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 (约221~292) 字伯伦。晋沛国(今淮北市)人。 魏末曾任建威将军。晋武帝时对策,申述“无为而治”之义被黜。司马氏擅权,伶纵酒放浪以示对黑暗统治的满及对礼法的 蔑视。党乘鹿车;携壶酒,使人荷锹相随,道:“死便埋我”。与阮籍、嵇康等合称“竹林 七贤”。有《酒德颂》较革教员。另有诗《北芒客舍》等。