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双流男子李勇喝醉酒后竟然在光天化日下用借来的仿六四式手枪威胁,将17岁的打工妹小周强奸。因犯强奸罪,昨日双流县法院判处李勇有期徒刑3年。 深夜抓获持枪淫贼 3月21日下午5时许,双流县城关派出所来了一名弱不禁风的报案女子小周。她哭着说,当天下午3时许,一名喝醉了酒的男子在她打工的洗脚房里用一支手枪威胁,将她强奸了。 警方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双流县东升镇长冶路三段“鑫秀休闲”洗脚房,但作案男子已经离开。 警方走访了两个小时,没有人认识作案男子。下午7时许,洗脚房外20米远的一名檫皮鞋的师傅向警方提供了一条极有价值的线索:他当时看到小周跑出来哭的时候,一名男子开一辆车牌号为川ACQ591的奥托车跑了。 警方上网查询到,该车是一名该县金桥镇一妇女的。当天晚上,警方到金桥镇找到车主询问,原来下午开车的就是车主的老公李勇。当夜11时许,警方在金桥镇白头村三组将李勇抓获。经审讯,李勇交代了他持枪强奸小周的事实。 借来手枪大发淫威 据办案民警雍超介绍,3月21日下午3时许,李勇从朋友高万红(另案处理)处借来一把仿六四式手枪,然后与另外的3名男子一起到“鑫秀休闲”去洗脚。李勇去后,点名要小周给他作按摩。两人进包间后,李勇将外衣脱下让小周挂起来。小周感觉衣服很重,就问:“衣服里装的啥子?”李勇说:“拿出来吓死你!” 开始按摩的时候,李勇抱住小周乱摸并要求陪他睡觉。小周坚决不从,挣脱了。李勇将衣服取下来放在枕头边上,他将衣服口袋里的手枪拿出来,把子弹卸下又装上。小周吓了一跳,借口倒开水跑到外面给女老板说:“我看见客人有枪。”女老板不相信,让她回去继续工作。这时,李勇已经穿好衣服出来,将小周拖到另外一个包间里按在床上,掏出枪顶在她头上说:“你今天不把老子陪巴适,老子就把你毙了!”小周吓得大气不敢出,李勇顺势解开她的裤子将她强奸了,然后开车逃离现场。 顺藤摸瓜抓获藏枪者 警方抓获李勇的时候,他所用的枪却不见了。经过进一步审讯,李勇才说他用的枪是朋友高万红的,事后已经归还了。警方马不停蹄,赶到金桥镇将35岁做沙石生意的高万红抓获,缴获仿六四手枪一支,弹夹一个,六四手枪子弹一发,步枪子弹六发,砍刀一把,橡胶警棍一根。高万红交代,他的枪支弹药是以前在甘孜州以3000元的价格买的。由于他与李勇都做沙石生意,平时关系不错,李勇当天去借枪,他二话不说就交给了他。陈芙蓉 双法研 本报记者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