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和永生的条件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信称义后一定要有好行为”一文是在圣灵摧促下写的,并被要求要与“因信称义就是高举神的义”一文同发。是因为神的道理是完备的,绝无矛盾的。但是人的理解会有偏废。
但竟有人大胆把雅各书叫作异端,这等人是该受咒诅的!毁谤圣经和主拣选的仆人,还不知畏惧吗?况且引用的经文不止在雅各书,还有保罗、彼得和约翰的书信。并有主耶稣基督的亲口教导。
不能很好地理解接受这些圣经经文,是因为人把得重生和得永生的道理、条件和教导混淆在一起,就以为是矛盾了。这是最基本的问题,需要澄清。
人的罪:
起初,神藉着圣灵和水六日生了这个世界,并按自己的形象造了人。一切都是好的。但始祖听从魔鬼诱惑,不听从神的严令,误用自由意志违背神,吃禁果,将原罪带入人类。罪让人与神隔绝,人生在罪中,活在罪中,死在罪中。没有一个完全的义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
神的拯救:
因着神的大爱,赐下救恩,在时候满足时,神的爱子无罪的主耶稣基督成为赎罪祭。是新人类的元首。让所有信靠主耶稣基督的名的人,得到重生,和与神合好得永生的机会。拯救人脱离悖逆不遵从神的原罪以及因此而生的各种随从私欲邪情的罪。若人愿意认罪悔改,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神就再次藉着水和圣灵白白赐给人重生得救的机会。神的大爱和恩典就向人显明了。重生后,神要我们顺服圣灵,成圣在耶稣基督里合一,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得以能进入他的安息。
神的拯救是要让我们能成为圣洁的国度,有君尊的祭司,光明之子。神的旨意是我们要在主耶稣基督里合一。
一、重生的条件:
重生完全是神所赐的恩典。是白白赐下的:
只要人愿意认罪悔改,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主耶稣基督的圣名就可以了。
对于重生:
1、唯有因信称义。
所有以前的罪都一概赦免,即便是杀人犯也一样可得重生,可以得救。
所以圣经经文中强调因信称义,绝不是凭守律法和好行为称义。就是要明确重生的条件和纯粹是出于神的恩典。
所以主耶稣基督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这话如何理解?因为世人都犯了罪,即便守了律法,仍有许多隐而未现的罪。神要召的是愿意认罪的人。
2、不要疑惑:
对于重生的白白赐下的恩典,不要疑惑。有人看到别人圣灵充满,而自己也许没什么感觉时,就疑惑自己是否得了重生?是否得了圣灵带来的新生命?对这点千万不要疑惑,对所有信主受洗的基督徒,答案都是肯定的。
但是,若把重生的条件擅自推广,把重生就当作已得到永生,认为重生后无论何罪都被赦免,永生的机会不会失去,“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大错特错,误人害己了。这样的人就不会看懂和理解其他的圣经经文。甚至得出经文矛盾的谬论。
二、永生的条件:
神的拯救是要让人脱罪成圣,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面。神是绝对公义,完全圣洁,唯一良善的。神是不容忍罪的。神对我们新人类的旨意是在耶稣基督里合一。
在“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信称义后一定要有好行为”一文中已从圣经经文说明了几点:
(1) 我们基督徒也要受审判。
(2) 我们若不持守信心,恒心行善行义,会得不到永生。
(3) 审判是根据我们的行为。行义的得永生,行恶的受永刑。
一种错误的说法是,基督徒不受审判,只交待工作,只有赏赐多少的不同。这是绝对错误的。圣经经文的说明很明确,不应有此误解。有诸多的例子教导,比如:持守信心,遵行神旨意,行善行义,引人归义,得胜的:得永生,进天国,得生命果,生命的冠冕,不受第二次的死,并有更多的赏赐。但行恶的:得永刑永火;不警醒,不做工结果子的:丢到黑暗里,砍下来丢在火里。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 7:21)
1、我们能做到完全无罪吗?
我们要成为圣徒,与罪的争战只有到肉体死亡时才结束。
2、那么我们重生后的罪怎么办?
我们应竭力追求成圣,哪些罪赦免,哪些罪不被赦免,主权完全在神。
3、我们怎样才能持守住永生?
所有的答案都已经清楚地写在圣经里了。(所有神要我们知道的信息都已写在圣经里,无须再添加或减少一字,也无须修正或更新。) 在新约中,主耶稣基督从各方面解答说明了什么样的人能进天国和什么样的人不能进天国。在圣灵的启示和引导下,使徒们的书信进一步说明了这些问题。竭力追求在基督里合一,就是永生之道。
我们信徒要完全信靠主,顺服圣灵,遵从神在圣经上所给的律例、命令、教导和旨意;要相信神;信心要在好行为上体现出来,靠着基督,行善行义,引人归义,并将荣耀归给神;要攻克己身,脱去老我的邪情私欲和骄傲,背起十字架跟随主;要效仿主耶稣基督的榜样,有同样的信,受同样的洗,有同样的灵,同样的心思和行同样的使命,在主耶稣基督里合一。
我们要持守坚定不动摇的信心,以神为唯一的喜乐,全部信靠的力量和倚靠,遵从神的律例、命令和旨意。背起十字架,紧紧跟随主耶稣基督,在主耶稣基督里合一,就能进入神的安息。
圣灵光照的信息,所有的赞美感谢荣耀归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