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与帮工

徽州文化全面崛起于北宋后期,明清时期达到鼎盛。作为一种极富特色的区域文化,它与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旧时年轻人从商或学手艺,必须从学徒做起。当学徒一般在腊月议定。于次年正月上旬请“从师酒”(或称“拜师酒”、“投师酒”);举行磕头拜师的仪式,并写下投师状:“遭风失水,生病死亡,各按天命;逃亡走失,归学徒家中寻找”。从师后,即有如师傅的子女,叫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或早出晚归,或长年在师傅家服杂役兼学手艺。学徒期内,不给工钱,仅供吃住,三年始准出师。出师时,还须请“谢师酒”。

        学徒出师仍可靠师做活,领取工钱,也可另立门户开业、收徒,扩大业务。逢大型活计,人手不够,师徒和师兄弟间多有“师徒结班”的习俗,由一人牵头邀请同门前来协作完成工程,利益大家均分。师傅授艺一般要保留一手绝活,年壮时以防徒弟抢师傅的饭碗,年老时始“传子不传女”,无子则收女婿为徒或择一中意的后生作“关门弟子”,留下真传而光大本行业。共和国成立后,磕头与留一手之俗已经破除,投师酒、三年从师及师徒、师兄弟相互协助等习俗仍较流行。

        学徒、店员及投奔城镇作坊、店铺或乡镇富户家做杂役粗工者(即雇佣工),均定于腊月二十四日收工回家过年,俗称“长工、短工,二十四满工”;在外务工者亦讲究“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沿传至今日,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以及远离家乡在外任职或经营事业者,均习惯在古历的除夕前赶回到父母的身边,以求吃上团圆的年夜饭。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