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岁孩子在医院的一泡尿,家长赔了 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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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十级伤残

赔偿 11 万余元

起因竟是

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 ……

#2 岁幼儿随地小便家长赔 11 万元 #

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

12 秒后路人经过滑倒受伤

2022 年 6 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处,原告刘某着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一滩 " 水 " 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经过手术治疗,刘某花去医疗费 3 万余元,加上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该医院赔偿总损失近 20 万元。后与医院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医院的公共视频,

原来在刘某经过的 12 秒钟前,

2 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

在该地小便。

因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事发后 2 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的尿渍后离开。

庭审中,法院依刘某的申请追加了小杰及其父亲参加诉讼,小杰的父亲称自己家小孩有尿急的毛病,希望能够酌情减轻责任。

医院认为刘某摔倒受伤的原因是小杰随地小便,医院并非直接侵权人,且医院在大厅进口、两侧、台阶等均设有 " 小心滑倒 " 的提示,摔倒后医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儿童监护人

负 70% 的赔偿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滑倒受伤的场所虽在医院门诊大厅,但刘某滑倒是小杰随地小便且尿渍未及时清理所致。

因小杰小便时保姆在其身后遮挡了导医台内工作人员的视线,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在小杰随地小便时及时发现和制止。从小杰离开至刘某滑倒,时间仅 12 秒,医院即使有巡视的清洁人员,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现并作出提示或清理,故法院认为造成刘某损害的责任人为小杰。

刘某在行走时未注意地面情况,且穿着拖鞋,在地面湿滑时不利于防范,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法院判决小杰的父亲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 11 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 元。

小杰父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年龄小不影响监护人

承担相应监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因为年龄小,自我克制能力尚不成熟,但这并不影响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监护的第一责任人,在小孩的行为已造成一定公共风险的情况下,应及时制止其行为或告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辅助消除风险,不要心存侥幸或以 " 他还是个孩子 " 为由逃避责任。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监护下茁壮成长。

对此,有网友表示

应该给孩子穿纸尿裤

也有网友认为

保姆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幼儿在公共场所尿急的尴尬

很多家长都遇到过

如何不影响他人

又不为难孩子?

有经验的宝爸宝妈来支招

王女士说,自己也经历过女儿三、四岁时不小心在地铁上小便的情况。" 孩子尴尬,我们也尴尬,孩子平时没有尿急就不肯上厕所,所以我就给她临时穿上尿不湿上地铁,下地铁后在厕所里换下来。"

不少宝爸、宝妈给出自己的建议:" 我出门都会给孩子带备用裤子,而且我还会带个瓶子 "" 我就是当妈的,如果自己孩子不会大小便、或者憋不住,那就出门给穿好尿不湿,尊重别人也是尊重孩子自己 "" 一般上下地铁我都会带着孩子去一次厕所,还是地铁里的厕所方便些 "。

医生:幼儿憋不住尿

有生理性原因和病理性原因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刘霞介绍,幼儿憋不住尿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生理性原因,另一方面是病理性原因。

" 生理性原因的话,有可能是喝水喝得太多。幼儿的排尿中枢没有发育成熟,所以对排尿的控制能力比较弱。而且幼儿的膀胱容量比较小,喝较多水就容易产生更多的尿液,容易出现尿频的现象。另外,如果孩子精神比较紧张,比如生气、被批评的时候,也容易尿裤子。"

而病理性原因,主要考虑幼儿出现泌尿系统感染。如患膀胱炎、尿道炎的孩子易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症状。另外,患有糖尿病的孩子也有尿频现象,如果长时间乘坐地铁,有可能会出现憋不住尿的情况。女宝宝如果患有外阴部炎症,也可能憋不住尿。

而幼儿如果长时间憋尿,对膀胱的肌肉、神经有一些影响,甚至造成膀胱损伤,长时间憋尿也会引起泌尿系统感染。刘霞建议,带幼儿乘坐交通工具的家长,可以在乘车之前带孩子上厕所,或者准备好尿不湿、可换的衣裤。

小孩子不明白文明卫生的含义

但带小孩子的大人不可能不知道

随地大小便是不对的

出门时家长就应该想到

应对孩子需要方便的需求

公共场合的文明卫生

需要家长以身作则

也需要从小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