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坠楼案,新加坡警方首次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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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在新加坡坠楼一案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昨天(5月31日),新加坡警方针对在网上传闻的说法发声了!

新加坡警方要求迅速火化?

有爆料者曾表示“新加坡警方催促死者父亲在抵达新加坡后立马认领尸体,并将其火化。”
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日的发文反驳了这一点,并未要求家属在验尸前将李某轩迅速火化,而是死者父亲为能在星期日(5月26日)带女儿骨灰回中国而主动要求安排火化。

因此,并不存在警方催促死者父亲立即认尸并火化的说法。

此外,警方明确表示法医在完成所有必要的验尸流程后才允许死者父亲认领女儿的遗体。验尸程序完成后,警方当天即告知死者父亲,后者表示理解并未提出任何质疑。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某也再次澄清了,遗体确实在火化前进行了验尸,只不过自己还在等验尸报告。再一次强调在认领尸体与火化遗体的过程,警方从始至终都是按照程序所进行而死者的后续则全全由死者父亲所操办,爆料者的指控并不属实。

在之前的报道中,“新加坡眼”便回应了此案件需有的严谨性与爆料者面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女留学生新加坡坠楼后续——网传女儿被家暴,父亲警告造谣者

这些信息的空缺在最新进展的发布得到了一定填补。

死者父亲提出调看监控被拒绝?

爆料者曾质疑警方不让死者父亲调看监控。

警方在最近的发布中指出,死者父亲于星期四(5月30日)在朋友的陪同下与警方会面,期间警方将初步调查的所有发现展示给了死者父亲,包括事发现场的闭路电视录像。

虽然警方初步调查排除他杀,但死者父亲指出女儿去世时手握现金,认为死因有疑。在现场视频录像的佐证下,他才确定女儿当时手握糖果而非现金。他为造成的误会道歉并澄清。

死者父亲也在最近一次的媒体访问中表示,自己查看过公寓楼的监控等视频,确认女儿是自身一人离开了住家,走进了邻里公寓,从17楼一跃而下的,整个过程并未有第二人出现。

死者父亲在观看完后指出,单凭女儿在监控中的走路之态,并非像服用了药物,但希望验尸报告能尽快出炉,让真相水落石出。

警方暂不归还死者贵重物品?

爆料者质疑暂不归还死者的一些物品 ,对于死者的其余的贵重物品何去何从,依旧下落不明。


死者父亲在接受媒体最新的采访时表示,警方在他到达新加坡前已经对女儿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当天能找到的物品都已被警方带回去登记,并承诺结案时归还。

然而,死者父亲与死者在新加坡的监护人在之后的现场查找时却发现,李某轩大量物品不翼而飞,并在昨日与警方沟通时候,把不见的物品照片提供给了警方。

关于这点质疑,“新加坡眼”分析,在新加坡,警方查案是肯定不会让任何人调看任何东西的。换句话说,查案是警方的工作,不会让其他人参与或旁观,包括受害人亲属。

至于死者的这些物品为何要“以后返还”,很可能是这些物品当中可能存在一些蛛丝马迹,所以不会在这个时候把这些东西交出去。

哪些蛛丝马迹?比如死者与同学的通话记录、死者与亲属的通话记录等等。

顺便科普一下。你说警方不让家属调看监控,难道警方不给家属和死者一个交代吗?

按新加坡的司法程序,警方先做调查,调查有进展之后,如果有证据显示怀疑谋杀,抓到了嫌疑人,那么,就会报给总检察署,由总检察署来判断是否有足够证据提控。

如果总检察署认为有足够证据,那么就会把嫌犯告上法庭。在庭审中,案子的详情和各种证据才会公之于世。在庭审之前,警方和检方掌握的任何证据都不会向受害者家属沟通的。

李某轩坠楼案无疑是件令人惋惜的事件,大家希望能尽快破案的心情也情有可原。但因事件重大和案件中的重重疑点,更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严谨态度,避免听风就是雨。

睡觉不打呼噜 发表评论于
典型精神障碍自杀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明显中国人的法制观念和新加坡的差距太大。
仟仟 发表评论于
不应该责备女孩男友,人家只和女孩交往了一年左右,不知双方感情有多深,毕竟还是外人,对女孩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从这个父亲的言行作为来看,是真渣。
kker 发表评论于
女孩妈妈是否也生前被家暴,这种男人应该被惩罚
雨前龙井 发表评论于
简中新闻包括微博就是充斥着胡说八道
过路人_2016 发表评论于
这个爹就是个渣,逼死自己女儿还要满世界咬别人
还是老李 发表评论于
看来事主女孩对她这个男友根本没有太多感情,更没有形成依靠,否则应该不致轻生。

这个父亲也非常不负责任,在母亡的情况下,父亲应该陪伴在女儿身边,而不是把teenager往外国一扔了事。

这两个男的是事件的中心。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既然全程都有监控视频,那就不要浪费警力了,这个父亲自己去反思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