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真人也!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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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入地小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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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姐姐,“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充满了自然美,处世得体大方“待人”“极好”虽然开始还曾被黛玉误会,然而随着互剖金兰语,终于成了一对知心挚友。既然素来聪明多心的黛玉都消除了疑心,为什么还会有人认为她“心里藏奸”呢?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一个人虽然道理纯厚,行为诚实,但还是不能被他人所了解;即使不和别人争夺名利,也未必为人所了解。”庄子的这段话确实说明了宝钗的尴尬处境,可谓她的知心人。宝钗按照封建传统观念以修身,“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选自《礼记》)。虽然达不到圣人的地步,却也颇有小成,所以人皆信之(黛玉、湘云、岫烟等),人皆敬之,她的表现没有不让人欢欣的(这里的“人”指的是红楼中的人物,而非众网友),为什么还要受到如此多的诟病呢?

    按照庄子的理论宝姐姐可以称之为真人,她性格坚定不显得有棱角,胸怀宽广而不浮华;她和蔼宽厚的让人可亲可爱;她精神宽广不可限量;沉默不语时好像自我封闭了一样。她“以礼仪为羽翼”,顺应世俗行事(对长辈及众人皆厚);“以智慧适应时变”,不得已而随机应变(滴翠亭一案);以“道德为依据”行事遵循天道(生死观及避嫌诸事)。她是“真人”,世俗中的“真人”。

    曹公赋予了她“安分随时”的性格,行事似有些被动,“万缕千丝终不改,任它随聚随分”,无为而为。庄子主张“一宅而寓于不得已则几矣”,也就是处理任何事情都寄托于不得已,所以滴翠亭金蝉之计,受托协理荣国府,避嫌搬出大观园皆出于不得已,这就是顺应万物的变化,是“真”的表现。宝钗在尤三姐、柳湘莲事后有句话颇具玩味,“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日妈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她相信这是命定的,是天意的安排,注意“也只好由他罢了”中这个他字指的是“天”而非“人”,她认为一切都应遵从天行事。正是庄子所言“安排而去化”,听任自然的安排而顺应变化。庄子说:“天地给我以形体,用生使我劳苦,用衰老使我清闲,用死使我安息。因此,如果以生为乐,也应该以死为善。”死生是自然规律,如同日月的变化,季节的变迁,是人力无法改变的,所以应该遵从这以规律。子女对于父母之命,必须遵从,那是孝,而天地对于人来说,无异于父母,它赐予人生死,人们就必须服从,这也是孝。所以庄子在他妻子死后“鼓盆而歌”就是这个道理。行事遵循天道,宝钗早已领悟了!

    宝钗对任何人没有偏见,即使是贾环,“宝钗素日看她亦如宝玉,并无他意”。薛蟠带回的礼物,宝钗也没有落了贾环。脂砚评价说“宝卿待人接物,不疏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亦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我认为她遵从着庄子的理念,对谁都没有偏心,超然的,没有偏私。然而宝姐姐毕竟是人不是神,她没有达到庄子“万物齐一”境界,她送的礼物“只有黛玉的比别人不同,且又加厚一倍”,她对林妹妹确实是真心喜欢,曾又人说,只看到黛玉对宝钗好,而未看到宝钗对黛玉好,真不能让人理解。

    “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这就是庄子所云“以深为本”以深藏为根本;她做事遵循天道,她”重要一色从实守分为主“自己该省就省了”(57回),正是老庄所云“以约为纪”以俭约为纲纪。她劝岫烟道:“她尖刻让她们去尖刻,很听不过了,各人走开”她这么劝人,也事这么作的,她凡事大多容忍,深知“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常宽容待物,不侵削别人,达到了顶点,她立身行事从容不迫,协理大观园有条不紊。

    所以,在红楼中,宝钗确实是在按照部分庄子的思想作为指导准则,不禁替老庄叹一句:宝钗乎,红楼之博大真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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