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简介-11(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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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成书于明朝初年。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元朝灭亡,朱元璋下令编修《元史》。   洪武二年,以宋濂、王为裁、汪克宽等十六人为纂修,开史局于南京天界寺, 进行编写。从洪武二年二月到八月,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时间,修成顺帝以前各朝的 历史,共一百五十九卷。接着,明朝政府派欧阳佑持等十二人到全国各地征集顺帝 一朝的资料。洪武三年二月重开史局,仍由宋濂、王任总裁,但纂修人员作了大幅 度的调整,这一次纂修共十五人,只有赵埙曾参与第一次工作,其余都是新人。八 月书成,共五十三卷,历时一百四十三天。前后两次修成的文稿经过统一加工,共 二百一十卷,内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两次开局共 历时三百三十一天。   朱元璋在建国之初,立即着手组织《元史》的编纂,而且在很短的期间成书, 主要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的意图是以此来说明元朝的灭亡和明朝的兴起都出于“ 天命”,而他自己则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   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说:“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 亦无如《元史》者。”《元史》问世后,很多学者对它表示了不满,钱大昕则是不 满者中持激烈否定态度的一个。对于《元史》的批评,主要认为它的编纂工作过于 草率,没有认真的融合贯通,基本上都是利用已有的文献资料,略加删削修改而成 。但是,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元史》仍是我们今天了解、研究元代历史的 极其珍贵的文献。它是最早的全面、系统记述元代历史的著作。 明史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 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 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 未能全面开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 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 (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从第一次开馆至最后定稿刊刻,前后经过九 十多年,是官修史书历时最长的一部。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 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 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 虽然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读者并不感到冗长而生厌。 清史稿 《清史稿》,近人赵尔巽主编。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历时十四年修成。先 后参加缩写的有柯劭等一百多人。本书体例一如历代的正史,分为本纪、志、表、 列传四个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本书的编写刊行虽在辛亥革命以后,但由于编写 者大多为清室的遗臣遗民,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朝史,更因为本书成于众人 之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又不认真校对,是以体例不 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赵尔巽在《发刊缀 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   本书记事上起努尔哈赤称帝,下至宣统三年清朝灭亡时为止。其中一些列传还 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后的张勋复辟、溥仪离宫后出走天津、王国维投北京昆明湖自杀 等事件。本书大部分依据《清实录》、《宣统政纪》、《清会典》、《国史列传》 和一些档案资料写成,编者对这些史料汇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使读者能够得到 比较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历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 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本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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