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他的胃

女大当嫁。洛杉矶这个浮华的欲望之都并不适合寻找结婚伴侣。姑且死马当做活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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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相信通过他的胃征服他的心。和大家分享几个家常小菜:

留他过夜,第二天早晨给他做continental breakfast,coffee and grape juice, 现烤的corn muffin, served on the balcony。良晨美景,那良人极为impressed。

他喜欢海鲜,这日的seafood dinner 包括Manila Clam, Dungeness Crab, Killer Shrimp. Killer Shrimp Soup是抄袭当地一家海鲜馆的做法,自制的一种意大利风味的浓汤。

某日他点名要Blackened Salmon,我一直不肯做因为觉得油太大,不过偶而为之也可以。所以给他做Cajun Blackened Salmon, 外加韩式生蚝豆腐泡菜汤。开胃小菜是买现成的,佐以Sparkling Cider. 工作日晚上不喝酒。

 这一个帖子放不下甜点了,以后再贴,

一个上海人 发表评论于
一气读完大作,有趣. 与其说是姜太公钓鱼, 不如说是与鱼同乐. 不知不觉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晃到岸上了; 不过如果岸上没了空气, 没了水, 只有晒死人的太阳, 那还不如呆在水里. 我一直相信生活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每个人都会有, 就是看你看的到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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