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24) (八块人民币) 1985 年, 市场经济的风吹到了北大。每到周末,校园里就会举办很多场交谊舞会,这些舞会是在校园的各个食堂举行。 组织这些舞会的学生很容易就会赚到相当数量的钱。 那个时候,我们每个月只需要4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所以每一块钱真的很值钱。一块钱可以够一天吃饭用了。 钱少至少有一个好处,大家都不攀比,反正城市来的同学也不比农村来的富有多少。 有一天,艺术团办了一个咖啡店。艺术团活动的东小院在周末被充分利用起来了,很多学生来这里捧场,他们顺便也可以认识更多的人。 一天晚上,我正好在咖啡店玩儿,艺术团管事的问我愿不愿意来帮忙,他同意给我大概4块钱一晚上的报酬。当然,我爽快地答应了,反正我周末也没有什么事。 咖啡店的工作真的比我想象的要忙,不过挺好玩儿的,可以跟那么多同学说说笑笑。由于场地是免费的,负责的同学一晚上可以赚到好几十元钱。 眼红别人腰包里的钱是一种罪,不过那时的我哪里清楚自己哪根弦出了问题呢? 有一次,在收了别人付的帐以后,我就直接把钱放在了裤袋里。虽然我的心跳确实加快了几下,但我知道别人不可能发现,因为我们收的钱从来没有人查对,负责的同学也不知道他们一晚上应该收多少钱。 那天离开咖啡店,我就数了一下“我的钱”:一共是八块人民币。 过不久,咖啡店就关门了,这样也好,免得我再拿人家八块钱。 这是一件耻辱的事,但活在罪中的我,哪里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呢?诚实是一件重要的事,当我们从工作单位往自己家里拿东西时,当我们利用雇主的时间干自己的私事时,当我们贪图别人的财物时,当我们不把应该交给政府的财物如数上缴给政府时,我们都会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 事实上,这些行为与我拿的八元钱一样,都是偷窃行为。 我们怎样才能改掉这些不良行为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敬畏上帝,这样你就不会在人面前做一套,在上帝面前做一套了。如果那些贪官污吏敬畏上帝,他们就不敢在背地里收贿受贿了,这样他们也会避免将来更大的惩罚。 一个不敬畏上帝的人是没有智慧的人,一个不敬畏上帝的政府是没有希望的政府,一个不敬畏上帝的国家一定是没有前途的国家,一个不敬畏上帝的民族就不可能得到上帝的美好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