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取庭审笔录证据申请书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调取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全程庭审笔录的文字信息。
2、申请法院调取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全程庭审笔录的同步视频录音信息。
事实与理由
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案由行政处罚。该案件从立案之日起至今日落款日期止,早已超过法定规定的六个月结案期限,申请人从未收到法院有关行政工作人员就是否延期判决的通知,自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庭审结束完毕,申请人从未复核涉案庭审笔录的真实性,申请人从未复核涉案庭审笔录是否有遗漏、删除、曲解庭审笔录内容的情况发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申请事项罗列的证据,如法院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请出具拒绝申请的法定理由。
因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属于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围绕同一个实体法律问题,已经累计诉讼达三次,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是依据(2021)浙行终312号的裁定另行起诉,加上之前的(2021)浙0203行初32号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存在未经质证就认定申请人弄伤第三人的事情发生,且在案件(2022)浙0203行初4号开庭前,书记人员曾要求后台技术人员格式化,不排除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或技术原因导致录音录像不真实、不完整的,因此需要申请复核全程录音录像是否有中断的现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现向法院申请调取申请事项罗列的证据,如法院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请出具拒绝申请的法定理由。
递交人:俞小明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