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波 十字坡上的冤魂 且说武松为兄报仇,投案自首,发配孟州,路过张青、孙二娘夫妇的黑店时,演出了一场不打不相识的英雄会。 这样的英雄会是《水浒》中多有的。往往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斗到最后才知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兄弟,咱俩一伙”,照例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意中唱响笑傲江湖曲。这样的场面作者写来舒畅,读者读来也觉侠气满纸,痛快淋漓。后来《水浒》被拍成电视剧,每到这样的情节出现,编导也常常会煞费苦心地为剧情配上气势豪迈的音乐,观众则会于迷醉中为英雄们鼓掌欢呼,庆幸英雄识英雄,艳羡英雄们的快意恩仇。 当此之际,可曾有人想起十字坡上的冤魂?“冤魂”二字绝非危言耸听,书中张青一席话说得明白:“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想来这些客商多半还是以本份生意人居多吧,却糊里糊涂地断送了生命,你说冤是不冤?幼时读书,读至此处好生奇怪,想那武二郎向来是作者安排的除暴安良的血性男儿之典范,当他确认了黑店杀人越货的事实后,怎么却不闻不问毫不怜惜,相反还与张青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起来呢?后来经事既多,渐渐悟出来了,这是一种奇特的英雄观在起作用,在武松、张青这样的人眼里,不安分者敢下辣手者方可称英雄,一个人循规蹈矩老老实实,就是天生的庸夫愚妇,就是群氓之一,如果幸乎不幸乎被英雄踩踏到了,简直就是活该如此。昔人说“惟大英雄能活人杀人”,算是为这种英雄观下了注脚。英雄当然是懂得怜惜英雄的,尽管武松差点成了孙二娘的案头之肉,但一番打斗之后,相互探清了底细,确认双方都是同一类型之人,马上便能换帖子拜为兄弟,武松还能谦恭地说一句“甚是冲撞了嫂嫂,休怪!”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还有一个问题:《水浒》流传数百年,读者如恒河沙数,为什么至今绝大多数读者还是为这一段英雄会而欢欣鼓舞?为什么至今不见有人提醒我们注意英雄会后的冤魂?这是一种怎样的阅读心理和集体潜意识?究其实,在绵延数百年的读者群中,多半还是武松们看不上眼的庸夫愚妇,他们难道不知,为这出英雄会助兴增色的冤魂正是自己的同类,从某种角度说其实正是自己? 英雄会的尾声,张青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参观,“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明末清初人金圣叹批点到这一段时,分别在这两句话后面批了个“妙”字,现在我们自然无法起金先生于地下,向他请教这两句毛骨悚然的话究竟妙在何处了,但我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这就是:如果我们现在仍然为这段英雄会的故事简单地大鼓其掌,老实说,那几乎可以证明我们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金圣叹的时代。 王伦的宿命 “白衣秀士”王伦是《水浒》中的一个尴尬人物。论地位,他曾贵为山寨之主,可是却全无立威之术,以致这个寨主之位不过是纸糊的桂冠,吹弹即破,最终枉送了卿卿性命,还落得个“妒贤嫉能”的恶名。 说起来王伦的心术还不能算坏,他固然有自己不能不打的小算盘,害怕林冲、晁盖等人抢了自己的宝座,必欲排挤之,可是从头到尾,他都只会用些小孩子过家家式的办法,诸如给人脸色看,故意为难别人一下,或者希望破财送神等等,这些都不出普通人的思维定式。我常常奇怪,王伦虽是一白面书生,但在江湖行走已久,他难道不知江湖险恶,不知弱肉强食的江湖法则?为维护一己之权位,他难道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用阴毒的方法,给威胁自己地位和利益的人一个“彻底解决”? 须知林冲、晁盖等人固然勇武过人,但毕竟人少势单,强龙难压地头蛇,且初来乍到立足未稳,局势还全然在王寨主的控制之下,这个时候,他只要稍稍动动歪脑筋,甚至也许只是接风宴席间一杯酒的事,结局都将判然有别。对于一个老江湖来说,这些都不过是雕虫小技,王伦焉能不知,可是他最终摒此而不为,究竟顾忌什么?江湖的名声?还是对英雄多多少少存有一种怜惜之意?这已经是一个谜了。 反观另一个阵营,却是全然不同的路数。晁盖等人到梁山的第一个晚上,王伦设宴洗尘,当夜吴用就定下了“教他本寨自相火并”的计策,并如愿以偿引诱林冲堕入计中,当此之时,晁盖等一干豪杰中并无一人对此表示异议,也没有人担心会因此而落下江湖骂名,相反个个欢喜莫名跃跃欲试,并各自为火并做了精心的准备。到了林冲和王伦正面交锋的时候,吴用等人无一言无一行不是刺激林冲当机立断痛下杀手,可怜的王寨主终于在林冲“量你是个落第穷儒,胸中又没文学”的斥骂声中倒下了。吴用虽号称“智多星”,其实诱使血性林冲火并之计并不高明,但他们毕竟是成功者。 历来读《水浒》的人都说是小肚鸡肠害了王伦性命,这都是皮相之论。其实在晁盖等人踏上梁山之始,王伦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只有全无城府一派天真的人才会认为,如果王伦肯容纳晁盖等人,他就仍然能够安安稳稳地做他的寨主。试想一下,晁盖等人胆子大手段辣,更兼好身手,这种人岂能长做池中之物?其实在火并之前吴用的一席话已经透露了天机,他对晁盖说这一回定叫晁盖做山寨之主,这就表明这一干人的目的绝非仅仅在梁山栖身,而是早有雄图大略的。至于林冲火并之后,吴用等人虚推林冲做寨主不过是使这出好戏多了层滑稽色彩罢了。 追根溯源,王伦的悲剧不在于他气量狭小容不得人,而在于他本是一落魄秀才,文不得武不得,且脸不厚心不黑,不会使阴辣招数,却偏偏坐在了让那些刀尖上讨生活的人个个垂涎的寨主宝座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以王伦血溅聚义厅就是一种逻辑的必然了。 当日林冲手提尖刀,怒斥王伦:“量你是个落第穷儒,胸中又没文学,怎做得山寨之主!”金圣叹在“胸中又没文学”句下批道:“即有文学又奈何?”此批妙绝,江湖哪里是讲文学的地方?其实,江湖同样也不是讲道理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