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部分市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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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前提要: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涉及立法的程序问题,还有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还包括征管手段的相适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今年看来不会有大的动作,因为个人所得税的修改没有被列入今年全国人大法律修改的计划之中。   本刊记者 张学庆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今年税务部门会在哪些方面有实质性的改革进展呢?记者获悉,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仍然强调“征管优先”的原则,在税制上不会有大的改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主要是“建立四项制度、强化三个管理、加快一个建设”,即,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强化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加快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   今年税务部门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征管力度,继续做好对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的征收管理。   记者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问题,采访了两位专家。   税负水平偏高   理财周刊: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分类对个人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陈双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从1994年就开始谈论个人所得税改革,但10年来仍然没有多大改变,这说明改革的艰难。从分类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转变,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应该是分类比较好。英国是实行分类征收的,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的税率是不一样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分类的做法是比较合理的,不同来源的收入应纳所得税额是不同的。比如,你是打工的,那拿到手的收入是净收入,而劳务收入,是自己做老板,有各种开销,要有成本费用,所以得到的收入不是净收入。我认为,收入来源的性质不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进行分类对待。从个人来说,当然是税负越轻越好。   理财周刊:与国际先进国家相比,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   陈双荣:税负水平的高低不能一概而论,中国实行累进税率,看起来比较繁琐。从国际水平看,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平均水平是偏高的,特别是工薪收入部分的税率偏高,最高要达到45%。而相对来说,利息、股息的收入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这属正常水平。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中大部分是工薪阶层,他们的税负平均水平较高,个人投资所得到的股息收入只有20%的税率,这样的税负有点不公平。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应该进行分类征收。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否要分类,没有合理和不合理的说法,最终还是要看税率的高低。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是实行统一税率的。   个税改革难在何处   理财周刊:在征管方式上会有什么变化吗?   陈双荣:在征管方面,如果按照分类和综合相结合征收的话,就要实行按年报税的方式,而不是像现在按月征税。但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所以这就决定了要以“按月预报、按年结算”的方式进行。说得通俗一些,就是国家和你到年底结算,有些项目可以合起来计算,有些项目可以有抵扣,实行“多退少补”。这套做法在理论上是最好的,但真正实行起来可能有不少困难。首先,中国劳动力人口庞大,每个人都要一套报表,即使可能多退100元,也不能缺少或省略任何一个环节,复杂的流程,会给征管部门带来很大压力,而征收成本肯定提高。现在都要讲究经济效益,如果从成本和效益的角度衡量,这样做可能很不合算。   我个人理解,中国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如果参照外国先进国家的做法,其实是很简单,照搬成熟的做法就完全可以了。但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出台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呢,就是可能征收成本过高。美国个人所得税缴纳过程是个很大的工程,要招收很多临时工来帮忙回收表格,可他们征收的金额高,纳税额每年要达1000多万美元。相比而言,中国完全靠个人自行申报还做不到,不仅个人的纳税意识还有待提高,税款征收的电脑网络的建设也需要时间。这就不难理解个税改革的难点所在了。   寻找一个平衡点   理财周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政策。但是否还要考虑其他方面,如,鼓励创业投资等?   陈双荣:全世界各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中都有调节收入差距这样一个目的。征税的目的是要减小贫富差距,但不能打击个人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个人所得税要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个非常重要。像北欧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的甚至超过50%,几乎一半的收入都被征去了,那谁还愿意干?中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时期,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更多的回报,这是非常合理的现象。如果税收政策不是鼓励人们创业致富,而是更多考虑缩小贫富差距,对高收入征收高额税,那么,这将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理财周刊:在税法没有大的改动的前提下,起征点、税率是否可以先作出调整呢?   陈双荣: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经常调整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中国也可以考虑这么做,完全可以借鉴社保基金每年都要根据工资总额的变化作出调整的做法,每年对免税额度(起征点)进行调整。中国经济在增长,大部分人的工薪收入都有所提高,另一方面,物价也在上涨,免税额一直不变,也就意味着缴纳的税额会提高。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不是非要整个体系都改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一些小的改动,在现行税法的基础上,免税额、税率可作调整。建议,工薪部分的税率从5%-45%改为5%-35%。如果是这样的小改,今年要实行也完全是有条件的。如果改革幅度大,今年出台的机会不大。   起征点、税率如何调整   理财周刊:个人所得税改革由分类向分类和综合相结合转变,改革的方向明确,步伐是否也会加快?   白景明(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所谓的从分类征收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意思是,把有些类别综合起来归在一起,执行一个综合后的税率,有些类别仍保留。现在要研究确定新的起征点。由于个人所得税跟群众的利益直接相关,其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涉及到比较多的方面,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在相对稳定时期进行改革。改革要看时机是否适当,条件是否成熟。   理财周刊:事实上,各地都在对费用扣除的范围、标准,做一些调整。那么,这是否说明税法规定的800元起征点标准也要改变?   白景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起征点低、级次多、级距小、边际税率高。800元的起征点偏低了,很显然已不适应我国居民现在的实际收入水平,尤其是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已提高了很多。我个人认为,全国如果划定一个统一的起征点,应该定在1200元。   理财周刊:起征点提高了,税率是否也应作必要调整?   白景明:我国应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阶界,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   当前在中国每月可支配货币收入达到3000至10000元(不包括由单位负担的物质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的工薪群体(不包括资产型收入者和自我就业者),就应划入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收入阶层在全国所占比例并不大,但消费潜力非常大。今后我国住房、汽车、旅游等中高档消费的主体就是这一群体,而3000至5000元区间则是中等收入阶层中的大多数,所以降低这一收入区间的税率是十分必要的。   至于税率的降幅,现在业内的看法也不一致。我个人看法是,从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可合并为一档,税率统一为10%,将2000至5000元区间15%的税率调低到10%,这就体现了国家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倾向。   理财周刊:今年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会有很大进展吗?   白景明: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涉及立法的程序问题,还有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还包括征管手段的相适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今年看来不会有大的动作,因为个人所得税的修改没有被列入今年全国人大法律修改的计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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