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志 [1] (个人收藏.请勿评论)



希特勒的私人遺囑

我當初不認為我對婚姻有任何的責任,但多年的掙扎期間,我現在已決定在我早期事業結束之前,我將會娶一位女子,那個在許多年的忠誠友誼之後,以自己的自由意願進入那確實已被圍攻城鎮的一位女子,她為的就是與我分享她的尊貴。就如她所願,她成為了我的妻子與我一起邁進死亡的旅程。死亡將補償了我們在我替萬民服務期間的豐功偉業。 我所擁有的,不論價值高昂低賤,將全部歸於黨的名下,而將不再存在於國家之下,國家也會被毀滅,我若再作更進一步的決定,也是不必要。 我以多年時間買購的那些蒐藏的畫從未以任何私下的名義蒐集,但卻是僅僅為了我在朵儂的利茲家鄉的一座收藏館的增設部分所購置的。 我最誠摯的希望這項遺產將能正式地生效。 我提名我最忠心的黨內同志,馬汀.勃曼,成為我的遺囑執行人。 他將被授與充分的合法權力來執行任何決策。 他被准許能夠拿出任何有情感價值的東西或是能夠為了維持節制儉約生活的用途的東西,而給予我的兄弟以及姊妹,也給予我的丈母娘以及我那些熟識勃曼的同事,主要是我的那些年老的秘書佛溫特等人,那些以多年時間與我並肩打拼豐功偉業的秘書。 我自己以及我的妻子,為了要避免罷免以及投降的恥辱,而選擇了死亡一途。我們的願望就是希望能被槍擊馬上焚燬,就在我在十二年間為萬民服務,每日實踐我最豐功偉業的地方。  

寫在柏林,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凌晨四點

[簽名] 阿道夫.希特勒

[見證人] 約瑟夫.勾貝爾 馬汀.勃曼 卡隆尼.尼可拉斯.范.貝樓
本文內容由sharh2編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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