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敏官网截屏
邮件全文如下:
动摇过,才懂得坚定;失去过,才学会珍惜。
一场风波,令我们更了解互相的爱;四方压力,使我们更体会到彼此的不可分割。
试炼,成就了信心。慧敏答应嫁给我了,我们已申请注册结婚。
祝福我们吧。
震周慧敏最早两周后办婚礼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令要求,结婚双方需先向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15天之内,如果没有人对此拟结婚通知书提出异议,则双方被允许举行婚礼。如果在三个月内,双方没有举行婚礼,那么之前递交的拟结婚通知书则作废。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令,倪震和周慧敏的申请注册如果没有人提出反对,那么他们在15天后就可以操办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