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写初恋写得太多,那个负心的男人,我应该不留恋和他在一起的一切,应该挥挥手就把他赶走。而最好的朋友却对我说,我写他写的实在是不够。年少的时候在一起,她目睹我和他的一切,曾经的温存和心痛不能跃然我的纸上。
我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写那个叫宇的男人,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可总是在写作的时候过于的公式化,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愿。唯一的一封长信,《98年的绝交信》,里面阐述的种种种种,都是过于个人化的格调,没有多少人理解其中的意义。我们曾经做过的事情,曾经经历过的爱情,没有在历经千山万水后磨灭,却也是有对我太深太重的意义,以至于每次我只能描写零散的一段。
好朋友对我说,她记得我带着她壮胆,去和宇做分手告白,在一家肯德鸡店里。她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着我和他争吵,然后我狠命打翻手边的可乐,冰块散落一地。他在众目睽睽下离开了我,我的眼泪如泉涌。她告诉我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竟然已经忘记了事情的过程,也许有过,却像梦境一样那么不真实。
我不会再做这样戏剧化的事情,不会在公众场合哪怕是大声呵斥一个人。而那个时候,却是那么的大胆和年轻。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走着自己想走的路。
有人喜欢我的笔调,说看我的文章就像在看自己。我很难过,真的。我最怕的就是看到痴情的女子,因为我已经失去了这样的勇气。初恋之后的五年,我逼迫自己成为一个不再为任何男人掏心掏肺的女子。走到今天,我只能说虽然有种种感情的牵绊,却再也不可能有当初为他生为他死的信念。所以,有人开始这样评论我,说我是一个对感情决绝的女子。
我每年都寄照片给他,隔着大西洋。他却总是失约,所以我没有他的任何痕迹。这样不好,也许这样的不好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变的更完美更高大,直到我一直重申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英俊的男人。我的照片在他的信箱里保留着,他看过之后对我说,你现在是一个大女人了。我知道,我老了,已经失去了十三岁到十八岁的纯真了。我说那是因为你,你让我以最快的速度老去。像那年的秋天,你给了我从女孩变成女人的过程。他听过之后说了多少年中的第一次“对不起”。我听着突然开始悲伤,是怎样漫长的岁月让这个傲慢的男人改变了说话的方式。
我记得每次吵架我们都是以我认错的方式结束。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爱他给他一切,只要他快乐,所有的错误都可以是我的。每次道歉之后,我都很高兴,因为他不再生气。那年秋天在我从女孩变成女人之后,我写了一封短信给他。虽然已经忘记了信的内容,却仍旧记得信里的字体是我为了他练了一个星期才练就的,信封上用美术钢笔大大的写上他的名字,字是那么好看。清早5点,偷偷塞进他的信箱,被邻居大伯看到。老人家大声呵斥我偷别人的信件,我对他说轻一点,就溜走了。在被当作是偷信贼后,我竟然依旧是那么高兴。
我深深知道自己是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浪漫情怀了,现在的浪漫已经被物质化,而一颗钻石或许也不能让我再得到那个时候那样曼妙的感觉。
在得到他结婚的消息后,我消沉了很久,也的确是再也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寄过一张照片。我不想在感情上打搅他。对于他,我还是残留着小女孩的想法的,只要他快乐,什么都好。这一点,无论谁都无法改变。那是从十三岁开始的梦想,没有得到,所以永远最好。
这段初恋,只是我一个人的。在我之前,他牵过他人的手;在我之后,也没有青黄不接的时候。所以他说,以后我们会在上海再次遇见。而我,没有期望。反倒是永远的不再相见会让我心存感激。让他在我心中永远像二十岁那样年轻。到我八十岁的时候,还可以叨念,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英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