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强先生还是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原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派驻汉中分院的经理,他在这里已勤恳工作了18年,却因“未服从工作异地调动”,正与单位协商办理离职手续时,接到了被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这令他难以接受。
皆因调令?——
因家庭原因不愿调其他省份,
被免除汉中职务调往西安
强先生认为,这一切的发生源于单位的调令。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4年11月下旬。单位领导约谈他,要调他到千里之外的青海或是内蒙古开拓新市场,“我的家在汉中,下有两个孩子,上有患病的老母亲,我再三考虑,认为自己无法前往,这是我从业以来第一次向单位说出拒绝的话。”强先生说,“当时单位纪委的周书记说,这不仅是跟我沟通,也是公司开会已经决定的事情,算是通知我。如果去不了,让我再去跟公司的俞总沟通。”强先生随后便从汉中赶往西安找单位的一把手沟通。
要说沟通没结果吧,但从随后下发的任命文件来看,好像又有点结果。强先生提供的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的任免文件显示,2024年12月3日“免去强先生汉中分院经理职务,另有任用”。2024年12月18日该公司再次下发的任免文件中,强先生被任命为地灾防治施工公司总工。强先生说,这个工作的地点在西安,任命下达后,公司就要求他腾让汉中分院的办公室,“即便我强调劳动合同里约定我的工作地点是汉中,也于事无补。”
突被解聘——
自己正与公司谈离职事宜,
被公司“先发制人”以旷工为由解聘
强先生说,自己腾出了汉中办公室,他也想服从公司的安排,想想从汉中到西安也不算远,也有高铁,可想到母亲高血糖、心脏病,并且刚做完腰椎滑脱手术,还有叛逆期的大儿子,以及嗷嗷待哺的小儿子,“如果我每周回来一趟,平日里照顾他们的重担就全落到了妻子身上……”强先生说,他也把这些情况跟公司领导反映了,还是不能如愿。
无奈之下,2月17日,强先生来到西安向公司提出离职,“那天领导很生气,让我直接写离职申请走人。可是离职就要谈这些年欠我的项目承揽奖以及绩效工资,得谈清楚才能办手续。”强先生说,但那天他说出离职的话后,公司就将他的网上办公系统从后台取消权限,再登不上。
2月24日,他到公司又沟通了一次离职事宜。然而,到2月28日被通知到公司再谈时,他吃惊接到解聘通知,“一是如何结算拖欠我的项目承揽奖以及绩效奖,说了一堆反正就是离职拿不到钱,二是给了我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旷工10天。”
记者从这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得知,该公司认为:“强先生自2025年2月17日至2月28日一直未到岗工作,旷工10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决定即日起与强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回应——
他不写离职申请又不到岗,
不解除劳动关系如何管理他人?
也就是2月28日这天,强先生被所有业务群清退。“你说你因为啥解聘我也行,不吭不哈的在每个群里把我踢出去,让别人以为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强先生很气愤,他认为自己的离开不该是这样的,为此,他向省国资委反映此事。
3月13日上午,省国资委工作人员将强先生和其公司相关负责人叫到一起了解情况,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当天中午,在省国资委信访接待室楼下,记者遇到了前来参与调解的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孙某某。就旷工被解聘一事,强先生现场询问孙主任几个问题:公司封了自己的办公系统,让他如何履行请假手续?孙主任说,是强先生明确表示要离职不来了,公司才封的办公系统;对于“强先生正在谈离职相关事宜,为何会以旷工为由解聘?”孙主任称,强先生不写离职申请又不到岗,“全院的人看着,那我们如何管理他人?”
对孙主任的说法,强先生申辩说,“我不写申请是因为我还没谈完公司欠我的钱,这些谈完才能办离职手续啊!”孙主任回应,离职后也能来公司谈。
感到委屈——
“公司欠我10年绩效奖100余万,
这些年用生命打拼事业没料到这样离场……”
强先生说,从2014年至今,他自己核计出公司拖欠他绩效工资和项目承揽奖有100多万元,但公司以收到合同款后再支付为由拒绝当下结清,“合同款是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事情,我作为员工来讲,欠我的是不是在我离职时要给我啊?现在不给我,难道我每年都得盯着他们哪个账要到了,哪个账能结了吗?”
强先生的工作性质,就是常年在地质灾害的抢险一线,哪里发生了滑坡,哪里出现了洪灾,他和他的队友们都要深入灾情一线,去做地质灾害险情的技术支撑工作,“陕西全省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就是安康和汉中,汛期(5-10月)是最忙碌的。在灾害发生后,我们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灾情险情进行调查和排查,划定危险区域,规划撤离路线,制订排险方案……我们的工作是属于高风险的;非汛期,则更多的是进行相对应的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等生产经营活动。”谈到工作,强先生自信骄傲。但他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神色不由黯了下来,他说,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用生命打拼的事业,最后离场会是这样?
强先生在给记者反映情况时,带来了很多他的荣誉证书,记者看到,有他在勉县黄龙垭滑坡险情应急过程中不畏艰险、带头苦干、表现突出,被勉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有他因在城固县桔园镇小北河村崩塌应急排险中的表现,被城固县国土资源局评为先进个人;有他参与佛坪县岳坝草林村崩塌应急排险工作,被佛坪县国土资源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及他被本单位先后评为优秀员工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等等。
强先生说,他拿来这些证书并不是炫耀,而是想告诉记者,他是一个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人,这些证书可以证明他这18年来对工作没有懈怠过,行业内的人对他也都十分认可,可在他提出离职、公司随之也封掉他的网上办公系统之后,却又以旷工为由将他解聘,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律师说法1——
劳动合同上签的工作地点,
若变更需双方同意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首先要谈的是,涉事公司单方提出的变更工作地点、岗位,作为员工强先生是否必须服从。
强先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陕西省汉中市,涉事公司硬是将工作地点汉中市变更为西安市,将岗位汉中分院经理变更为地灾防治施工公司总工。对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足见,涉事公司提出的变更工作地点、岗位,需与强先生协商一致方可执行,换言之,强先生可以不服从,且有权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在汉中工作。
律师说法2——
该公司解聘通知于法无据,
实属无稽之谈违法行为
赵良善表示,因强先生考虑到自身家庭的实际情况,还是不便于到西安工作,换句话说,双方针对工作地点及岗位变更事宜还未达成一致,对此,强先生有理由不到西安工作。
也就是在2月17日,强先生来到西安向涉事公司提出离职,当日,涉事公司就取消了强先生的网上办公系统权限,公司这一行为也足以证实其同意强先生离职,即双方对强先生离职达成合意。然而,时隔10天,涉事公司又以强先生旷工为由开除强先生。
赵良善强调,涉事公司以强先生旷工为由开除强先生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如前所述,双方对强先生离职达成合意后,强先生理所当然不用上班,既然强先生已离职不用来上班,旷工又从何谈起?涉事公司以强先生旷工为由开除强先生更是无稽之谈违法行为。
律师说法3——
绩效工资等奖金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该公司应当在员工离职时结清
赵良善介绍,基于以上剖析,涉事公司以强先生旷工为由开除强先生于法无据,实属违法解雇强先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涉事公司需向强先生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由是观之,结合强先生的工作年限,不难算出强先生的经济补偿金,再结合该公司违法解雇员工的行为,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即为在算出强先生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翻倍,也就是上述所说需向强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为最终赔偿给强先生的金额。
此外,涉事公司有未支付强先生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奖金,是否要在其离职前结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绩效工资等奖金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在离职时结清。
如果涉事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结清绩效工资和项目承揽奖,劳动者可以先与涉事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赵良善提醒,企业切勿动辄挥舞员工旷工的大棒肆意违法解雇员工,啃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然,这就如同回旋镖,最终伤害的还是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