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垦中学十年(2411)当评委

古稀之年,知足常乐,助人为乐,自寻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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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垦中学十年(2411)当评委

我被评上特级教师以后不久,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厅职称处的公函,聘我任海南省中学高级职称评委会的评委。该评委会负责评审全省各市县和农垦总局报省厅审批的高级教师资格。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是站在三尺讲台上给学生上课,当班主任也只是领导那些学生,后来当教导主任管的也只是教学工作,从来没有接触过人事方面的工作。刚去评委会时,诚惶诚恐,甚怕因为自己不熟悉人事业务而导致的失误,造成对参评教师的伤害。因此,我对每一位老师送来的材料,都要认真读几遍,对照政策条文,逐条推敲后,才敢下笔书写审批结论。

当年省厅职称处处长每次评审都坐镇现场,反复强调一定要对每一位申报的老师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老师,结论必须明确具体。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老师要特别慎重,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如果是有些材料缺漏,比如缺少论文,请你们立即报告,我们要马上打电话给那个老师所在市县教育局查询,是不是送漏了。总之,必须对每一位申报老师负责,工作要细致,写审批结论一定要慎之又慎!

再说评委会审批的工作程序也是非常严格认真的。首先由职称处的工作人员汇总各市县的申报人数,然后根据这次报到的评委人数,随机平均分配给各评委若干袋申报档案材料。评委会确定两个评委为一个小组,每人主审分给自己的若干袋材料后签主审人姓名,然后给同一小组的另外一位评委复审,复审如同意主审的结论则签名,如有不同意见,两人必须讨论研究,或达成一致,或各持己见。如各持己见就提交全体评委讨论后举手表决,超过半数则通过。

当评委评审别人,不由得想起自己当年被别人评的时候。此时,尤其需要换位思考。

我虽然到海南时间不长,由于工作需要,也经常到下面农场去听课评课,或上公开课,亲眼目睹那些常年工作在农场的老师们,艰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深感他们能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在那里之不易。因此,我只要看到来自农场或农村中学老师的材料,审阅后,没有原则问题,一般都是签名同意。也曾几次与有的评委发生过争执,比如有评委在申报人“自述”材料中发现几个错别字,便大发感慨,这么简单的几个字都写错了,怎么当语文高级教师?我认为,人无完人,谁能不出点小差错?语文老师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不写几个错别字,不能因为写了几个错别字就全盘否定一个人。特别是那些在边远地区的老师,年过半百,好不容易能有这样的机会参评,即使通过了,评上高级教师了,也许他所在的地区财政,一时还不能兑现他们的职称工资。仅仅只是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求,我们何必去伤害他们善良的心愿呢?

我当评委多次,每次都是这样一种心态,所以,经我评审的申报老师的资格一般都通过了,因此也被有的评委称为“老好人”。为了那些长期坚守在边远农村的好人心想事成,我愿做不为他们所知的老好人!

还有一次评审时的故事值得说一说。

海南省当时的民办学校规模比较大的、知名度比较高的有好几所。那几个学校不仅吸引了全国许多优秀教师来学校任教,还有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去那几个学校工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政策,民办学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老师可以申报,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厅职称处交评委会评审。如果审批通过,其职称予以认可并颁发证书。但是,其与职称相应的工资待遇,则由申报单位负责调整。这本是一件好事,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当然会通过。可是,有一次一个民办学校的总经理在评审工作开始后来找我,希望我能帮她们学校一位老师补报高级职称并予以评审。我看了那个老师的申报材料,确实各方面都很优秀,就是缺一篇省级学术刊物的论文。但是,一个学术刊物编辑部给该教师的证明,明确即将在该刊物上公开发表她的论文,并附了那篇论文的清样。学校又在该清样上面盖章证明“情况属实”。老总亲自到评委会来恳求。我被老总这样爱才、惜才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对她说,你这是做好事,我请示一下职称处长试试吧!

我把上述情况向处长汇报了,他认真看完了材料后说,我同意他们补报,就请你帮忙审阅后签署结论,然后交评委会讨论,举手表决。没有料到,在评委会讨论时,个别评委表示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高级教师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是评审资格的硬件,谁知道她的证明材料是真还是假。民办学校老总都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弄到学校来,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亲戚关系?我当时就反驳他,你说的第一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关键问题,有关证明的真假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是,那位老师的论文是有一定水平的,这不是假的。第二个问题与本次评审没有关系,我不想浪费大家的时间来讨论。但是我要强调一点,这位老师人到中年,远离故乡来海南支援特区的教育事业,无论是她的工作态度,还是她的专业水平,都是优秀的。老总亲自为她的职称问题到处求人,为什么?如果评审通过了,老总每个月还要多拿钱出来。老总都能为我们的优秀教师着想,我们这些当老师的为什么不能多为她考虑一下呢?我同意她评为高级教师。请在座的评委动动恻隐之心,给她一票吧!

举手表决结果,大大超过半数。

我在会上为这位素不相识的老师力争,就想到当年华中师大邓宗琦副校长也一定是这样,为了一位有志于教育改革事业的年青人敢于破格!

【附录】深切怀念敬爱的邓校长



2021年3月14日,华中师大一附中汪学年老师在微信中告诉我,华中师大邓宗琦副校长已于昨天离我们而去!他当年为我们华师一附中的老师评职称,尽心尽责尽力,我们永远怀念他!

惊悉噩耗,不胜悲痛!

我永远不会忘记邓校长在职评期间对我的关心。

1987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政治学习时间,李水生校长宣布华师一附中开始评职称。学校成立了职评领导小组,李校长任组长,组员包括各教研组组长。华中师范大学邓副校长负责分管两个附中的职称评定工作。

邓副校长亲自到华师一附中传达了中央文件,宣讲了这次评定职称的有关细则及具体实施办法,最后还特别强调了破格评定高级教师的相关政策及华师大领导的意见。他说,华师一附中教育教学教研成果显著,在全省、全国都有很大的影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可以而且必须破格评为高级教师。

众所周知,当年开始的评职称工作,是”文革“结束后的第一次,多年积累的许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教师,一直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因此,就有一种“还债”的说法,就是说这次评职称,凡是文革前毕业的大学生,原则上都要评为高级教师。这对于一般中学也许问题不大,但是,像华师一附中这样的省重点中学,几乎全都是文革前后大学本科毕业的,而高级教师的指标是有明确比例的。一句话,僧多粥少,人人都想赶头班车,都担心下一班车不知何时发车。可以想见,当时竞争之激烈。所以,像我这样只有高中文凭的,虽然奢望能破格,但是感觉希望渺茫。因为那一点点高级教师指标,分给有本科文凭的都远远不够,而在母校,我和我的高中同班同学游丽昭还没有本科学历。

然而,人嘛,总想往高处走。既然有破格的政策,当然想争取一下。而且,我的教学成果,自以为也还符合破格政策,于是,填了高级职称申请表,交给职评领导小组。

1982年,我开始执教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教社”)实验教材实验班,全班学生50人,达到武汉市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只有32人,三年实验结束,有37人考取了华中师大一附中的高中,校长、家长和学生都高兴。尤其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实验成果,受到湖北省教研室和人教社的高度重视。其直接原因是学生在6月28日中考结束后,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由湖北省教研室组织他们,参加1985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语文单科测试,与当年高考学生同时考试,试卷交华中师范大学高考阅卷教师评改。考试结果为人平61分,比当年湖北省高考考生人平59.46分高1.54分。

1985年高考语文命题组副组长章熊先生,看了我们的对比分析报告后,在《语文教学与研究》上发表文章说:

“我和一些同志都有这样的看法:语文高考不需要特别复习,尤其不要搞题海战术;考生上埸,凭的应该是平时培养起来的基本能力。李培永同志的学生临场表现,证实了我们的想法。这批孩子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应该说,它是李培永同志训练的成果。”

1986年,人教社邀请我去该社参加修订实验教材《作文·汉语》(修订后定名《写作》)第一册。这也是该社建国以来,第一次邀请中学老师参加教材修订工作,全国邀请了三位中学老师:北京的张必锟、江苏的朱泳燚、湖北的李培永。

再说游丽昭,1981年,她执教的是,教育部普教司浦处长和中国数学所直接领导的,“项武义数学实验教材”试验班。六年后,试验班高考平均总分湖北省第一,数学单科有八个满分120分的,九个119分,实验班有三个学生15岁考取了少年班,初三时一个学生获全省数学竞赛第一名,多个学生参加全国数学竞赛获奖,这样的成绩在全国实验班也是数一数二的。因此,在1987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数学实验一等奖。

评职称工作逐步展开以后,我们两个也成了学校议论的焦点。当一次又一次破格无望时,还真的感觉像朋友们说的那样,“他们两个就是华师一附中的‘两碟菜’,客人来了就端出来,客人走了就放到冰箱冰起来。”朋友说的“客人”,就是全国各地来听课的老师。

我和游丽昭听说,华师大职评委员会给我们两个的破格指标被挪用了。传说不可尽信,但又不能不信,据说,学校已经确定的“高级”名单中没有我们两个。为此,我们去找邓校长了。

邓校长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他说:“我非常了解你们两个老师的情况。我一辈子都在搞数学,因此,我知道游老师用项武义的数学实验教材,取得的成果非常了不起。你是符合破格条件的!李老师的语文教改实验成果显著,是人教社和湖北省教研室充分肯定了的,你还应邀参加了人教社实验教材的修订工作,就凭你在人教社的这一本教材,在我们大学就可以评为副教授了。我们大学都没有几个人能在人教社出书啊!你们两个放心吧!给你们两个的破格指标是带帽下达的,李校长不会也不能挪作他用的。”

我们感谢邓校长与我们推心置腹的谈话,解除了我们的思想负担。当看到学校最后公布的高级教师名单中有我们的名字时,虽然高兴,但是也有些许遗憾!如果没有邓校长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政策,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敬爱的邓校长,您没有走,您永远活在我心中!真的!我永远记得您!

1991年教师节,我被评为海南省首批语文特级教师。随后,被聘为海南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我参与每一次“职评”工作时,心中就默念,一定要像邓校长那样,对每一位申报的老师高度负责,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师都能如愿以偿。

我记得,海南省当时出台了一项政策,民办学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老师可以申报,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厅职称处交评委会评审。如果审批通过,其职称予以认可并颁发证书。但是,其与职称相应的工资待遇,则由申报单位负责调整。

有一次一个民办学校的总经理在评审工作开始后来找我,希望我帮她们学校一位老师补报高级职称并予以评审。我看了那个老师的申报材料,确实各方面都很优秀,就是缺一篇省级学术刊物的论文。但是,一个学术刊物编辑部给该教师证明,明确即将在该刊物上公开发表她的论文,并附了那篇论文的清样。学校又在上面盖章证明“情况属实”,老总亲自到评委会来恳求。我被老总这样爱才、惜才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对她说,你这是做好事,我请示一下职称处长试试吧!

我把上述情况向处长汇报了,他认真看完了材料后说,我同意他们补报,就请你帮忙审阅后签署结论,然后交评委会讨论,举手表决结果,大大超过半数。

我在会上为这位素不相识的老师力争时,就想到当年华中师大邓校长也一定是这样,为了我这位有志于教育改革事业的年青人敢于破格!

最敬爱的邓校长,您走好,我们永远怀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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