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黎孝诚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他们同样在这座城市出生、长大,又同样来到这座城市最好的大学读书。她和黎孝诚在同一个系,却比他高一年级。她在大学同班级的同学中是最小的一个,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同班的男生见到她常常会忍不住拍拍她的头,就象对待自己最喜爱的小妹妹,却很难把她当作追求的对象。这样很好,在她完全准备好之前,她并不渴望过早地遭遇爱情。
她一直是个好学生,她很喜欢她所学的生物医学专业。因为有兴趣,大学里的功课对她从来不是负担,她能够在期末考试中轻松地包揽一半课程的第一名。独生女的她被父母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她发现最能令父母开心的就是她考到好成绩,所以她为了他们努力去拿一个又一个的第一名和奖学金。疼爱她的父母坚决不让她浪费时间学烧菜或者打毛衣这类很淑女的东西,其实她从来也没有象个淑女。她好几年来都是留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穿中性款式的衣服,再加上她个头不矮,经常在和室友“勾肩搭背”地回女生宿舍时被管理员阿姨误认为是个“色胆包天”的男孩。她不介意自己这种很不温柔的形象,大学四年来她一直有意无意地回避任何可能擦出火花的机会。她不常接受男生的邀请去迪厅或者酒吧,除非全班性的男女生联谊活动或者广场上献给蚊子的人体盛宴晚会。
她对这个年纪男女生之间产生的微妙感情似乎非常迟钝。一次一个高中同班的男生,后来考上了隔壁那所大学,来到她的宿舍楼下等了好久直到她下课,他说想要请她吃饭。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没空,还要去上自习!”,她笑嘻嘻的说,然后就搂着一个要好的女同学跑上楼了,也不管那个男生当时的脸色可怜得要命。后来听他说,他那时本是想向她表白的,结果被打击得一塌糊涂不说,还吓了一跳,怀疑她有同性恋的倾向。
还有一次,正在上自习的她忽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然后就拿着保温杯去打开水。等她回到自习室,发现她摊在桌上的书本旁多了一盒“康泰克”,没有任何字条留下。她也不坐下,拿起“康泰克” 径直地大步走到后面第三排那个假装正埋头写字的男生旁边。“我不用吃药,还给你!”,她大声地说,惹得其他自习的同学全都向这边好奇地张望,她甚至没说谢谢。搞什么嘛!当人家不知道是你放那里的吗?只是每周有一堂几个系合并的大课一起上而已,和你很熟吗?每天不管在哪间教室自习都能看到你,连几个室友都察觉到有古怪了。看你也不瘦啊,难道是孙猴子身上的毫毛变的?幸好这些话她当时咽了回去,那个医学院男生现在在市医院工作,倘若当时真的那样刺激人家,说不定搞出一个心理变态的恐怖医生呢!
她对收到的情书则是残忍地五马分尸然后焚尸灭迹,就象公安局对待色情刊物一样。不过有一次例外,一个在外地念大学的高中同班男生寄来了一张圣诞卡,信封上是她的名字没错,可卡片上只是写着“我几年来一直都很喜欢你,请你接受我作你的男朋友”的话,没再出现她的名字。她楞是把卡片给人家寄了回去,另外夹了一张纸片写道“你寄出时装错信封了,这张卡片是给别人的,我的在哪儿?”。
直到大四时她被保送留校读研究生,不需要象别人一样埋头苦读准备考研或出国,每天的时间充裕得难以打发,她身上这才开始起了一些变化。也对,女大就要十八变嘛!她开始试着留一点头发,只是到肩膀而已,衣裙上的颜色也多了起来,至于化妆品嘛,还是不必麻烦了。她看到镜中的自己在变化,看到身边注视她的眼神在变化,她喜欢这种感觉。她也开始喜欢男生,她喜欢和他们一起吃饭、一起打球、一起聊天,女生们太容易生气又小器,还是和男生在一起要随便得多。于是很快她就有了很多哥们儿,而且一结交就是整个一寝室的哥们儿,比如216就是。
她其实是在一个很尴尬的场合下认识216寝室的男生的。那天她想趁着暴雨稍歇的时候赶回宿舍去,于是就抄近路从几栋男生宿舍楼后面穿过去。因为那条路在宿舍楼的阴面,她平时不爱走那儿。这时才发现这条路原来很难走,坑坑洼洼的。走到十一栋时,不好,雨又下起来了,她有些慌,讨厌,人家中午才刚洗好澡嘛!她用手遮着头开始跑步前进,没想到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水洼中,左脚顿时崴了一下。
“唉哟!”,她大叫了一声,等反应过来时已经坐在湿湿的泥地上,裙子这下算是完了。她自然是气得要命,不过四下里看看发现周围没有人,心里不禁暗自庆幸。她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一抬头竟发现上面二楼的窗子不知什么时候推开了,一个脑袋正在窗口那里眨着眼睛朝她看。更可气的是,那个脑袋扭过去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就又有一个脑袋探出来,再然后,三、四、五、六,一共六个脑袋挤到了窗口,那是一个寝室的总人口数了。
她从没遇到过如此尴尬的事,加上脚还有点疼,一时间竟然忘了爬起来。六个脑袋还堆在那里看她,双方对峙了一会儿,一个大一点的脑袋终于说话了,“你怎还不爬起来啊?你怎的啦?”。这话一出口,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几个脑袋已经自己先炸开了锅。刚刚说话的脑袋可怜巴巴地被挤在中间,另外的五个脑袋则带着又是羡慕又是佩服的表情看着说话的脑袋开始冲他起哄。一阵善意的哄笑声中,她再也忍不住了,脸憋得通红,忽然“啊”地发出一声拖得长长的大叫,然后迅速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跑掉了。
那么巧,原来那个寝室的男生也是这个系的,九四级,比她晚一级。也奇怪,在那之后她几乎每天都会遇到216的人,系里、自习室里、食堂里、校园里,甚至在公共浴室的门口。尴尬的初次见面反而拉进了她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她一见到他们就会忍不住大笑,倒好象那天摔跤的是他们。她很快就和他们成了很铁的哥们儿,她把去年的笔记、课本、考题找出来借给他们,帮他们找她相熟的教授签推荐信。不需要考研的大四生活平淡松懈,她便常常和他们一起吃火锅、喝啤酒。他们和她变得无话不说,甚至他们在寝室大讲黄色笑话时她闯了进来,也会肆无忌惮地把笑话讲完。他们每次都到市场上买来各种材料再搬到她的寝室吃火锅,他们说如果在男生宿舍吃,会被隔壁几个寝室饿狼一样的男生冲进来抢走食物、还有她。她的几个室友有的去了外校做论文,有的天天回家,反正是清静得很。只是他们常常要爬窗子进来,因为管理员阿姨好生凶悍,幸好她只住二楼。她和他们边吃边聊、边笑边叫,常常在火锅热腾腾的白雾中为了谁的一句笑话无意间和他们紧紧地挤成一团、笑成一团,撞倒了一排的空啤酒瓶。
她有时真的忘了自己是其中唯一的女生。她信任她的这些哥们儿,他们都是些很好的朋友,她不担心他们会侵犯她,她知道即使其中一个人想欺负她,其他人也决不会允许。她并无意选择他们中的一个作为更亲密关系的发展对象,可她也不再象前两年那么迟钝。她最喜欢他们中的三个人:卓、涵、还有楠,而且,她知道他们对她也很有好感。那时黎孝诚还是216寝室中关系和她最疏远的一个,那时她对黎孝诚的估计是“好象有点喜欢我,但是不很肯定”。
她和卓混熟得最早,他倆都喜欢赶在大部队下课前早早地到食堂打好饭,也都喜欢就留在食堂那里吃,所以常会在食堂碰到。慢慢地,她和卓似乎建立了一种默契,进了食堂后眼睛先四下里乱转找着对方的身影,谁到得早就先给俩人占个桌子吃饭。有时一顿饭慢悠悠地吃完了却还没等到卓,她也会感到淡淡的失望。卓是湖南人,挺高也挺帅,是她接触的第一个南方男孩。她有一次笑卓的皮肤比她的还要白净细嫩,卓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竟然当场从书包里翻出了一堆小袋赠品装的“玉兰油抗紫外线润肤露”。“原来你用这个啊!?”,她笑得快把饭喷出来了。“什么嘛!没有没有!这是我同学给商场发赠品拿来的”,他连忙解释说,“我女朋友要我才给了她四袋,这些都是给你留的。你看你面子多大!”。卓有一个女朋友,也是湖南人,是卓的高中同学,现在在北京一所不太有名的大学里读书,偶尔会来找卓,反正从北京到天津乘火车只要一个来小时,方便得很。她并不在乎卓的女朋友,她和卓只是一起吃饭的好哥们儿,她从没对卓有任何过分亲密的举动,卓也从来没有对她有暧昧的表示。
后来,卓生病了,急性肺炎,校卫生室让他转院到市医院,还要住几天的院观察、输液、吃药。卓的室友们就排班轮流给卓送饭,因为医院的病号饭居然比学校食堂的还要难吃。有时他们上午三四节有课,她就自告奋勇地担起去医院送饭的任务。她当然知道卓喜欢吃什么菜,她特意跑到校内的小饭馆,点了蘑菇炒肉和八珍豆腐,加上一小碗米饭一起放在保温盒里,骑着自行车给卓送去。
卓正在病房里无聊得要命,眼巴巴地等着室友来给他送饭、陪他说话。忽然抬头看见她的身影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快,趁热吃!”,她看见卓很开心,他俩好几天没一起吃饭了。“怎么是你来了!?”,卓也特别惊喜,还有点感动,“哇,这么好的菜!还是你比他们都好!就是……没有辣椒,呵呵”。“还想吃辣椒!?”,她叫道,“你是肺病啊!还有啊,烟以后也不许抽了!”。“我女朋友也是这么说,呵呵”,卓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饭,“对了,你吃过了吗?”,卓嚼着豆腐含混不清地问。“早吃过了”,她很高兴地坐在病床上看着他吃。
“哦,我今天下午不用打针,可以偷偷溜回学校,晚上十点前再溜回来”,卓神秘兮兮地偷笑着说。“好啊好啊,那你吃完我们就走”,她也很高兴。“不,吃完了,现在就走!”,卓抹抹嘴巴,“病房里面空气不好,你不要在这儿呆得太久。你先出去等我,我换好衣服就来”。
一会儿,卓从住院部的大门跑了出来,她已经骑在自行车上单腿撑着地等他。“快走快走”,卓催促到,跑了几步后一屁股坐到她的自行车后衣架上。没错,卓坐在后衣架上,她骑车驮着卓。这大概也算是北方独有的一道风景线了,校园里、大街上呼啸而过的一群男女学生中,竟能看见女生骑车后面载着一个男生,这一点恐怕是江南水乡如诗如画的女孩们很难做到的吧。不过,坐在后面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每到一个路口,卓都要提前跳下来,乖乖地跑过人行横道,等逃出警察叔叔的视线后,再从人流中找到她重新跳上她的自行车。有时路上颠簸,卓的手会无意间触到她的腰,他会马上缩回手,而她呢,也就装作没有感觉到。“累不累?”,卓在后面问。“你说呢?”,她笑着反问道,“你那么重!”。“呵呵”,卓傻笑,“晚上请你吃饭”。
可卓晚上没能请她吃饭。后来他们告诉她,那天下午卓的女朋友特地请假从北京跑来看卓,事先并没告诉他,想要给他一个惊喜,下了火车后就直奔医院,结果自然只见到了枕头。没办法女孩只好到学校宿舍来问,可是几个室友居然大眼瞪小眼谁也想不到卓会去了哪里。实在没办法了,好心的涵还安慰人家女孩说,“别担心,卓不会有事的——肯定是和Vivian在一块儿”。
当然,事实也证明了这句话还不如不说。那天他俩回学校后就一直在校园里逛,到荷花池边享受医院里没有的新鲜空气,她不记得那天他俩都聊了些什么,反正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直到楠无意中撞见他们,几乎是用喊的告诉卓,他女朋友正满世界地找他,都快急疯了。卓脸色大变,回头对她说了声“那我先走了”,就救火似的往宿舍的方向冲去了。只剩下楠,眯起眼睛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她,“卓这个花心大萝卜!”,楠装出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狡猾狡猾的。“才不是呢!”,她反驳,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还是“卓不是花心大萝卜”。她懒得跟楠解释,她在担心卓该怎么哄他的女朋友,她能想到卓越描越黑的尴尬样子,毕竟种种迹象都太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她觉得很对不起那个女孩子。
自打那件事后她就很少再跟卓一起吃饭。她有时故意晚些去食堂,也许卓也在有意躲开她吧,总之她不常会在食堂看见卓了。她开始感到有点寂寞,每天的生活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很快,楠和涵就填补了这种寂寞。
楠是个讲话特别好玩的人,只要有楠在,她就会一直笑个不停直到捂着肚子大叫岔气。什么事情一经楠的嘴里说出来都变得很滑稽,哪怕是糗得要命的事也会变得无比轻松。不过有一次例外。那天她去和楠他们几个喝啤酒,吃楠刚从江西老家带来的楠妈妈亲手做的腊肠。等从他们宿舍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就由他们几个送她回去。那天大家喝得都有点高,她头脑还清醒可就是走路有点不大稳了,楠就紧紧跟在她后面准备必要时好搀住她。她一边稀里糊涂地说着笑着一边摇摇晃晃地向前走,走着走着就一脚踩到石子路下面的草地上去了,楠反应挺快一把抓住了她,却反而被她带得倆人一起从坡上滚了下去。
等俩人终于停下来,楠愕然发现自己正把她压在身下,而自己的一只手正结结实实地隔着衣服按在她胸前。楠赶快缩回手,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平时伶牙俐赤的他此刻窘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还好天很黑,他们几个大概没看到这一幕吧,还好她没恼,可能因为酒精的作用反倒大笑起来——也许,她根本就没感觉到吧,楠终于松了一口气。而她还躺在草地上哈哈大笑,楠怎么拉她都拉不起来,直到大家全都笑起来。其实,那么敏感的部位,怎么会没感觉到呢?可她知道楠是无心的,她才不会因为这样就怪楠侵犯她,她也不会费神去想一个女孩应表现出怎样的矜持,她只是服从她的本能反应放声大笑。她后来没再提起那天晚上的事,假装当时喝醉了根本不知道,可是她却发现,从那以后,楠看她的眼神总是怪怪的。
她其实也很喜欢涵,一个长得结结实实的东北小伙子,是216年纪最小的,但还是比她大一岁。对了,她摔跤那天说话的脑袋就是他。涵其实很聪明,他们说涵从不去上高数课,却能在考前只看一天的书就拿九十多分。“涵和你一样聪明”,后来黎孝诚对她说。可涵不太爱说话,加上他玩具熊一样可爱的外表,反而让人觉得他傻乎乎的。
她还记得那次和他们一起去动物园,涵摸出一块饼干想要喂笼子里面的狒狒。铁笼的网子很密涵找不到缺口,只见笼子里的狒狒跑到笼子的一角,急急地向涵挥手,原来那里正好就有一个缺口。涵找到了缺口正要塞进饼干,却见狒狒又若无其事地走开,原来是饲养员正从里面出来。涵赶紧收起饼干,直到饲养员离开才又在狒狒的“指导”下塞进饼干。这一幕精彩的“马戏表演”她从头看到尾,实在忍不住大笑着对涵说,“涵,狒狒都比你聪明!”。涵只是看着她憨憨地笑。于是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聪明的狒狒和愚蠢的涵”的故事。不过,她觉得涵很可爱,一个大男孩那样有爱心地喂动物,还真是不多见。
涵常和楠在一起,凭他俩的外形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绝好的相声褡挡。她有一次在食堂遇到楠和涵,跟他们在一起吃饭,楠煞有介事地拍拍涵的肩对涵说,“旁边那桌有个女生正朝你看”,等涵扭头时楠就非常灵活地夹起涵饭盒中好大一块肉迅速放到自己盘里。涵发现中计后笑着狠狠地用拳头捶着楠,楠就假装求饶,“人家女生又在看你啦,涵,快拿出你最拿手的‘反刍’绝活给人家开开眼”。
涵就是这样,总是被楠捉弄。可她觉得,涵的目光有种奇怪的穿透性,似乎能看透她的心思。涵总是笑眯眯地看着她,涵的眼睛格外清澈明亮,好象会说话。每次和涵讲话,她最多只能坚持和他对视几秒钟,然后就得装作看看别处,暂时躲开涵逼人的视线。她和涵单独在一起时总是有些心慌,有时还会脸红,甚至词不达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紧张,不过,涵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她和涵之间也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她和黎孝诚的开始似乎是由抽签决定的。大三下学期有每周长达两天的生化大实验课,他们全班要被分成很多个小组,每个组由一个大四学生带实验和改实验报告。为了绝对公平,全班同学一起抽签决定如何分组。她很希望他们中有人能够来到她负责带的实验组,这样她的生活将有很多欢乐,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更期待他们中的哪一个。结果,真的有一个216的成员抽到她的组,却是和她最不相熟的黎孝诚。后来,黎孝诚告诉她,当时其他几个人都很嫉妒,楠还曾经提出和他交换实验室,可是他没有同意,因为,他那时也已经喜欢上她。
很久以后,回忆当年的邂逅,
也许那时,正是她和爱情约好的时候,
他抽中了爱的请柬,而这便已足够,
只是幸与不幸,却谁也料不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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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闪烁着生活影子的杜撰,请勿对号入座,谢谢。 ——与子成说(文学城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