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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秋夜》 文:蒋殊 诵:肖晓
车子停在一片玉米地旁。 放眼望去,我认识的树,都老了;老了的房子,依旧在老地方。 村里的人抬起头来。我看了,想寻出一两个熟识,名字似乎已到嘴边,却又失了主语,才知道,二十年流蚀了我的全部记忆。这些陌生人,一定是从前的小孩现在的成年人,是外村嫁过来的媳妇,是从前的孩子生育的孩子,是从前的熟人现在衰老了面孔的“陌生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或许更不熟悉我。时间让我们变了模样,让我们极力回忆却还是回不到从前。 有调皮的小孩喊:“去谁家?” 我回了。就有喊声跟过来:“可是小小?” 听到名字,挑谷子的女人在我身边歇下,盯了一阵,说:“比小时瘦了。”她的头巾上挂了一层薄薄的黄土,让我找回丢失的亲切,想伸手摸一摸。她似是谁的妈,可又忘了辈分,不敢妄称,就笑:“小时候胖。” 她又说:“城里人就是不一样,还能嫁一次。”她的话很清澈,是流出来的,我信了,笑了。 婶婶从玉米堆里抬起头来,愣了半天才跳过来夺下我手上的东西:“一个人?” “孩子跟爸爸出门了。” “你爸咳嗽轻些?” “一直吃药。” “你妈的腰呢?” “保养着罢。” 婶婶丢下玉米,攥紧我的手,急切地开始了积攒多年的询问,直到远在城里的亲人在她脑中一一清晰,才满足地拍拍手,“晚上吃蒸饺!新磨的红面!”看我惊喜的表情,笑笑说,“没忘吧,小时候一闻到味儿,就骑在门槛上不走。” 往事,暖暖的。 我洗了手,被婶婶推开,“转转去。” 阳光洒满院,晒出阵阵泥土香,空气中弥漫着久违的粮食气息。谁家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清晰入耳。偶然,传来一声狗叫,婴儿啼,温情弥漫在整个村庄。 出门,那个爱打闹爱逗小孩的旧邻叔叔迎面走来,满头白发,身后一个小孩追着他喊爷爷。我小心叫声“叔”,他眼神疑惑,浅浅作答。我没说我是谁,他未敢问我是谁。走出一大截后,才返身盯着婶婶家的院门恍然求证:可是小小? 表姐坐在我面前,诉说自小得病卧床却博览群书的儿子在一个夜里毫无征兆地离去。时间过去大半年了,她的泪水依旧肆意,有些便顺势裹进她的皱纹里。我惊叹她的苍老。高中时代,她拖着两条美丽的大辫子一路闪耀,她与校长儿子的恋情轰动小镇,她出嫁当天嫩白的肌肤清亮动人。今天,她用粗糙的双手轮番擦着泪,与每一个农家怨妇一般凄凉讲述。尽管还有一子一女,她依然执着地惦记着她的“二小”,那个无声逝去的她情愿付出一生再服伺二十年三十年的“二小”。 去表姑家的时候,她不在。家人说,她去城里帮儿子看孩子了。两年不见,照片上的她清晰地衰老着。眼神,神情,稀少的头发,都让我有些失落。记忆里,是她在小河边将一头秀发浸在水里;是她上气不接下气跑进院门但骄傲地告诉闺蜜有个男生在后面拼命追;是她露着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抱着几个月大的儿子咬着一只梨在树下爽朗大笑。 时间!一切的一切,全是时间的赐予。曾经的好东西,都让时间夺去了。它像个妖魔,悄然从每个人身边走过,粗暴地从上到下从前到后从内到外掠去人身上的一切,包括记忆。我们可以战胜任何坎坷,独无法战胜时间。它要无情流走,一秒钟都不肯停留。你试着哭,试着拉扯,试着哀求,都无用。 好在,故乡的夕阳也如此美好,黄昏极其富有诗意。打谷场上,晒太阳的老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不变的是嘴里的开心或烦恼。家长里短就在茶余饭后被他们一桩桩晒在太阳下,有人疼,有人喜,也有人冷眼无语。 东西南北上天入地扯累了,空气在瞬间便有些沉闷。这时对面梁上便会恰当地传过颤巍巍一声:“吃—饭—”被喊的边起身边嘟囔:“破嗓子”,顺手拍拍前面的背,“回,一会该喊了。”于是,担心被喊的便相继收起烟锅家什起身。那些已经没人喊的,心便沉沉的失落,心里咀嚼着曾经荡气回肠的那一嗓子,嘴里倔强地嘲笑,“一辈子被管!” 我深信,这就是我的乡村,生我养我的乡村。我与故乡,依旧可以碰撞出那种一擦即燃的火花。味道,如此销魂。 “小小——”脆生生的呼喊响彻多半个村。 “叫你吃饭呢。”许多与我熟识起来的乡人热心提醒着。 回身,望到房檐上翘盼的婶婶,我知道,她的红面蒸饺,熟了。 三大盘原生态蒸饺冒着热气点燃着我升腾的食欲。城市的饭店,不管怎么吃,都不是眼下这般味道。我知道,除了婶婶的手艺,更多的缘于脚下这片黄土。 天,不觉间在我与婶婶边吃边唠中黑下来。这顿晚饭里,我与婶婶同样收获了大量信息。只是婶婶只能靠躺在被窝里慢慢融化,我却可以立即品味。于是,毫无睡意的我起身下炕,换上婶婶的布鞋,出门。 一院的月光里,我隐约听到邻家电视剧的打斗。 布鞋,松软的乡村黄土小道,星星月光……当我悄然绕过一个又一个屋檐,不会有人知道我心中的惬意。邻家门缝里,我清楚地看到鸡入窝后院中的安宁。即便那个白天不听话的孩子在挨打,哭声也是暖的。你看,泪还在,他就端起母亲盛的粥,笑着喝了。 恨,我没有一双可以绘画的手,否则,这幅恬适的安宁,该有多么值得珍藏;恨,这样的画面,是文字远远不能及的。 谁的一声轻咳,像极了我儿时的爷爷。我移开脚步,看他挑着一担谷物经过,听负重的呼吸随沉重却快乐的脚步一同归家。秋天,是乡村男人证明自己的最好季节。当他肩挑一担沉甸甸推开院门,他的妻子,早已迎在门边递上热毛巾,捧出晾到正好的茶水;他的儿女,也早已安静地等在桌边,给他敬上筷子,外带一壶烈白。 他的一声许可,孩子们会飞快地挑起一块炒得焦黄的鸡蛋塞进嘴里,哪个,一定会被噎着;哪个,一定会被呛着;还有哪个,一定会被母亲硬生生拍一巴掌。只有他,会在这吵闹嘻笑里乐呵呵醉去,专享他的夜。 我实在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实在无法拒绝这样的暖情。我的乡村,我的故土,多少年,多少次,我总会莫名被击中,莫名在这样的想象中澎湃万分。我深信,这就是最丰富的人生,最纯真的幸福。 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思绪,也在这越来越熟悉的情境中回到从前。文字,画面,在我脑中交相辉映,撤掉一幅,又换上一行。 那个夜啊。故乡的秋夜,如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