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料到,自己花6000余万买到的土地居然是违法的,此后历经漫长的10余年维权之路,至今依然未果。
赴黔买地:
考察途中车子坏了抵达时已近天黑,花6000余万买下地块
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张女士,曾系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今年4月8日,她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称,2012年10月份,有人介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有一家公司要出售87余亩土地,接下来有一天她和同事蓝先生等人开车前往现场考察,打算买来搞开发。
“那块地位于镇远县羊坪镇燕子岩村,当天行驶途中车子轮胎坏了,维修后抵达现场时天都快黑了。”张女士回忆说,随即他们分头行动,她去附近楼盘咨询售价,蓝先生等人则去考察那块地。
“当时售楼部工作人员称价格是3600元/平方米,他们考察土地后认为还可以,同时得知该地块已经办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被抵押给了银行。”张女士说,经过多次洽谈,她最终花6000多万以股权转让形式从该公司雷某等人手中将该地块盘了下来,“合同上载明的容积率是2.5。”
追查真相:
对住建局函件上的容积率起疑心,调查发现已上当受骗
张女士说,合同签订后他们陆续支付对方费用,后来想将容积率调至3.5,“没想到就因为这件事,我们竟然发现了事情真相。”
2013年10月17日,镇远县住建局给当时的县国土局发函称,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完善了相关程序,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容积率由2.0调至3.5,要求按规定追缴提高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
张女士出示的盖有镇远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显示,这笔费用他们曾分3次共支付了近2000万元。
然而,镇远县住建局的该函件却让张女士起了疑心,上面提到的容积率2.0与当初他们与雷某签订的合同上载明的2.5相差0.5,于是他们决定深入调查。
张女士说,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那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竟然是无效的,这让他们感到上当受骗,而此时他们已支付了一半的土地款,还欠雷某等人3000多万,加上已经支付的那笔土地出让金,损失逾8000万元。
发现事情真相后,张女士开始向贵州各级部门反映并四处维权,要求退还该笔巨款。
官方调查:
两单位查实镇远县政府违规颁证,被指无效要求撤销
知情人士称,当时的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接到张女士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
该局调查后回应称,1997年至1998年间,镇远县政府在没有报请贵州省政府批准情况下就“征用”那87余亩集体土地,
并为雷某的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在没有经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将该证交给雷某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0年4月,镇远县国土资源局与该公司补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给其办理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直到2012年6月,镇远县政府组织用地报件,为该公司项目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获贵州省政府批准,至此该涉事土地才成为合法的国有建设用地,“据此可以认定,该涉事土地在此之前仍属于集体土地,镇远县政府在此之前为涉事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均为无效证件。”
该回应同时还称,即便如此,2013年4月,镇远县政府仍然未按法定程序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直接为该公司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与此同时,黔东南州政府对此事亦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镇远县的该土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给镇远县政府发函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该州招商引资环境,责令该县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整改,自行纠正存在的错误行政行为,要求立即撤销为涉事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收回该涉事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与涉事土地相关事宜依法妥善处理,尽快消除矛盾隐患,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请示缓撤:
镇远县政府称如果撤证将造成逾8000万国有资产流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当初曾参与处理过此事的镇远县原副县长谭某,但他未接受采访,称自己已到县政协工作。
然而,2018年7月,镇远县政府给州政府的一份关于暂缓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请示载明,如果立即撤销存在法律风险、社会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镇远县政府称,贵州省高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涉事土地的该证已被查封,查封价值为2396万元,“我县如果未经省高院同意擅自撤销被查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将承担2396万元的赔偿责任。”
同时还称,当时张女士等已实际支付了股权转让金3011万元,此事已得到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有效,现如果撤销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张女士等很可能会要求雷某等人退还已支付的那笔股权转让金,尚欠的转让金也会因涉事土地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撤销得不到履行,这将使雷某等人利益受到重大损害。
此外还称,如果撤销该证会导致该县可能承担退还或赔偿款逾8000万元,其中包括因调整容积率张女士补交的那笔土地出让金以及他们与雷某等人的股权转让金及相应利息等损失,定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支付一半土地款后,雷某起诉要求支付余款,他们又支付了近1000万元,至今总共支付了4000多万,当时尚欠大约2000万。
雷某则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与张女士之间签订的那份合同真实有效,对那笔大约2000万的欠款,法院执行时将那块地划出一部分用来抵债,至今他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已全部厘清。
撤证追责: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给州政府发函要求“撤证追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获悉,2019年6月27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给黔东南州政府发了一份“关于及时处理镇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违规颁证问题的函”,称同年6月初,该厅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赴镇远县调查核实。
经核查,镇远县那块土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未经土地价格评估、未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镇远县政府就直接违法违规为雷某的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之后,镇远县政府又多次违法违规为该涉事土地变更土地用途,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让雷某的公司能够抵押融资,原镇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14日又违规与该公司“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再次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该函要求立即撤销镇远县政府自1997年以来违法违规为该公司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解除那份违规补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那87余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时解决因镇远县政府违法违规为该公司颁发一系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引发的相关问题。
该函同时要求对涉嫌违法违规为该公司颁证、换证、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等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6年进展:
购地款和补缴款一直未退,土地证至今没有被撤销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发函至今将近6年,此事处理进展如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厅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相关人士,未果。
镇远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士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一直没有被撤销,“具体原因我不清楚。”言及追责问题,该人士称不知道。
张女士告诉记者,该证多年来一直没有被撤销,当初他们买地款和补缴的那近2000万至今没有退还,10多年来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费尽周折四处维权,把美好青春浪费在奔波处理这件事上了。”
有知情人士称,2025年3月7日上午,镇远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重庆找到张女士等人,表示争取在今年年底前找人将那块地买走,从而彻底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