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黄琦:北京让港人进一步了解了“祖国”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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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回归之前和回归之初,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府曾尤其重视争取港人的民心也取得了成功,但在港人“反送中”运动受到强力镇压而愈发激进的当下,来自北京的信息却显示:官方似乎不惜以重判黄琦等法律行为向“不安分”的港人发出警告。

  北京似乎忘了:很多港人“反送中”就是因为对大陆法治不彰的恐惧,重判因言获罪的人权斗士黄琦先生只能为港人的恐惧提供新的理由和证据。而中国文化传承中的一个民间共识和对历代统治者的历史忠告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香港“反送中”活动至今未停,有网民发起下周一(8月5日)“全港大罢工”,以逼使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诉求,此举获得泛民主派支持,但部分公务员团体和建制派表示反对。就在香港社会意见对立分裂当口的7月29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两个罪名,分别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黄琦被判12年的所谓“国家机密”是什么呢?据中国民主党海外负责人王有才和陈忠和披露:   黄琦案中的所谓绝密文件,当时都不涉及秘密,黄琦被捕后为罗织罪名才将其列为机密文件,而黄琦接受外国媒体采访也与此事没有联系,况且“机密文件”都有明显标识和机密分级,当局指控黄琦有罪的这份所谓秘密文件,当时没有单位和名称;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和签名和绝密等级,显然是罗织罪名。”

  另有报道说:当局指控黄琦有罪的这份所谓“秘密文件”,不过就是一份四川省公安厅的文件,2016年4月6日,黄琦创办的“六四天网”发出一条题为“四川省公安厅定下打击天网黄琦方案”的报道。该文提到,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己下命令,指示绵阳警方“收拾黄琦”。这就是四川警方和司法机关指控黄琦泄露的政府机密。黄琦在2016年11月28日被捕后,一直是零口供,并告诉公安:如果要他认罪,当局“只能得到一具尸体”。

  而被指当时下命令抓黄琦的人,是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他现在是中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副主任。已经成为中国国家领导人。负责中国人大的王东明先生应该知道自己的职位相当于国外的议会,他是全国民选代表机关的第二号人物,应以彰显法治公平审判服务人民为己任。可是黄琦被抓后严重超期羁押,在看守所内他被殴打和虐待,曾被看守所命令一天站立6小时,后改为4小时,持续了20多天。他曾遭36人轮番审问,期间不时受到辱骂。他身患重病,在看守所内没得到任何治疗,全身浮肿,在黄琦病危的情况下,当局仍然对其刑讯逼供,期间一度殴打导致黄琦受伤,并发出死亡威胁。黄琦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黄琦在看守所账户中的存款也被冻结,看守所人员还拒绝提供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家人送去棉被、棉衣毛衣、秋衣秋裤等数十次,黄琦仅收到三次。国际社会多次呼吁给予黄琦人道待遇,黄琦的母亲也写信给最高法最高检,反映黄琦的冤情,80多岁的重病老人自己却成为“被失踪”的对象。

  现年55岁的黄琦所创办的“天网寻人网站”于1998年上线,设立于四川成都,其早期宗旨是为了义务帮助警方打拐,免费帮助被拐妇女儿童亲属寻找和解救亲人。他随后因该网站被指发布敏感维权事件信息,自2000年被捕入狱,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五年。他并在2006年刑满获释一年后将该网站更名为“六四天网”,专注于关注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2008年后,黄琦因揭露“5.12”汶川大地震的豆腐渣工程,及中国农村强征强拆而多次被当地公安传唤,随后又两度入狱。

  2004年,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因特网自由奖”。2006年,黄琦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其后获赫尔曼•哈米特奖,中国民主斗士奖等。

  黄琦因言获罪被判重刑,王全璋等709律师的遭遇,还有数不尽的中国大陆司法灾难,所有一切令人发指反人道的无法无天,就发生在普遍关注自身法律权益的香港人民的眼皮之下,他们不想看到自己和自己的后代也生活在司法不公的恐惧之中。

  在“反送中”运动高度动员香港社会的关键时刻,中国司法试图以再次重判黄琦,来震慑压制中国国内的不同声音,同时向“反送中”的香港人发出强硬信号。但殊不知这自然会刺激当下风起云涌的香港社会,发挥“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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