革命了,不想继续为人民服务了。工人贵族自己先富了,还管那些穷人吗?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从《罢工权》来看中国特色社会






毛泽东对於新中国成立后出现的工人罢工,有过明确的意见。

1956年,新中国在基本完成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由於经济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一些企业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尖锐,个别甚至激化,在全国各地都发生了一些工人罢工的事件。

但当时新中国的宪法只规定人民群众有游行示威的权利,并未规定工人有罢工的权利。

毛泽东说:“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於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

毛泽东的这一认识,是在党的“八大”闭幕不久时提出的。

这是中国共产党关於新中国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是在列宁思想的原则上,对於新中国的罢工现象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后形成的一种深思熟虑的认识。由於各种原因,新中国宪法的修改一拖就是二十年,毛泽东关於修宪时加上“罢工自由”的主张,直到文化大革命之后的1975年才得以实现。

尽管在五十年代新中国第一部《五四宪法》上没有规定罢工权,但在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於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罢工问题,提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政策。

这一理论和政策的基本精神,集中地表现在中共中央1957年发出的《关於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中。

这是一篇充满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的政策性档案。在这篇文件中,具体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时期罢工发生的原因、防止发生罢工的办法以及党对於罢工问题的态度和解决罢工的方针。其主要内容为:

关於罢工发生的原因。由於社会主义社会客观上存在著人民群众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当领导者脱离群众,有官僚主义作风,不解决或不正确解决人民群众中的问题时,矛盾就会扩大,就会出现此类事件。

这当中虽然存在著群众过於注重局部利益和目前利益等原因,但“官僚主义和工作中的错误是造成这些事件的主要原因。”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对於当时工人的罢工请愿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后,向中央送交的报告也指出:“罢工请愿事件的发生,大部分是由於工人和行政之间的劳动争议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而发展起来的。”

关於防止发生罢工的办法。“根本办法是随时注意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为此,首先要克服官僚主义,及时解决群众中的迫切问题,扩大民主。再是要加强对於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

关於中国共产党对罢工的基本态度。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态度是:不提倡,而且力求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领导者的官僚主义极端严重,群众几乎没有任何民主权利,因而无法通过‘团结 批评 团结’的正常方式解决问题,那么,群众采取罢工罢课游行请愿等类非常方式就会成为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

关於处理罢工事件的方针。在发生这类事件的时候,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是:“允许群众这样作,而不是禁止群众这样作。

因为第一,群众这样作并不违反宪法,没有理由加以禁止;

第二,用禁止的办法不能解决问题。”因此,对於群众的罢工罢课事件,不要强迫中止,但要劝告群众不要采取违法行动,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应该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制止,防止扩大。

对於群众在事件中提出的要求,应该同群众按正常方式提出的要求同样对待,即接受其中正确可行的部分,对目前做不到的要求进行解释,对不正确的要求加以抵制。

不要因为群众闹事就不承认他们的合理要求,使闹事的原因持续存在。也不要因为群众压力就接受不应该接受和不可实现的要求。在事件平息之后,要一面加强民主生活,一面提高群众觉悟。

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当时的罢工问题时,能以比较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分析问题和制定政策,总体而言当时关於罢工问题的处理方针是成功的。

运用这一方针处理罢工问题时,一般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不仅有利於官僚主义的克服和群众觉悟的提高,而且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望,密切了与广大工人群众的联系。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央在处理工人罢工问题的方针上是始终如一的,并没有出现象反“右”时对於知识份子的“引蛇出洞”和“秋后算账”。

这表明了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对於工人群众的信任,以及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的自信心。

这份档,是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关於罢工问题的惟一的档。尽管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年的光阴,但这一档的基本精神,对於目前认识和处理中国的罢工问题以及罢工立法,仍然具有原则和方针的意义。

中国宪法关於罢工的规定则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1954年《宪法》关於公民的权利中没有罢工的规定。

首次作出规定是1975年《宪法》,该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这是毛泽东掌权的《文革》期间。

1978年《宪法》也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这是华国峰掌权的二年间。

1980年9月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1978年宪法第45条的决议案,取消了原有的“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但关於罢工自由的规定没有取消。这是走资派上台后。

直到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中,才取消了“罢工自由”的规定。这是走资派邓小平政权稳固后。

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关於罢工立法是有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的。罢工对於反对官僚主义的作用,已经在中共1957年处理罢工事件中显示出来。而能将这一点写入宪法,也显示了立法者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胸怀和气度。

罢工权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属於社会经济权利范畴,但罢工权作为一种公民自由权,还属於社会政治权利的范畴。为此,罢工权的立法,还必须以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基础。因此,宪法中两次写入了罢工权,也为今后新中国的罢工权立法提供了政治基础。

罢工权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是作为宪法权利规定的。有些国家除宪法规定了罢工权外,还在劳动法中加以罢工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有的国家虽然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但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予以规定。不管是在宪法中还是在劳动法中,关於罢工的权利性规定,在绝大多数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经济权利被法律所承认。罢工权在市场经济国家被普遍认可,是工人阶级斗争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发展的客观要求。罢工权的存在,对於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直接的积极意义。但中国走资派特色社会既非社会主义,又非资本主义的特色主义社会没有合法的《罢工权》。

《罢工权》立法也是国际公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欧洲社会宪章》规定:“在权利冲突的情况下,工人和雇主只要遵守由以前所达成的集体协定所派生出来的义务,就享有采取集体行动的权利,包括罢工的权利”。 这是规定罢工权最早的国际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最近通过的《欧盟公民的基本权利宪章》也明确规定:“工人和雇主,或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按照欧盟法律、国家法规和惯例,有在适当级别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协定的权利。在利益冲突不可调节的情况下,有采取集体行动,包括罢工的权利。”

但在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的近370项公约、建议书和宣言中,却关於罢工权规定的具体条款。有人据此认为国际劳工组织不主张罢工权。这种认识并不确切。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罢工权与集体谈判权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谈判是罢工的直接目的,罢工则是保证集体谈判的主要手段。没有罢工权,集体谈判权也难以实施。可以认为,第98号《国际劳工公约》中关於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可权利的规定,已经隐含著罢工的权利。在国际劳工组织关於劳工实务处理中,罢工权是以判例法的形式出现的。在提交给国际劳工组织审议的指控中,涉及罢工权的案件属於最常见的案件之列。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结社自由委员会认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罢工行动是工人及其组织为捍卫或增进其经济和社会利益可以使用的一种重要手段;罢工行动属於第87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的工人组织的权利。

就其一般的法律性质而言,罢工权作为公民权或人权的内容之一,这一权利所体现的是具有公权性质的劳动者的自由权。罢工权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是一项宪法权利,这一权利是公民自由权的构成,所以罢工权又称之为罢工自由权。罢工作为宪法上的自由权,意义主要在於劳动者的罢工行为不由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滥为禁止或限制。有的论者认为,罢工权在劳动者和国家的纵的关系中,为一权利行为,但在劳动者与雇主的横的关系中,则非权利行为而属实施行为。[22]笔者则以为,由於罢工行为的实施已将雇主作为具体的对象,雇主对於这一权利的行使,负有不得影响这一权利实施的不作为义务,因而已经形成了一种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是因为,罢工权作为劳动者权利,就其特定的法律性质而言,更属於兼具公权与私权的特点於一身的社会权的范畴。这一权利所体现的更是与所有权相对应的劳动者的生存权。罢工权的发生和实施,都是与雇主的相应权利共生共存的。与劳动者的罢工权相对应的是雇主的闭厂权。罢工权与闭厂权又统称为集体行动权或工业行动权。这一权利是指劳资双方为在劳动关系中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用罢工或闭厂等阻碍企业正常运营手段等集体对抗行为的权利。依据劳资对等的原则,集体争议权并非劳动者专有,在一般法律意义上,是指劳资双方共有的权利。但这一权利对於劳动者具有更加直接的意义,所以在现实中更多是指劳方的集体行动,而工人的集体争议行为包括罢工、请愿、集会、示威等形式,但狭义上的工人的集体行动权又专指罢工权。

确认罢工权即确认罢工的合法性。合法罢工或罢工的合法性,一般由以下具体要件构成:

罢工必须由工会所组织。这是因为,罢工权是团结权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保证集体谈判权的手段。[26] 罢工权是以劳动者的组织权为基础形成的,罢工权的合法行使,必须由劳动者通过工会来具体实施。罢工权的主体,与谈判权一样,是由劳动者通过工会来享有的。劳动者是权利的意志主体,工会是权利的形式主体。在这一权利的实施过程中,劳动者与工会的结合程度比起谈判权要密切的多,因为谈判可以由工会单独进行而不需要劳动者直接参加,但在罢工中,劳动者是罢工的主体,工会只是罢工的组织者。劳动者与工会是为一个整体,没有谁这一权利都无法实施。

罢工必须以缔结集体合同为目的。许多国家的罢工立法都明确规定,合法罢工须以缔结集体合同上可规定之事项为其目的。罢工的基本作用,是以其作为压力手段来促使集体合同的缔结,从而达到劳动关系之和谐。在集体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有和平义务。

罢工必须保证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全。为此,各国罢工立法对於罢工可能影响到社会利益时,便有诸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

(1)职业的限制。主要是规定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的职员以及其他公职人员,不得举行或参与罢工,并不得举行和参与怠工、静坐等一切集体争议行为。违者将受到免职或解雇的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学术界对於这一限制的合理性尚有争论。

(2)行业的限制。对於行业的限制主要是对於公用事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等行业的罢工进行限制,其中包括运输、邮电、煤气、公共交通、医疗、军事工业等。有些限制是对於某些行业的关键部门,如矿山罢工,其发电和通风部门不得参与,以保证矿井和没有参加罢工的人员安全。

(3)罢工类型的限制。各国法律一般都禁止政治性罢工。但对因职业利益关系而引发的同情罢工和同盟罢工是否合法,各国规定不一,学理上也有争论。有的论者认为,只要同情罢工和同盟罢工的目的是为争取同一劳动条件即为合法;也有的认为,这些罢工因为不是由於直接关涉本部门的集体合同,所以不具备合法性。

所以,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罢工》不危及《执政权》。就是这样的合法罢工权,中国走资派特色政府也不给。从《罢工权》来看中国走资派特色社会,与毛泽东时代的不同,又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不符。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工人运动分国际共运和罢工运动






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主要是《工人运动》。《工人运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国际共运》,因为共产主义运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国际共运》很长时间以工人为政治力量的主体。毛泽东思想将《国际共运》以中国农民为政治力量的主体。

另一部分是工联主义,或称工团主义,主要以《工会罢工》为组织和领导,不谋求推翻资本主义,只为工会会员争取经济利益。

如今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运动》的形式,主要就是《工会罢工》。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常有《罢工运动》事件的发生,就是《工人运动》的表现。然而,如今的《罢工运动》也不仅仅是工人了,凡是领取薪金的人都组织工会。工会也不局限于工人与私人雇主的阶级斗争了,教师工会,公务员工会,都是与政府谈判薪酬的政治力量,他们本身就是知识分子,社会精英层,但他们的政治运动以工会的形式出现,仍然属于工运一部分,而且,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这还是工运重要的组成部分。

例如:《加拿大航空飞行员罢工 薪资谈不拢》《美国波音公司约3.3万名工人罢工》《加拿大铁路9300名铁路工人史无前例罢工》《要求加薪44%! 三星在印度家電廠無限期罷工》等等。

《罢工》,对于低收入低技能的劳动者,一旦发起罢工,就必须面临一个现实的问题:因为工作的可替代性比较强,他们的工作位置是否会被雇主临时招募的员工所替代?为了给雇主施加更大的压力,他们往往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包括占领车间行为,大规模纠察行为(使得外人无法靠近工厂)。但是,这样的强制措施违背了自由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每个人享有行动上的自由,以及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无时无刻不受到压迫。在一个工厂中,劳动者必须面临雇主的经营管理特权。这种经营管理提权是法律所赋予和确认的。事实上,法律关于劳动者的定义,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服从》。另外,雇主还从雇佣合同中获得对劳动者的压迫权,比如竞业限制协议赋予雇主限制雇员前往竞争对手公司工作的权利。雇主的控制权还体现在,有时候雇主甚至“强迫”劳动者接受权益被侵害的现实,因为劳动者依附于雇主。典型的就是雇主克扣工资的情况。这种压迫最后导致的就是阶级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社会中少数人控制了社会的大部分财富。

资本主义的辩护者坚持资本主义提供了最公平的工作分配和最公平的社会生产奖励。但是现实中,资本主义从根本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使得他们被资本家阶级剥削和压迫。何谈自由?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罢工权》是无产阶级抵抗资产阶级剥削压迫和实现工人无产阶级新自由的有效手段。

但是《国际工运》如今基本不存在了,工运都是各国自己的事情,没有国际联合。即便在一个国家之内,各个工会也未必联合。如教师工会和汽车工人工会可能就不会联合行动。而且,工运已经基本和共运脱钩,不像早期那样。部分工运最初是共运一部分,因为按照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说,工人叫做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最主要的政治力量,如今工运不仅仅不是共运一部分,甚至与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划清界限,完全脱离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但这不妨碍工运依然是西方发达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之一。

在资本主义各个政党的政纲中,都言必称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无论新民主党、自由党还是保守党,所有政客都扬言要保护劳工利益。工运甚至走到共运的反面,来反对共产党。即发达国家的工运不仅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共运一部分,而且已经沦为欧美帝国主义的帮凶。

例如英国的工党和加拿大的新民主党,早年都是以《工人运动》起家。即欧美政坛上相当一部分的工人政治力量,欧美政坛上的大部分左派势力,也已经沦为欧美对外帝国主义政策的工具。加拿大共产党对工运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且,是一个不入流的被边缘化的小党。新成立的人民党尚且可以在每个选区都推出自己候选人,共产党只是寥寥几个选区有候选人,议会中长期没有席位,甚至每年维持注册的政党都有风险,原因是党员太少,差点就达不到全国注册政党的要求。加拿大共产党也声称代表工人利益,为工人利益奋斗,但其对工人的号召力,几乎为零。

所以西方的《工会罢工》帮不了穷人。例如加拿大美国有没有剥削?

有。美国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人口贩卖市场,这些被贩卖到美国的黑人黑户,其劳动强度之大和劳动薪金之低,就是一种剥削。他们的劳动所得,不足以养家糊口,只能养自己,不能形成劳动力再生产。

但就算是这种剥削,也不在产业里的剥削,如性奴等,是在消费领域里的剥削,他们既不形成政治力量,也不在全球经济财富创造的主要生产模式内。

还有一类在财富创造的生产领域里,如拉美以零时工签证到美国农场的季节工。他们的劳动收入,低于美国公民的贫困社会保险收入。即他们的劳动收入低于美国公民无需劳动的收入。

劳动力密集型的农场劳动,不是今天人类社会的先进生产力,这些农场受剥削的季节工不属于先进的工人阶级。

马克思理论中的无产阶级,是社会最先进生产力的主要生产模式中的工人阶级。美国今天这些被剥削的人在美国是被社会边缘化的少数群体,不是发达国家工运和工运的受益者。

《工会罢工》提高的工资,不是这是黑人黑户和季节工的工资。工会罢工争得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条件,难以惠及人贩子贩到美国的黑人黑户,也难以惠及到拉美季节工。

实际上,北美生活没有保障的群体,都不是工会会员,而是那些在餐饮业中没有合同的钟点工,他们长期处于半失业状态。

北美最大的产业工会是汽车制造工人和钢铁工人。大学工会不仅仅包括教授,也包括许多工人。大学里一个上夜班的清洁工时薪17元,折合成人民币其收入也相当于中国的技术员甚至工程师的收入。

工人有独立屋,有退休金,投资股票,住房条件在本世纪初相当于中国部长级条件。汽车制造业的产业工人时薪超过30元。钢铁厂只生产有技术垄断的市场价格高的产品,工人工资高,包含了北方国家剥削南方国家的垄断利润。机师工资更高,造飞机的工人工资也很高。

而且,这些产业工人已经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了。

如今先进的生产力的高科技,是大批的程序员。 全球经济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了。发达国家工会势力很大,但已经不足以左右全球经济的生产模式。劳动密集型的大规模生产已经让位于高科技而不再是先进的生产力了。工程师技术员程序员才是现代先进生产力的劳动大军。以谷歌华为为例,其主体生产力就是程序员而非蓝领工人。因此,继续为工人经济利益而斗争的《西方共运》完全脱离了全球经济先进的生产力和主导生产模式。

《工会》在西方政治中已经成为一个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公众利益,绑架公共资源为其自身物质利益服务,而且设置了就业门槛,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局内人,扭曲了就业市场,使得毕业生和青年就业更加困难,尤其是阻碍了新移民的就业,实际上成为北美劳动力市场白人隐性歧视有色人种的一种形式。记住,美国《排华法案》始作俑者就是爱尔兰工会。

恩格斯在给1888年英文版的《共产党宣言》写的前言中有这样的表述,就是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即如果西方左派共运要为共产主义奋斗,就应该发展剥削,而今天全球经济中的剥削,主要表现为北方发达国家通过垄断利润剥削南方发展中国家。西方工运罢工争得的经济利益,并不是减少了全球经济体里的剥削,而是争取了西方工人分配到的剥削南方发展中国家的财富的份额,就是西方工人争得更多的剥削南方国家人民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第一部分中写道,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丰富的社会,因此是一个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也就是说,社会发展到了物质丰富的阶段,就应该进入共产主义。那么,什么时候才是物质足够丰富呢?西方发达国家是否已经达到物质足够丰富呢,是否还需要继续占有发展中国家资源,继续剥削发展中国家人民来丰富物质呢?

如今西方社会问题和医疗卫生问题都源于物质太丰富。西方穷人健康水平较差,表现为肥胖症,是营养过剩,疾病为三高,是富贵病,是吃得多,劳作得少。西方很多经济活动是围绕这种物质太丰富引发的问题而来的。如健身房,减肥,减肥饮食等到一系列产业,都是为了应付营养过剩而来的。这是以增加消费来消沉消费过度引起的健康问题,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消费过度引发问题——又妄图以增加消费来消除这些问题。结果社会需求虚胖的旺盛,不增加人的实质福祉。

另一个方面就是西方消费经济对环境的破坏。占全球人口5%的美国人的人消费全球30%的资源。如果这还不是物质充分丰富,则我们需要6个地球以上的资源来养活全球人口。占全球人口四分之一的发达国家人口消费全球四分之三的资源。如果这还不算物质充分丰富,那么物质丰富的社会需要3个以上的地球来养活全球人口。第一个方面说明发达国家物质丰富得已经成为社会的累赘,第二个方面说明物质消费的继续增加将毁灭生态毁灭地球毁灭人类。

共产主义原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教育医疗保障,就是按需分配原则。西方左派不应该在执着于物质利益的斗争,而应该在现有物质条件下,在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现有生活水平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各尽所能地为社会服务,以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如今西方工运的理由就是99%的人还没有过剩百万富翁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西方工人都有私家车了,为什么还要想私人游艇和私人飞机呢?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可能。

西方的社会问题,不是物质不丰富的问题,而是生活态度囿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要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物质已经足够丰富里还要争取更多利益,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贪婪心态,资本主义的以拥有财富为傲的虚荣心,甚至包含了白人至上的潜意识,那就是白人的生活就不能过得比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人的生活差。

所以,西方左派正确的指导思想,第一应该是反对剥削,反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就应该打破西方垄断,就应该反对美国霸权,反对军工集合体为了一己私利制造战争毁灭财富毁灭和平,反对金融垄断阻碍全球经济发展;第二应该要提高西方国家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觉悟,不要糟蹋财富,不要滥用物质。不要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人生目的,那不是共产主义的境界,那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

工会罢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力量。西方左派要完善社会,必须教育广大民众,唤起民众的共产主义觉悟,不能深陷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而不能自拔。发达国家科技先进,物质丰富,善用已有的丰富的物质需要新思想新文化,需要冲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束缚。西方社会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需要的不再是物质利益最大化的斗争,而是思想和文化的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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