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乌龟过马路,美国一司机高速公路停车致多车相撞

为帮乌龟过马路,美国一司机高速公路停车致多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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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纽约邮报》报道,当地时间5月16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条繁忙的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警方发布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车祸竟然是一名司机停下来帮一只乌龟过马路导致的。

据沃尔顿县治安官办公室称,事故发生在沃尔顿县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辆卷入车祸的卡车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好几辆车停在了马路中央,卡车也没能及时刹车,从侧面擦过一辆灰色汽车,差点冲出马路右侧,然后急转弯撞到一辆黑色皮卡车。治安官办公室还介绍,这起事故的起因是,一名司机见一只乌龟在穿过高速公路,为了让其通过而停车,结果引发事故。

车祸中没有人受重伤,车祸后,治安官办公室提醒人们,在未来遇到马路中间有小动物时,不要突然停车。治安官办公室在一份声明中说:“虽然没有恶意,但试图避开或帮助进入繁忙道路的动物,可能会给您或其他司机带来生命危险。”


“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做得更好,以保护我们伟大州的野生动物,但最好不要在路中间。”声明还写道。

警方表示,那只乌龟幸免于难,并被转移到一个池塘,希望它“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novtim2 发表评论于
开车首先考虑不能造成事故,自己紧急停车这不是给别人造成极大的危害吗? 乌龟的法院应该发给他奖章;人的法院应该判他胡乱驾驶,这种人真 XX虚伪。
北纬60度的棕熊 发表评论于
之前看过一个报道,加拿大一女司机停车帮助大雁,导致后面上来骑摩托车的两位父女撞上车丧命。所以,真的,减速但不要停,宁可压死小动物。
Campylo 发表评论于
非也。拍视频的开始和前车保持5秒以上距离,后来距离急剧缩短是因为右lane前方白车也急刹车等乌龟过马路。而皮卡因为左边车突然变道,进行躲避而丧失了1-2秒刹车反应时间。个人认为主要责任在前方二车,然后是变道车。右lane不刹车的话他们全过去了也轧不到乌龟
只影向谁去 发表评论于
变道的车和拍视频的这辆车都有责任。最开始的时候,拍视频的这辆车离前车距离挺远的,但前面的车减速的时候,拍视频的这辆车并没有大幅度减速。而变道的车应该检查旁边车道,然后再换lane。但即使没有那辆变道的车,拍视频的这辆车仍然会撞到前。
云上的熏衣草 发表评论于
真的很难决定。 三周以前家旁边的一条路(不是高速,但比较忙),一对大雁爸妈带着5,6只刚孵出不久的小雁过马路,我打双闪停下来,后面的车没看到前面的大雁一家,绕过我,差点压到小雁。
知道停车可能危险,但也做不到直冲过去。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是那辆变道的车的错。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Gees, what they supposed to do when a turtle crossing a street? You may get an accident if yielding it, but may also accident if you drive through it. So hard and dangerous to change path and let it between your wheels which may also get an accident.
Campylo 发表评论于
楼下彼采说得对,不要总数落记录仪皮卡司机。左lane有车突然变道把他逼下草地,再拉回来就失控了。没有这个干扰的话是还有刹车空间的。而且最前方平行两辆车都给乌龟停下来了,而乌龟是在隔离线上
咲媱 发表评论于
直接从两轮中间开过去就是,我一直都是这个办法,乌龟,松鼠,兔子。

只有鹿必须避开。
新年好运 发表评论于
如果是大龟或大动物,撞上去会不会翻车?
o88 发表评论于
一只小小的烏龜,繞過就是,何必停車?
彼采荇兮 发表评论于
灰车扫到卡车车尾,车尾打横,刹车效率降低 (ABS 失效)。
彼采荇兮 发表评论于
看看视频吧? 有辆灰色 轿车 突然变道。 变道前没有确认 后面有车。 卡车闪避不及。
咲媱 发表评论于
这个龟儿子害死人。
xiaoyixiao 发表评论于
可以说一般高速行驶不应该为小动物停车,但是这个说啦前面几辆车都停了,就这个卡车没刹住,多半是他自己没有好好看路。高速上也可以堵车,都停了,就他不能停? 前面人说的对。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2023-05-17 08:02:34


这种事故责任主要在卡车司机。没人跟你说你有权在高速路上只管高速向前开啊不用回头。
iori 发表评论于
交规写的很清楚,路上遇到动物如果条件允许减速并停靠在紧急隔离带,在无法避免的条件下,减速撞击,但不要突然停下或者变道。
wumiao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的法律里,高速路是不能随便停车的,这个司机为了一个慢腾腾的乌龟阻挡了快速的高速路,这是杀人。后面被撞的司机可以控告他,这种蠢事不能提倡发生。
上山砍柴 发表评论于
很多养狗的人也是动物至上的逻辑,我的邻居遵循一个原则,狗可大声叫,小孩不能大声哭。假如有人刚生个宝宝,另一个人刚买个狗,很多人会忙着逗狗,而忽略小孩。这是我近几年持续观察实验的结论。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被环保教毒害的!
Campylo 发表评论于
不光如此,所谓进步左派中的许多人,嘴里叫喊着几个伟大的目标,挥舞着几面道德顶点的小旗子,却注意不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社会公德,以及对其他人的合乎逻辑的尊重与同理心。这里面其实有一部分人就是精神病。
弟兄 发表评论于
司机是广东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