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说“人性”

 ——兼复刘俊民先生
 
施化

谢谢刘俊民先生读完了我的文章《话说“人性”》,作了一些思考,并写了《“人性”别说》一文,妙笔生花地批判了我的文章或者可以说我本人。他的观点可以归作:不同意我对文明的定论;反感我对中华民族人性受损状况的剖析;拒绝东西方文明的融合。并且语气相当激动。

真理是不辩自明的,就好象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人们之所以要辩论,是因为被事物的表象或假象所迷惑,所误导,偏离事物的本质十万八千里远而不自知。我所以要写《二说“人性”》,并非打算与刘先生辩论,只想把自己的观点阐述得更明晰一点,避免被第二个刘先生误解。

关于文明的定义,可以有N种解释,只要不离其宗,都可视为及格。我知道,刘先生虽没有点明,他极为推崇的八十年代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运动”,曾经是时髦过,但很快就被“闷声发大财”的“物质文明”淹掉了。那场文明运动所倡导的“五讲四美三热爱”,虽然没有触到文明的本质,至少还带了点皮毛。

最简单来说,文明就是符合人性规律的生活方式。自然科学的人性规律,包括人的不同生理阶段的天然需求和本能。文明的对立面是野蛮,野蛮是违背人性的。你看,绕了一大圈,还是回到“人性”上来了。

缺少人性又怎么样,还不是照样生存,有人也许会这样说。 “人性”之所以伟大,在于一条底线:一个人如果善待自己,就应同样对待无论血肉肌体思维情感都与自己相同的另一个人。这也就是“善”与“爱”。一个以此为底线的社会,就已经基本确立为理性的社会,公道的社会,文明的社会。

西方人大多相信基督教的“人性之爱”。很普通的平民,都没有受过多少高水平的教育,当他们注意到一件事看来有违人性,就立刻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这是罪恶的”这样的内心裁判,就会共同抵制这件事不让其泛滥以至于“积重难返”。有与没有这个内心裁判,绝然是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先进与否的标志。一旦人们崇尚“人性”理念,“善”与“恶”只有一条标准,那就只是符合或不符合“人性”。凡是尊重人、同情人、关爱人、帮助人的就是善;凡是仇视人、伤害人、压迫人、欺诈人的就是恶。善恶分明,天网恢恢。根本用不着什么主义的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在这种社会中生活,你会感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才会有健全的灵魂和体魄,称得上文明人和现代人。

当然,这个地球上还没有出现完美的社会,一切只能相对而言。 不管你的内心情愿或不情愿,看看事实,眼下的中国社会,与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这种以“人性”为底线的文明是有余还是不足?我一点都没有抹煞中华文明的伟大,甚至还举了“人之初,性本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例来说明。可是睁大眼看看,今天的中国,信奉它的人还多吗?我只想说明,中国人的“人性”,被几千年来的统治者阉割得差不多了。这点刘先生和我的观点相同:“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危害一直没有停止过。

难道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吗:以基督教文明为底蕴的西方社会出现了人权、自由、平等、民主等治国理念,而熟读《资志通鉴》和《二十四史》的那位中国领袖,他的用人如用棋、蔑视任何人的人格和尊严的传统风格,也给后代留下一些治国理念,那就是:专制、权谋、愚民、贱命。任何下一代领导人,如果没有意识到两者的差别,必然还要作同样的重复。如果仅以缩小物质财富方面的差距为目标,将永远是缘木求鱼。

承认这个现实的确很痛苦。但本着科学批判而不是迷信粉饰的精神,做一只浴火的凤凰吧。我呼吁的中华文明的复兴,已经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那就是回归“人性”,那就是“善”与“爱”。也许我们不需要借鉴其他的文明而可以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文明,可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别人已经相对成功了,而我们还在成功的半路上。

2002年11月


附刘俊民:人性别说



近期的“有感而發”專欄刋登了署名“施化”的文章:話説“人性”。作者自稱以其前半生的經歷領悟到,“人性”是中華民族文明復興的唯一法寶。作者究竟經歷了什麽使其如此大徹大悟,讀者不得而知。但作者對“文明”的解釋及其肩負的復興大任則是字字鑿鑿。

作者對“文明”的眞知灼見來自其剝皮工夫。當作者把“文明”的皮剝到底時,發現了“人性”這個核。應該説皮並未剝到底,因爲作者還要繼續剝核的皮。這時,看到了“善”與“愛”兩個字。於是有了作者字典裡的“文明”:文明=人性=+愛。當讀者順着作者的邏輯去驗證“文明”時,卻遇到了麻煩。因爲作者明確指出:“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華文明只配“吃人”二字。從文章的上下文來看,“吃人”不是“人性”,也不是“善”或“愛”。顯然,作者心目中的“文明”不止一個。被作者剝光了皮的那個文明是文明之二,還是文明之三,作者未提,讀者惘然。中華文明旣然被作者稱爲文明之一,就應該符合作者的定義。否則,皮恐是白剝了。

也許作者剝錯了可以再剝。此乃個人私事,讀者干涉不着。但是,作者關於中華文明的議論,卻過於“失去‘人性’”,顯不出一丁點兒的“善”與“愛”。據作者説,道破“吃人”天機的是魯迅先生。且不説魯迅先生有沒有剝過中華文明的皮,但説那一代人先是把文明翻譯成“吃人”,然後再對文明實行“人吃”,造就了一代未被“吃人”的文明吃盡的橫掃中華文明的新人類,從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掃蕩之盛况史無前例,這就“人性”了嗎?而作者面對幾千年外延博大內涵精深的中華文明表現得如此“麻木”、“冷漠”,甚至“仇視”,倒的確讓讀者懷疑是不是作者説的那種被閹割了“人性”的人眞的是種存在。

作者要引領人們“修復人性,回歸文明”。作者是否知道,一個文明的復興,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文明的復興是通過集體無意識中個體默默而有意識地對逝去文明的發現、發掘、展示、繼承與發展的過程。人性的修復是在確定人性尙存的前提下,對受損部分的修復,對失去部分的塡補。怎麽能期待一個看不見人性的人去修復人性呢?怎麽能指望一個抛棄文明的人帶領別人回歸文明呢?

作者自認爲“海外華人責任在先”。可按作者自己的論述,海外華人和“遍及大陸”的華人一樣是“人性衰弱”、與“西方其他族群”無法相比的華人。所謂“責任在先”是要先於大陸華人,因爲作者在海外,所以就離“當今世界文明主流基督敎文明最近”。不要説中華文明的復興和振興過程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已經在其發源地開始了,也不必議論基督敎到底有沒有人性,只需跟着作者的思維走便足以走到作者未必想去的地方。按照作者的邏輯,中國人經過幾千年的人性閹割,人性已幾盡湮滅。即使跑到海外,離什麽文明再近,也是中國祖先的後裔。祖先已沒了人性,後裔便先天地缺失人性。所以,作者意識到自己需要“人性”,於是,便要選擇“人性”。求上帝保佑。問讀者是否也選擇“人性”?別擔心,讀者本已有“人性”。能否稱爲“朋友”?讀者可能會覺得,待作者有了“人性”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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