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养的两个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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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位朋友跟我分享了对中国基督徒收养孤儿的期待,让我开始关注这个问题。

我们的传统文化非常重视血脉传承,所以通常只有在自己无子女的情况下,才会有人愿意收养别人的孩子,愿意收养残障孤儿的更是少之又少。但当我们看到一些外国家庭收养孤儿特别是残障孤儿的时候,我们的心是充满感动的。我想,那是因为我们的良知在告诉我们照顾孤儿是一件非常美善的事。

在过去,有很多中国孤儿被海外家庭领养。可是,从2024年8月开始,海外家庭不再能收养中国的孤儿了。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已经证实,除“外国人来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外,不再展开任何国际收养工作。因为这样的变化,中国的孤儿,基本上只能由中国的家庭来领养。

可是,中国的家庭做好准备了吗?而且,愿意领养孤儿的家庭,能够得到法律的许可吗?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并发现:(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只有独生子女家庭和无子女家庭可以收养孩子;(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些规定看起来是带着过去“计划生育”时代的考量因素,但却已经不适合今天这个需要提高生育率的时代。因此,我呼吁有机会参与立法的朋友们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放宽对收养家庭的限制,也允许收养更多数量的孩子。

说回到中国的家庭是否做好准备的问题。我非常同意那位朋友的看法,中国的基督徒家庭应当先行动起来,突破传统文化的影响,按照上帝的心意去领养和照顾孤儿。我认识的一位英国基督徒弟兄,和他妻子的第一个孩子就是领养的,他们夫妇领养的原因很简单——上帝收养了他们成为上帝的孩子,所以他们要收养一个孤儿成为他们的孩子。上帝那长阔高深的爱,也是很多基督徒家庭愿意收养残障孩子的原因。

我曾在一所民办孤儿院里辅导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他因为手肘和膝关节没有皱褶而不能伸直手臂、也不能走路,但是他非常努力地学习,通过不断练习写得一手好字,写的文章也很优美。当我问起他小时候在福利院的经历,他低头不语,想必是令人难过的。后来,我通过一些福利机构了解到,因为缺少人手,很多福利院里的孩子都只能孤独地躺在自己的小床里,饿了不能及时吃奶吃饭,渴了需要忍受很长时间,没有爱的亲吻,没有温暖的拥抱,也没有温柔注视的目光。他们在等待着有人去爱,他们在渴望能有一个家。

“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圣经.雅各书》1:27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谢谢。神爱我们
Q22 发表评论于
感谢作者好文!应该发在国内的沟通渠道,媒体等。比在这里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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