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恰同学少年。花一样的季节,诗一样的年华。 然而,一个年仅15岁的花季少年却用砖头把一个退休年龄高达81岁的老教师砸昏后,又用菜刀活活把他砍死! 原本一个性格内向的在校初中学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酿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惊天血案!2007年8月28日,笔者深入案发地,对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法官、看守所管教人员、学校以及少年犯的家庭进行了细致的采访。 突发命案,八旬老教师惨死 2006年5月14日,正是农村大忙的季节。早上7点多钟,太阳已经热辣辣的了。在地里忙了一大早农活的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湖畔村农民张华,因不见老父亲起来吃饭,只得去老宅里喊父亲起床吃饭。他的老父亲张保国是一个退休教师,虽说退休已经20年,今年已是81岁高龄,但是身子骨仍然硬朗,自己一个人住在老宅里看门。每天一清早都起来转悠,锻炼身体,可今天早上是怎么了? 张华推开虚掩的大门,在院子里喊了几声仍没有人应答,他径直走到父亲的住室,然而,眼前的惨状不禁使他大吃一惊:父亲床前地上一滩血迹,一只鞋子在床头地上歪着,另一只却在床上,老父亲在床和桌子之间夹着,脚在地上,屁股没挨地,身体已经僵硬。惊慌中,张华赶紧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案的唐河县公安局局长别占军、政委畅建辉带领侦查技术人员火速赶赴现场。案发现场位于死者的卧室,死者头部有血迹,有用钝器击打的痕迹,脖子上利器砍有几刀,两腿耷拉在床沿上,现场无明显的搏斗痕迹。通过尸体检验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应该为饭后2小时以内,也就是2006年5月13日晚上9点左右。 是什么人如此残忍,竟然对一个八旬老翁下此毒手?八旬老翁又和谁结下如此人命关天的冤仇呢? 专案组民警通过勘察发现,案发现场的院墙没有攀爬过的明显痕迹,凶手应该是从大门进入,可是大门也无明显的撬动痕迹。综合死者死亡时间和现场分析,凶手应该是熟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又根据现场没有任何翻动、没有财物丢失等情况,基本上排除了抢劫谋财杀人的可能。 专案组在调查摸底过程中,了解到死者张保国生前是退休教师,为人骄横,生活作风不好。十几年前,村上有个哑吧女孩从他家门口经过时,张保国拉住哑吧女孩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后被哑吧女孩的家人发现,为此两家矛盾很深。本庄上的群众对此很有看法和传言,平时也很少有人搭理张保国。因此,专案组把该案件定为报复杀人,围绕死者生前的生活习惯、接触人员、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点进行逐一查证落实。 两天,48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专案组通过内摸外查,与死者有矛盾的人一一被排除有做案可能。 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内查外调,跟踪追击细盘查 唐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也及时指派得力干警提前介入。检察干警会同专案组决定对本村15—60岁的人员重新进行排查并且逐一见面,并从有没有作案时间、有无外伤、有没有外出、衣服是否突然换洗、神态是否异常等方面加大查证力度,把全村30多户100多人一个一个象过筛子一样排查。 在专案组有条不紊地开展查证工作时,一个叫李建的初中三年级学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案发当天是星期六,李建过星期天在家,当问到他的具体活动时间时,他说晚上正和张保国的孙子在本村学校操场上打蓝球,一直玩到晚上9点多钟才回家。而当调查张保国的孙子时,他却说7点多就回家了。时间相差两个小时,可这两个多小时李建又不能说出来他究竟在干什么。 张保国的孙子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一个星期天晚上,他和李建一起去他爷爷张保国的住处,等到了门前时才记起没有拿钥匙。他告诉过李建,他老宅大门的暗锁是坏的,不管用什么钥匙随便一拧就可以打开。这些细节与案发现场门锁完好无损等情况相吻合。 难道李建是作案凶手?李建才是个10多岁的学生娃啊! 5月17日,专案组民警带着怀疑的心态,便装来到唐河县城李建就读的某初中学校,却发现李建星期天下午未到学校,星期一上午上第四节课时却说去看病,这几天就没来上课。班主任已经通知了李建的家人,李建的家人也在四处寻找他。 这时,从李建的大姨家得到消息,李建的大姨刚从县城一家网吧里找到了他。 专案组民警火速赶到李建的大姨家,找到了李建。 在专案组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心下,李建很快便一五一十的供述了杀死张保国的经过。 花季少年,杀人为“替天行道” 李建,1991年3月7日出生于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湖畔村,性格内向,在老师和同学眼中除了学习成绩比较差之外,平时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想问题,很少主动和同学们交流。 李建的班主任王老师介绍说,李建学习成绩比较差,自卑心强,经常看一些武侠小说,但是他在学校不捣乱,还经常帮助别的同学做些清洁卫生工作。自己多次和李建谈心,他却总是一言不发,耷拉着脑袋。但是这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感到很吃惊。 李建的家住在距县城5公里的城郊乡湖畔村,父亲会木工。木工在农村可是吃香活,今天东家做家具,明天西家盖房子,忙碌不说了,最主要的是李建的爸爸有个酒瘾,除了做木工活之外,整天喝的晕晕忽忽,回家之后无事生非,就找茬和李建的母亲生气,常常把李建的母亲打得皮开肉绽,家里因此从没有安宁过。 这样的家庭氛围造就了李建的性格内向而又倔强,心理脆弱而又自尊心极强。 2005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内心彷徨的李建跟随同学们走进了一家网吧。初进网吧的李建一片惘然,同学们有的沉浸在游戏中,有的和网友聊天,尤其是玩游戏的同学不时激动地高声呼叫,那场面令李建汗颜,可他却不知道怎么玩。为了不被别人嘲笑,自尊心极强的李建暗暗下定决心:你们会的我一定也能学会!当晚,李建掏了5元钱,在网吧里泡了一夜,其中一个《大侠传奇》的网络游戏已经深深的吸引了他:“我也会玩游戏啦”!一个通宵学会上网的李建激动异常。 从此,孤僻的李建有了发泄感情的地方,他不断溜出来上网。在网上,一个个妖魔鬼怪成了他的手下败将和剑下之鬼!他成了战无不胜的“战神”,《华山传奇》、《雪山飞狐》中的英雄人物成了他崇拜的偶像,这才叫生活,这才有刺激!在网络游戏里他仿佛找回了自我:人就应该这样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替天行道! 除了上网,李建还迷上了武侠小说,还抽两三块钱一盒的劣质香烟,一时他醯米约河辛舜笙琅赏罚?/p> 2006年3月12日,李建过星期天回家没事,晚上就去找张保国的孙子玩,张保国的孙子和他一样大,两个人很要好。当他去推张保国家的大门时,却怎么也开不开,他就用力猛推,谁知道用力过猛,不但把门后的自行车碰到,而且撞到了墙上,发出“咣当”的响声。张保国出来后,看是李建,很生气,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李建一顿。 自尊心极强的李建认为受到了很大的侮辱,狠狠的照自行车上跺了几脚,仇恨的种子便深深的埋在心里,暗暗发誓找机会一定要除掉张保国,要让他在地球上“消失”。 一天,李建在村上听大人们闲聊,说张保国作风不好,老不正经,10多年以前曾想强奸一个路过他家门口的哑巴女孩,因哑巴女孩极力反抗,恰好有人路过,张保国才没有得逞。 这样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应该除掉他,李建觉得自己作为“大侠”应该行侠仗义,替天行道! 2006年5月13日下午,李建放学后匆匆从学校回家,就和张保国的孙子在村小学的操场上打篮球,结束后李建回家吃饭后,父母又在吵架,心烦意乱的他看见面条机上有把菜刀,就悄悄的将刀放进上衣内用胳膊夹住,出门后装在牛仔裤的后兜里,然后直接到了张保国的住处。在大门口,他又随手检了一块半截砖头。李建知道张保国住处的大门锁是坏的,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钥匙把门打开。进到院子后,李建看见张保国的卧室没有开灯,张保国坐在床上看电视。 “你做啥哩?” “我没事,找张某(张保国的孙子)玩哩” “张某没有回来呢,不在家” 听说张某没有回来。李建就坐在张保国的床上看电视,张保国坐在床北头,李建坐在床南头,究竟是什么电视节目,李建也根本没心思看。李建这时脑子里忽然又生出不想杀张保国的念头,就把砖头背在身后站起来准备走。 这时张保国看到李建背着手,以为他偷拿了什么东西,就问:“你偷了我什么东西,让我瞅瞅!” “我什么也没拿,没啥可瞅的!” 这时,张保国上来捞李建,李建心里非常恼怒,“我本来不想杀你了,你非要看我偷你的东西没有,自己想找死哩!”李建便又开始起了杀机。 “你坐下,我就让你瞅” 张保国很顺从地又坐在床上,李建也又坐在床上假装看电视。不知道死神已经降临的张保国聚精会神的看起电视来。这时候,李建猛地跳起来,用砖头照张保国的头部恨恨地砸去,张保国顺势倒在了床上,李建上床用左膝盖顶住张保国的胸口,掐着张的喉咙,张保国使劲的乱蹬,嘴里乌拉乌拉的喊“救命!”李建又用右手捂住张保国的嘴,用膝盖撞击张保国的嘴巴,张保国的门牙掉了出来,但是仍然在动弹,李建顺手拨出菜刀照张保国的喉管处猛砍,并且说“我看你还动弹不动”。鲜血喷了出来,此时的李建却出奇的冷静,能够想到用被子挡住自己的身体后,再用菜刀向张保国的脖子、头上砍,直到张保国再一动也不动了才住手。李建看到张保国确实死了,就用被子盖在他的尸体上,关掉电视拉上卧室的门,拿着菜刀和砖头出了大门。 出大门后,李建随手把菜刀和砖扔到张门前的水坑里,然后又回到张保国的院子里,赶忙洗掉手上的血后,锁好张的大门,溜回了家。 回家后已经9点多钟了,李建把换下的衣服放进盆子里洗了洗,就安心的睡觉了。 第二天,李建收拾了一下学习用品就象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很坦然地回到了学校。 法庭受审,花季少年悔恨迟 2006年9月13日,为了慎重起见,公诉机关委托相关部门对李建是否有精神病障碍进行司法鉴定。鉴定部门通过数月各处调查走访及病理分析认定,李建属精神正常的、智力发育健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负刑事责任。 2007年6月2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组成合议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法庭上,李建痛哭不止,向检察官、法官叔叔剖析了自己不能正确辨别是非,自己喜欢武侠小说,上网玩暴力游戏,崇拜小说、游戏中的英雄人物和打斗场景,加上自己不学法、不懂法,致使自己走上了严重的违法犯罪道路,自己一定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请求法庭能够对自己从轻处罚。李建父母到庭表示自己管教失职,并愿意赔偿。 唐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其作案时不满16周岁,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配合下,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确实具有悔罪表现,本着我国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李建有期徒刑7年。 宣判后,李建表示服判,不上诉。(文中李建及受害人张保国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