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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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外一篇)

今年刚开春,我就得了个开门红。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爸妈还没有回家。我独自一个人,系上围裙,哼着歌儿,开始做菜。我把肉切成丝,胡萝卜斜着切成片。。。

“啊呀!”胡萝卜突然一滚,我的左手中指感觉一热,白色的切板立即红了一大块。我本能地用右手握紧中指,不知道受伤程度。过了一会儿,我轻轻松开右手,整个手掌都是血。中指的血还在冒。我抓起手边的纸巾,继续压迫了好一会儿。觉得血流能控制了,我才开始打开察看。中指的指甲从侧边中间切下了一大半,指头切开,指甲和指头都还连着,应该没有伤到骨头。嘿,中指最长,这下倒霉了。枪打出头鸟啊。

我觉得还算幸运,起码还都完整,只是切口超过了指头的一半。我很不方便地包扎了一下,继续干活。我想,中指平时没有什么用,也许不大会影响我的生活吧。

我错了。晚上想练琴,打开琴盖我又放下了。不行啊,不用中指那是什么调子!我就去洗澡。为了不让水流进去,我一直举着中指,跟骂人似的。我平时没有这个动作的。更糟糕的是第二天上午有个考试。限时的那种,没有中指,CDE3四个键就只好让其他指头代敲。这严重影响了我的速度。

一段时间后,肉很快愈合了,可是指甲却要花更长的时间长满。好在切掉的那部分指甲也基本长回了肉里。但是,那翘开的指甲老是找我的麻烦。星期一的下午,为了练舞,我必须把头发盘起来。这个动作每周只有两次,所以老是忘了我那伤指甲。一不小心,发髻的网线就卡了进去,一股钻心的痛,眼泪都要出来了。可我老是忘记,下次盘头时,又卡了进去,把指甲和指头拉开了,血又流了出来。

我气坏了,心想,这个指甲的前半部是保不住了,反而坏事,留着又有何用?不如弃之。我拿起剪刀,一狠心,把那一半指甲就剪掉了。红红的指头露出了肉,渗着血。当然现在已经长好了。

母亲说过,女孩子,可以柔,但不可以弱。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喜欢。你的名字有意思。中央电视台?点你的名字,还没有小屋。
cctv1234 发表评论于
lovely story, beautiful words... bles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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