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知熠
第四章 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
我们从本章起将讨论爱情产生的所谓渗透理论。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是这个理论的导论部分。
这个渗透理论是笔者多年来对爱情产生之原因的思考结果,也是笔者的人生哲学的一部分。但笔者的人生哲学的其它部分,比如人生之目的论,人生痛苦和苦难的根源以及人生的幸福论等等,在本质上与这个渗透理论是相分离的,尽管也有某种非本质相关的联系。笔者将在其它的地方讨论我的人生哲学。
爱情理论的重要性基于爱情本身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不可否认,爱情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程度是极其高的。有些人把爱情当作他们人生的唯一目的。即使那些没有把爱情当作他们生活的唯一目的的人们,爱情在他们的生活中也仍然占有极端崇高的地位。
我们在前面说过,爱情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其实远超过许多其它的东西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我们人生的最美好的部分往往与爱情有关联。可是,世上却没有一门“爱情学”,也没有专门研究爱情理论的专业群体。
也许有人说,其实我们有一些爱情理论。比如柏拉图的精神恋爱学说,以及弗洛伊德的性升华理论等等,但这些理论对解释爱情这样一个目的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它们在本质上不能解释人类爱情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将在后面专门考察其它的一些爱情理论和观点,包括一些最近提出的理论,如所谓的爱情三角形理论,以利于读者和这里的渗透理论相比较。
笔者曾在多年前问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一个关于爱情的可接受的理论呢?这样的爱情理论是否存在呢?
其实很多人也考虑过同样的问题。但大多数人的答案是爱情现象过于复杂,我们没办法找到一个爱情理论解释大部分的已知事实。另外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有些人觉得爱情完全是感情冲动的结果,是无法用理智的东西加以考察的。但笔者认为,爱情表面现象的复杂性并不能推论出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没有共同规律性。即使是科学的规律,它所涵盖的现象也是及其复杂的。在发现任何一个科学规律之前,恐怕没有人知道这些表面的现象之间还有任何隐藏的规律性。
另外,虽然我们知道爱情是非理智的,它属于情感的领域。爱情的产生往往不是理智思考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爱情本身是不能研究的,也不意味着爱情的产生是没有原因的。
笔者的这个爱情渗透理论是第一个试图揭开爱情谜团的理论。它将第一次把爱情疯狂的特征和爱情俗世的特征拼凑在一起,用一个统一的东西融合起来。它也是第一个能够解释爱情的很多不同现象的理论体系。
读者诸君,如果你想知道这个理论体系是否真的象笔者所“吹嘘”的那样,是对爱情现象的很好的解释,或者你想知道一些困扰你的爱情问题的答案,请你随着笔者的思路,继续读下去。
一
我们在这一章考察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是爱情渗透理论的导论部分。
什么是“群体基础”?很遗憾,这是郭知熠先生所“杜撰”的一个概念。笔者还会在后面引进其它的一些新概念。但不用担心,这些概念都是极易于了解的。
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是指什么呢?它是与爱情产生的个体基础相对的。或者说,它所涉及的是人类作为一个群体的爱情基础,而不是你我个体的爱情产生的基础。比如说,我们如果考察为什么贾宝玉会爱上林妹妹,或者林妹妹为什么会爱上贾宝玉,这就不属于群体基础的范畴,因为它只涉及到两个个体。
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就是说,如果离开了作为基础的这些元素,人类的爱情现象根本就不存在,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这个东西。也就是说,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就是没有它们,人类爱情现象就不存在的那些事物。这些基础是先有的,是存在于你我作为个体之前的。
读者诸君,如果你对这个概念仍感到很困惑,请不要理会它。当你读完我们所列出的爱情产生的三种群体基础,并读完我们关于这三种基础的讨论之后,再读这一部分,你就完全了解这个所谓群体基础的本意了。
二
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有三个。它们分别是:人类的性欲,人类的结合欲,以及人类的婚姻。
人类的性欲是爱情产生的第一个群体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群体基础。我们知道,人类的性欲担负着双重的目的:一个是人类的世代繁衍,一个是人类的极度快感体验。笔者曾在一篇《论性欲》的文章中,提到过人类的快感体验,其实本质上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的生育目的的。但笔者不想由此推论出,人类只有在服务于其生育目的的时候,才允许其性欲的快感体验。因为假如如此,不为生育目的的性交,将是非法的了。这远不是笔者想要认可的结论。
我们试着思考一下:如果人类没有性欲,人类没有世代繁衍的目的,世界上会有一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存在吗?如果没有人类的性欲,世上还有男女之别的必要吗?所以,没有性欲,男女的分别也就变成多余的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自然就不会产生。换句话说,人类的性欲是爱情产生的一个群体基础,而且是爱情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基础。
人类的结合欲是爱情产生的另一个群体基础。所谓结合欲,也是笔者“杜撰”的一个名词,不过,这个名词大概不需要作什么解释,我想每个人都可以望文知义。结合欲是指与他人相结合的欲望,它应该属于人类摆脱孤独的欲望的一部分。
如果仅仅是我们性欲方面的满足,人类其实并不需要爱情,一个人甚至也许不需要另一个人来达到性满足。单纯的性欲满足可以通过手淫的方式而达到,而手淫是一种自我满足的形式。通过手淫,人们照样可以达到性欲的高潮,而不需要异性之间的互相配合。
所以,光有性欲,并不能产生人类的爱情。人类爱情的产生还需要另一个人,还需要非自慰方式的结合欲望,还需要与这个人的相互结合本身,也就是性交。人类的爱情永远不是自爱的结果,它的对象应该是另一个人,另一个为了生殖目的而秉承天意的异性。
在人类的历史和神话中,人类结合的欲望是得到了大量体现的。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提到一个寓言:人本来是有四只手,四条腿的巨人,其力大无穷,使得诸神之王宙斯恐惧。于是,宙斯就把人分为两半,使他们分开,借以削弱人的力量。在人被分为两半后,每一半都在不停地寻找他的另一半。他们渴望重新结合在一起。这个寓言是很有影响的,以至于我们把谈恋爱的过程都称为“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在《圣经》中我们也知道女人的来历。女人是上帝在创造了亚当之后,怕他孤独,注意在这里是上帝怕亚当孤独,特地为亚当创造出来的。上帝在亚当睡觉之后,抽取他的一根肋骨制成了女人,取名为夏娃。注意在这里上帝创造女人的象征意义。女人本是男人身体的的一部分。自然,男女就会渴望重新融合,重新粘在一起。
由此可见,人类的性欲和结合的欲望都是人类爱情产生的基础。但这两者并不能成为爱情产生的全部基础。人类爱情之所以产生还需要第三个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人类的婚姻制度。
读者诸君,也许你会觉得非常奇怪。一般人都是先有爱情,后有婚姻,似乎爱情应该是婚姻的基础,怎么反而婚姻倒成了爱情产生的基础了呢?其实,这个问题的解答是因为我们所讨论的是爱情的群体基础的缘故。对于个体来说,爱情确实是婚姻的基础,是婚姻的前奏。但对于整个人类,没有婚姻制度就不可能有人类的爱情现象。人类的婚姻制度保证了人类爱情的产生。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或者一妻多夫制),人类必然处于杂交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类对性交不会有丝毫的限制,人们的性满足就象某些动物的性满足一样,完全是自发的和随意的。在这种群婚式的社会里,两性相悦仅仅是生理上的相悦,身体上的接触。而一个人的性行为在一个方向的受阻可以在其它的方向得到补偿。因此,性的饥渴状态是不存在的。可以说,因为经常的性接触,性器官的公开裸露,原始人对异性的神秘感以及隐秘的性向往就会顿然消失。现代社会中有“恋物癖”的人收集异性的特定物体例如手帕,手套,以及三角裤等等,并感受到强烈的性欲望的状况在群交的社会里是难于想象的。
正因为如此,如果人类没有婚姻制度,人类对异性的神秘感就会消失。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私有制(在笔者看来,私有制和人类的婚姻制度应该是几乎同时发生的),人类完全没有所属观念。爱情赖于产生的所属感和神秘感都不会存在,唯一性也因为没有所属感而无法产生,因此,人类的爱情决不会产生。
三
在人类爱情产生的三种群体基础中,性欲和结合的欲望是人类所无法改变的,它是人类的自然属性。性欲是产生于我们身体的一种渴望,这种渴望是我们身体内的某种物质分泌的结果。性欲的满足是这种物质的释放。而与人相结合的欲望,这也是一种人类自然的天性。在笔者看来,这种自然的天性也正是为了完整人类的性欲而预设的。但它与人类的性欲仍然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我们把性欲和结合欲分开来,而不是由性欲推出结合欲的存在,更不是由结合欲推出性欲的存在。我们在后面将看到,这种分开不仅是表面的,而且还是本质的,它是我们解释同性恋这样一种畸形现象所遵循的主要理由。
人类的婚姻制度有不同的形式,比如一夫一妻,一夫多妻,甚至在少数地区,还有一妻多夫制度。笔者以为,这些不同的婚姻制度对人类爱情的产生是有不同影响的。一般来说,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制度所导出的爱情最强,而且对男女双方来说,也是最公平的。
人类的婚姻制度是人类的社会属性。它与人类的自然属性不同,它是可以通过社会运动而加以改变的。如果我们需要影响整个社会的爱情心理,从长远来说,可以通过人类婚姻制度的改革来实现。比如说,曾经使无数少男少女感动得流泪的宝林之爱,在今后的社会中就不会存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相爱在现代社会中构成乱伦。贾宝玉和林黛玉是表兄妹,而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现代是不允许的。这种乱伦关系使得现代的“贾宝玉”怎么也无法爱上现代的“林黛玉”,就象兄妹之间无法相爱一样。
正是由于爱情产生的这三大群体基础,无论是自然的基础,还是社会的基础,人类的爱情现象才得以存在。我们每一个人才有对爱情的渴望,才有对爱情的憧憬,才有了某些无法言说而又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我把我们每一个人对爱情渴望的总集合,包括那些无法言说而又实实在在的东西,称之为个体的爱情之虚拟框架。我们在讨论爱情的渗透理论时还需要考察这个爱情之虚拟框架。
这一节主要解决了人类作为群体而言,爱情何以可能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还需要解决作为个体而言,爱情何以可能这样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
原载于《华夏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