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的日子

人在旅途,高歌自娱,朝花夕拾,痴人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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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起电话和朋友交谈时,常常想起从前鸿雁传书的日子。

我写信从上大学开始。我清楚地记得刚刚离开父母独自到外地求学时的那些日子,每到周末,我象做功课一样坐下来给家里写信,信总是一式三份,父母一封,哥哥一封,姐姐一封,三封信的内容大致相同,我把它们传到生活在不同地方的亲人手中,同时,我也定期收到家人的来信,那些信让我在异乡感到温暖,让依然年少的我感到心理有个依靠。

初上大学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能收到同学的来信,单纯幼稚的我和那些同样单纯幼稚的中学同学互相交流着大学生活的体验,那些信仿佛是一个纽带,把我从那个陌生的地方一直延伸到我的过去,让我的新生活和过去有了衔接,由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那些信让我觉着自己更加完整,不再割裂。

大学时给我写信最多的是一位女同学,她的文笔很好,一写就是洋洋洒洒几大页,她总是把信纸叠成燕尾的形状,她的信燕子一样定时飞来,我的信也会准时折返。我们的友谊一直延伸到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她结婚生子随夫迁移,我们最后终于失去联系。

这时,我的生活中又衔接上了一批新的信友,就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写的信可以没有任何具体的内容,许多的信属于心血来潮之作。八月,我把桂花叠进信中,寒冬,我把腊梅夹进信封。有一年的秋天,我看到校园中的梧桐树大片大片的脱落着树皮,我把那些光滑的树皮揭下来,在树皮上给老大写信,我骗她说我在长白山原始森林的小木屋里做森林育种的恒温控制研究,那片树皮是长白山的白桦树皮,老大果然中计,令我得意许多天。

那是我最为享受写信的一段日子,我喜欢在信纸的背面写字,信纸的背面只有隐约的条框,写出的信整体上看起来更加清洁,信纸背面特有的粗糙使自来水笔的笔尖更容易控制,在那样的纸面上写出的字体也更漂亮。我还喜欢自来水笔笔尖在信纸背面滑动时所产生的摩擦,那种轻微的震动通过笔尖传到手上,让文字有了份量,那种摩擦产生的沙沙声响,让写信的过程有了节奏和韵律。

后来,电话慢慢开始普及,这种快捷的交流可以让人短时间内准确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可是,许多书信交流的乐趣也快速地失去了,口述的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完全替代,电话里无法讲或讲不清楚的东西,由文字表达出来便有了某种张力。

随之消失的还有写信的乐趣,这种乐趣来自于写信的过程,写信时,人的思维速度和书写的速度有一个完美的搭配,当你一字一句地写信时,书写的速度刚好可以让你的思维以最佳的方式运行,让你把文字梳理得更加贴切和生动流畅。伴随着书信的,或许还有等待,那种等待让情绪蕴聚,然后让一份期盼在读信的瞬间印证和释放。

书信的魅力并没有改变,但是,我们还是随着生活大潮改变了自己,家里装上了电话以后,我变得越来越懒惰,信写得越来越少了。同学小寒曾打电话给我,她在电话里请我给她继续写信,她说她喜欢读我的信。我的室友老四也曾几次在电话里给我催要过信,她说我写的信很好玩。

我真不记得当年在信里自己都写过些什么,我只记得我那时写信很随意,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我还记得我的信有很多句子很不通,有时是因为心过急所以不加斟酌,有时我故意用很不通的句子来表达自己,我还记得我经常写别字,比如昨天的昨在我的信里常常是左,其实在我的意识里那刚刚过去的一天就在我的左手边,仿佛我伸一伸手就可以把它捞起来。

时光一直向前,不可倒流,即便是近如昨天也无法捞起,许多关于昨天的记忆已不再有细节和具体的内容,但美好的感觉却独立于内容之外被保留了下来,从写信开始,我的回忆串成了一串,它从遥远的过去延伸过来,让我随时可以感受过去的温馨,相信它会一只延伸下去,直到永远。

2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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